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2019 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發言 (2019年10月24日)
主席,聽畢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議員提述失業救濟金和員 工的慘況,例如可能要失業,我想指出飲食業的員工其實更慘。雖然 他們沒有失業,但卻無法支取薪金。為甚麼呢?他們沒有交通工具乘 搭,往往需步行兩小時趕上班,但回到店鋪後卻發現沒有客人,不久 後更要關門,店鋪甚至被大肆破壞,有人闖入店內縱火。如是者,離 開又不行,不離開又不行,即使離開,又不知道該往何處,家人又擔 心。凡此種種,其實不限於周末才發生。很多時候,連平日皆會發生。 因此,單單失業率是無法反映出飲食業或其他工種的員工面對的嚴重 工作不足問題。他們其實有工作,只是沒有薪金,一如我們飲食業的 員工般,沒有生意便手停口停,試問如何經營呢?
主席,就此議題,自由黨當然支持當局將 2018-2019 課稅年度須 繳交的薪俸稅、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扣減幅度由原本的 75%修訂 並進一步提高至 100%。可惜的是,每宗個案可獲扣減的上限卻維持 於 2 萬元不變。自由黨對此有很大意見,因為建議與我們要求把上限 增 至 4 萬元仍有一段距離。 在 修訂前,可以受惠的市民估計約為 191 萬名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以及約 145 000 個須繳稅的 法團及非法團業務。我可以肯定,經修訂後,可以受惠的人數也差不 多,沒有太大增加。以薪俸稅為例,每人可能只獲額外扣減 250 元至 5,000 元不等。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有關 2019 年第二季(即 4 月至 6 月)的《綜合 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香港的"打工仔"共有 3 870 700 人(不 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如果當局願意吸納自由黨的意見,將每宗個案 的 可扣減課稅上限由 2 萬元提高至 4 萬元, 那麼除 原本月薪平均 28,000 元 的 "打工仔 "可獲全免之外,約額外 350 000 名 月薪平均 28,000 元至 39,500 元的"打工仔"亦可獲豁免繳交 2018-2019 課說年度 計算的薪俸稅。
主席,在今天的香港,月入 4 萬元的人士生活壓力相當沉重。他 們同樣面對樓價高、租金貴、交通費貴等種種生活壓力,但他們卻甚 少獲得政府資助。他們在房屋、教育,甚至在照顧雙親方面的開支合 共起來,日常生活可用的餘錢已相當有限,可能較獲得不同補貼的階 層(例如公屋居民)還要少。他們正正是我們口中常言的"收入中產,生 活草根"或"窮中產"的一群。
在這艱難時期,讓他們免稅 2 萬元或 3 萬元,其實除以 12 個月, 每月只是 3,000 多元而已,為子女繳交補習費或聘請工人或外籍傭工 照顧年老父母後已經用盡。主席,政府坐擁高達 11,000 億元的大額 財政儲備,而香港現時的經濟環境又處於水深火熱之中,政府是否應 該派更多"糖"呢?財政司司長去年 3 月發表的 2018-2019 年度財政預 算案雖然只向納稅人退還薪俸稅 75%,但上限 卻 由 2 萬 元 提 升 至 3 萬元,讓很多邊緣中產人士受惠。當然,這與當年錄得大量盈餘有 關,但面對今天的非常時期,政府是否應該多走一步呢?
至於商界的困難我更不用多言。自由黨非常希望當局最低限度應 馬上停止所有工商企業須繳付預繳稅的安排。如果上年度的預繳稅款 額在對沖實際稅款後有餘額,當局應該退回有關款項。對於資金非常 缺乏的企業而言,此舉有一定幫助。而且,有關稅款屬預繳性質,以 現時的經濟狀況而言,企業的盈利必然大跌。既然這筆預繳稅餘額早 晚也要退回,當局倒不如盡早退回,讓他們在如此惡劣的經營環境下 可以維持生意。此舉不是更好嗎?
在二讀時,我曾建議當局重推類似 SARS 時期曾推行的信貸擔保 計劃。我不厭其煩地向當局指出,這是絕對值得考慮的紓困措施,因 為商界現已火燒眼眉,特別是中小型企業 ("中小企")和微型企業("微 企")的眼眉已被燒掉,幾乎燒及上半身。有中小企和微企陸續因為無 法支撐而結業,已火燒全身。很多業界人士聽到我呼籲政府重推 SARS 時期曾推行的擔保計劃,均表示大力支持,說該計劃確實幫了他們一 把。
政府當時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申請撥款時指出,申請開立為 數 35 億元的承擔額,以設立一項特別貸款擔保計劃,為由《銀行業 條例》認可的貸款機構向食肆及酒店、旅行社及旅遊車營辦商、零售 店鋪,以及戲院及卡拉 OK 店提供的貸款作出擔保。當中更註明,有 關公司所獲得的貸款,須用作支付僱員 3 個月的薪酬,並且設有擔保 上限:食肆及酒店為 100 萬元;旅行社及旅遊車營辦商為 50 萬元, 而零售店鋪、戲院及卡拉 OK 店為 30 萬元。計劃最破格之處,是為 指定行業提供 100%擔保,大大解除銀行或借貸機構的戒心,願意為 獲擔保的企業提供貸款。
當局無須擔心門檻太低,因為在提供 100%的擔保時,當局已規 定須符合一些申請要求,包括要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經營達 1 年 等,而食肆的合資格經營期則為 6 個月,便可以申請。此外,申請人 必須向貸款機構提交有關文件及明確的結算書,證明本身並無雙重債 務或其他銀行壞帳,更要顯示其 2003 年 4 月份的營業額與過去 3 個月 的平均數字比較,已最少下跌 30%,才符合申請資格。因此,計劃的 設計本身已確保能夠幫助真正受 SARS 影響的企業。
我建議當局可以根據這項計劃的框架及設計,按香港現時的實際 情況微調,例如增加承擔額、將資助期由 3 個月提高至 6 個月、延長 還款時間、先還息後還款,以及以最優惠貸款利率設定利息等。現時 業界的慘況已超出 SARS 期間,而且在短期內看不到曙光。如果政府 要"撐企業"、"保就業",便更應該接納我的建議,讓業界貸款以支付 僱員的薪酬。這做法已有先例可循,證明有效,不應該再拖延。
主席,自由黨今天無意阻止當局提出修正案,但我們懇切希望當 局細心聆聽中產和企業的問題,而如果香港經濟未見改善,在未來的 日子裏更應推出更多有效的紓困措施。
我想向局長指出一項最新數字,我聽到後也感到有些驚訝。有商 場店鋪的生意在 8 月和 9 月間下跌了三成,但在 10 月初這 20 多天已 下跌近五成。在這個生意應該興旺的月份中,竟然亦有商鋪的生意出 現如此跌幅。商鋪平常是"好天收埋落雨柴"的,但他們現在卻連好天 也收不到柴,那麼在明年 4 月及 5 月的"雨季"時如何熬得過去呢?就 這情況,局長應該與司長討論。我從事這行業多年,亦不曾看到如此 大的跌幅。因此,我真的十分希望局長......特別是,我現在十分擔心 員工無法支薪。很多時候,是因為僱主無法開店,沒有生意,因此即 使想發薪,亦沒有錢。在這情況下,擔保計劃便能夠針對支付員工薪酬的問題,我覺得局長應加以考慮。我甚至覺得,局長不應單單考慮 提供失業救濟金或失業補助金,因為以現時的情況而言,僱員的就業 亦需要補助。我尚未了解他們工資的跌幅,但我相信跌幅可能會持續 一段時間,並且相當驚人。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