立法會議員田北俊就《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的發言(2014年7月11日)
田北俊議員:
主席,首先我想申報,我有從事地產發展和地產投資業務,而我的業務並不限於香港。我在內地也有扮演發展商的角色,而在倫敦和紐約,我也有扮演投資者的角色,購買和擁有很多住宅物業。
主席,為何我要提出這一點呢?我覺得,談到地產市場,特別是在住宅物業價格或商業樓宇價格方面,香港確實有點類似倫敦和紐約,政府很難控制得到。所以,我想提出的第一點是,倫敦當然是英國的一部分,但很多外國投資者卻覺得,倫敦市場(特別是地產市場)其實跟英國無關;倫敦是國際大都會,每當整個歐洲(包括俄羅斯)或甚至中東出現任何動盪,便會有人湧到那裏購買物業。紐約也一樣,它是美國的一部分,但紐約的市道卻跟美國無關。我覺得香港的情況有點類似。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在地產方面,很多外資卻來港做生意和租樓,而租樓便要交租金給好像我一樣的業主。從這個角度來看,地產市場和樓價便跟收租回報率、銀行利息拉上很大的關係。陳局長當然清楚知道,港元與美元掛鈎,香港政府因此無法自行決定港元利率。現時美元下行,處於低位,雖然人們每天也說美元會上升,但我卻不太相信。我只會借兩、三個月的短線錢,根本不會借兩、三年的長線錢。為何要付那麼高的利息呢?我相信美國很長時間也無法復原。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利率低,資產便一定會升值。收租數萬元,回報率等於1%,樓價便已經達到千萬元。從這個角度來看,政府要做些甚麼,才能達到其政策目標呢?
政府一直說,其政策目標是令到並無擁有物業的香港人能夠較容易買樓,它的政策目標不是要令現時持有物業的人的身家“縮水”,樓價下跌,讓其他人能夠買樓。誠然,現時香港有一半人住在公屋,這數項印花稅當然不會直接影響他們,但是其他居住在私人樓宇的香港人卻會受到影響。局長,如果有人用400萬元買入一個單位,現在上升至600萬元,他當然會很開心。但是,如果由600萬元跌回500萬元,他會怎樣想呢?在別人面前,他可能會說,買入價是400萬元,由600萬元跌回500萬元,也仍可賺100萬元。但是,他是曾經可以賺200萬元的,他對政府的滿意程度又會如何呢?
在之前的兩項印花稅,政府從買家是否投機的角度,規定18個月如何、20多個月又如何,令樓宇無法放出市場,因為業主不想繳付15%或10%的印花稅,成交量因而大跌,由2010年的13萬宗下跌至2013年的5萬宗。事實上,當局只是令到成交量大降,地產經紀沒有生意。
結果只是,想賣樓的人不想繳付稅項,想買樓的人又買不到樓。這樣如何達到政府的政策目標呢?
所以,自由黨當初其實是支持政府的“限呎盤”及“港人港地”政策的。我認為,這是行得通的,因為如果落實“港人港地”政策,一定要香港永久居民才能購買,一定只能興建500呎面積的單位,樓價當然便不會超級昂貴,也不會出現把價值1,000萬元的樓宇出售,然後換購價值1,500萬元的樓宇這種“樓換樓”的概念,令並無持有物業的人能夠有機會買樓。
另一個問題便是建築成本。這數年來,香港樓宇的建築成本急升,差不多趕得上倫敦和紐約。現時,香港樓宇的建築成本,每呎差不多四、五千元,即是每呎大約800美元。這個價錢也可以在倫敦建屋,只是他們建屋時可能採用較高科技。他們的建築工人的工資比香港的高,而他們使用高科技的方法建屋,每呎成本也要大約800美元。
現時倫敦的樓價,每平方呎大約1,500英鎊,等於兩萬港元,紐約Wall Street附近是每呎2,000美元,也即是每呎兩萬港元我不是說最新的第6街(SixthAvenue),那裏的每呎價格已經差不多是五、六千美元。因此,數個國際大都會的樓價也是每呎兩萬港元。樓價在這水平,但仍有投資者購買,而樓宇同樣能夠出租,同樣有好的回報率。在美元如此疲弱、全世界低利率的時期,這呎價是頗難下跌的。香港的樓價很難下跌至每呎1萬元,令香港的市民能夠購買。
讓我說回地價的問題。數年前,政府在我的選區,即新界東沙田白石,賣出很多土地,每呎大約5,000元至7,000元。我們最近留意到,那裏的呎價已下跌至每呎3,000多元,每呎下跌接近3,000元。但是,現時發展商收取的樓價,每呎有否便宜三、四千元呢?是沒有的。為甚麼呢?主席,讓我談談一個比喻。有人說麪粉便宜了,麪包也會便宜。理論上是這樣的,但如果製造麪粉和麪包的成本越來越貴、需時越來越長,麪包經常無法焗好,麪包會便宜嗎?現時的情況是需時越來越長,賣出的土地......對不起,是發展商賣出的樓宇,全部也延遲6年至1年。大家以為發展商真的好像某些議員所說般,刻意囤積單位不賣出嗎?不是的。其實,所有發展商,例如像我一般,自己根本並不懂得建屋,必須依賴一判、二判、三判的承建商,但這些承建商全部無法建屋,理由是工人不足。所以,連港鐵也建不成,要延誤兩年,所有基建、公屋或私人住宅樓宇在未來數年也會是這樣子的,除非我們的“強勢政府”膽敢適量地輸入工人來建造公屋和基建,令私人發展商可以聘請得到香港工人......私人住宅樓宇品質要求高一些,但公屋要求不用這麼高,因此可輸入大陸工人和採用預製組件來興建。這是值得考慮的。否則,工人短缺,樓宇根本便建不成,麪包根本造不出來,那便不用說麪包是便宜還是昂貴。
