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就「《2019 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發言 (2019年10月31日)

我當然明白,但是,主席,現在是有關稅收的問題。剛 才何俊賢議員也說到強制性公積金,是嗎?你讓我多說一點兒,我便 不說了。

我曾經致函財政司司長,投訴稅務局這些不公平的情況,尤其是 如果當事人不繳付,稅務局便訴諸法庭。根本中小企一旦要面對官 非,最終唯有向銀行、財務公司借錢,以便向稅務局交稅。接着政府 回覆主席,這一點尤其重要尤其是司長說,這段時間要"撐企 業、保就業"。現在稅務局迫企業借錢交稅給政府,同時又說退回 2 萬 元,這些處理方法是絕對不公平的。我接着在信中指出,沒理由在這 種環境下,稅務局還要迫使企業這樣繳稅。司長的答覆是甚麼呢?"既 有機制,行之有效",中小企還有甚麼好說呢?

所以,主席,我現在回頭來看。對,退稅是有幫助的,但就整個 機制而言,尤其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明年要交稅時,稅單上,特別是 預繳稅方面,可否提供從容的時間、從容的方法?如果中小企能夠證 明生意下跌、收入減少、面對財政困難,可否有一些豁免機制,或分 期付款的機制,令他們的財政壓力得以減輕?我今天支持 修正案 之 餘,亦要指出現時稅務局或《稅務條例》當中,有很多對中小企的壓 迫,而且壓力巨大不堪。

正如我剛才所說,是上市公司便沒問題,但大部分中小企收到稅 單後,如何處理呢?有時候,稅務爭議所牽涉的是五六年前的事;可 能五六年前,公司賺錢有現金,但今天這樣的生意環境,根本已經要 向銀行借貸,或利用信貸保證基金,才能借錢周轉,借錢後可能便要 向稅務局交稅。就這一點,我希望局長聽到後,回去跟稅務局和財政 司司長研究一下,來年的稅單在預繳稅或儲稅券方面,可以彈性處 理,不要迫死中小企。

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