此外,香港樓市在這數年出現了一個很特殊的因素,就是內地買家。事實上,特別印花稅已嚇走很多這些買家。根據我們的理解,他們除了不想繳付這15%的稅款外,也覺得被香港人排斥,感到不服氣。香港人到深圳、北京、上海買樓,但內地對來自香港或海外的買家並無徵收任何附加稅項。海外是否包括香港呢?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他們有沒有對香港人徵收任何附加稅項呢?沒有。同時,針對“自由行”的驅蝗行動,也令內地人不滿。
我們發覺,在倫敦、紐約的樓市出現了一種很有趣的情況。局長,你應該知道這情況,因為局長夫人在銀行任職,很熟悉這方面的業務。這情況是,每當香港人想買某個單位,在差不多談好價錢的時候,便會有人付出稍為高一點的價錢買了它。大多數是甚麼人呢?主席,你可能不相信,是大陸買家。他們一發現香港人看過這個單位,做過所謂duediligence的檢測當然是找四大行做便連想也不想......他們認為,既然香港人做過duediligence的檢測,樓宇應該不會有很大的問題,於是便立即出高一點的價錢買了它。這樣我們才知道,原來現在很多大陸人根本不會來香港投資,因為香港人認為自己很了不起。但是,內地人不一定要來香港投資,他們不來這裏,可以到其他地方,有錢的話,甚麼地方也歡迎他們。
如果我們矯枉過正,徵收1項印花稅、兩項印花稅、3項印花稅,說從投資者是否投機的角度,18個月或24個月要怎樣怎樣,令在香港的投資者為了避免支付這筆稅,不肯放售手上的單位,令樓價不能下跌......內地人現在不來香港買樓,“自由行”的遊客又對香港有意見,如我們繼續採用這種保護主義,是嚴重違反自由市場原則的。
第二,如果普羅大眾想買300呎至500呎的單位,有沒有呎價1萬元以下的新樓呢?沒有。此外,市區重建為何出現大問題呢?最近,發展商跟政府買地,往往能夠找到很多便宜的地皮,那麼為何還要收購舊樓重建呢?無論旺角也好、上環也好,這數年的舊樓收購呎價,已達9,000元至1萬元。再者,一天未完成收購程序,一天未能夠收購足八成業權,便不能夠進行強拍,不知可以怎麼辦。反過來,政府推出的沙田或啟德地皮卻只是4,000多元一呎,因此,地產商根本沒有興趣去收購舊樓。結果,部分舊樓的業權只收購了六、七成便停了下來,全部被空置,沒有人維修,又不能租出去。這個問題怎樣處理呢?
困難的地方是,以往旁邊的鄰居收了9,000元一呎,現在發展商只給4,000元一呎因為現在呎價3,000元,已經可以在白石買到一幅很好的地餘下的業主是大多數不肯出售的。這些因素在舊區重建方面造成很重大的問題。
主席,我們想提出的另一點就是,如果想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按照今時今日的情況......政府唯一值得讚賞的是,這1年來它大量推出土地,這是有幫助的。這些地越賣越便宜,地產商,包括我本人都買了一些。在過程中,只要利息低,工人短缺問題能夠解決,樓宇供應便問題不大。現屆政府表示,希望在2017年建成多些樓宇(且不說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能否建成,因為我相信一段很長時間該處也不會有樓可住),因此我覺得樓價在四、五年後可以平穩下來。意思是不會大跌,因為地價3,000多元一呎,建築費四、五千元,加起來差不多1萬元左右。如果這樣,樓價便會穩定。我們認為,政府現時一系列的“辣招”,除了在大原則方面違反自由經濟,其實也不能夠真正幫助用家。
關於其他數項修正案,主席,我會簡單說一說。關於公司買賣物業方面,其實大投資者根本不會考慮這些因素。以個人名義買,當然要付這些印花稅。李慧琼主席也和我們討論過好幾次,用香港公司名義買也要付這些印花稅。但是,如果一間香港公司是由BVI(British Virgin Islands)公司擁有,政府便理不到,亦不能夠理。只要買樓的人先成立一間BVI公司,而這間BVI公司擁有一間香港公司,則這間香港公司買一層樓,屆時轉給BVI公司,就這麼簡單,便不需要支付這稅項。
購買數百萬元單位的小業主沒有能力,亦不適合這樣做,亦沒有銀行專家教他這樣做。但是,大投資者全部都是用一個這麼簡單的方法,便可以避開這稅項。第一次當然要支付,但第二次便不需要支付。
這樣政府又是否管得到呢?況且,從商業的角度來看,這些稅項真的會影響海外的國際投資者。我不是指內地投資者,香港人現在經常針對內地朋友。我現在說的是,連歐洲、美國的投資者都問,為甚麼在香港買樓要支付這些稅項。
所以,既然自由黨已反對以往兩項印花稅,因此就今天的整體條例草案而言,自由黨也會投反對票。但是,對於個別修正案,簡單地說,我不逐條說,總言之,“減辣”的,自由黨會支持,“加辣”的,自由黨便反對。至於條例草案的三讀,自由黨會投反對票。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