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19 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19年11月7日)

主席,我們今天討論《2019 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 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香港的法治一直在世界名列前茅, 在 2018-2019 年度,根據美國獨立機構世界正義工程,香港的整體法 治水平排名第十六位,而美國則排名第二十位,位於香港之後。由於 香港崇尚法治,所以世界各地很多朋友均喜歡來港工作。

今次我們為何要延展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呢?簡單而 言,高等法院及以上級別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將由 65 歲延 長至 70 歲,而高等法院以下級別的則由 60 歲延長至 65 歲。我絕對 相信這些法官是不愁衣食的,為何我們要延展他們的退休年齡呢?我 相信這與司法機構處理案件需要的時間有關。在今年年初,警務處向 我們匯報,其實香港現時的罪案率是過去 42 年來最低的。驟耳聽來, 既然現時的罪案率是過去 42 年來最低的,為何要延展法官的退休年 齡呢?我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縱使香港的罪案率這麼低,但 香港過去數年一直被假難民的問題纏繞。我知道政府已加快程序,處 理過去在香港積壓了的 1 萬多宗酷刑和免遣返聲請個案,現時有大約 6 000 宗正待司法覆核,另有 4 000 宗等候上訴,總數約為 13 000 宗, 其中有 1 400 人正被羈留,準備遣返。

主席,單是等候司法覆核的個案已有 6 000 宗。我知道去年單是 司法覆核許可的申請,只處理了 1 000 多宗,已花了 1 年時間。未來 還有 6 000 宗司法覆核個案,以及 4 000 宗上訴個案,而上訴後,他 們可能又再申請司法覆核,即共計有 1 萬宗個案。換言之,單是這項 程序可能已需時 6 年至 7 年。

張超雄議員不在席,很多朋友都知道張超雄議員對假難民朋友特 別關顧,他的愛心不單在香港,而是擴展至全世界。他有些言論表示 希望可以幫助難民爭取更多福利,亦希望為他們爭取能在香港工作 等。主席,我為何這樣說?這些信息可能表示他很好心,但他其實是 否在做好事呢?對於香港,這絕對是一件壞事。在外國,他剛才的說 話可能會被扭曲,誤導其他國家的人,令他們以為可以在香港工作, 於是便會有很多人不斷偷渡來港。過去為何會有這麼多人滯留香港? 就是因為這些說話導致香港有這麼多 case(個案)。

我們支持延展法官的退休年齡,因為現時有大量工作要處理,對 嗎?這是支持他們的方法之一,另一個支持他們的方法是減少他們的 工作量,剛才提到的假難民便是其中一個令他們的工作量繁多的原 因。但那些個案已經存在,我相信亦無法減少。

第二個原因,我相信已無需多說,香港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引 致的風波,現已持續超過 4 個月,社會上不斷發生很多不同的暴力事 件,亦有很多香港市民,尤其是年青人被拘捕及檢控,我知道至今約 有 3 000 人已被警方拘捕。這類案件現時已有 3 000 多宗,香港的法 律系統能否處理?主席,如果我們不盡快止暴制亂,莫說延展法官的 退休年齡至 70 歲,即使延展至 100 歲,其實也無法處理這麼多案件。 所以,止暴制亂必定是我們首先要做的事。

有些朋友說,治亂世要用重典。我之前聽到有些人問,治亂世用 重典,意思是否要求警方加大執法力度?其實加大執法力度只是第二 步,最重要的是要讓人知道,做了違法的事,是有後果的,而後果可 能是入獄。但主席,在這個過程中,我看見很多年青人或普通市民, 對於他們在外面所做的事,他們可能認為自己只是蒙面、經過說一句 話或手持雨傘,並無關係。主席,我很想說,其實我們有責任提醒香 港市民,他們十分容易誤墮法網。如何令市民不會那麼容易誤墮法網 呢?我們要提醒市民,他們其實已觸犯某些法例......

主席:邵家輝議員,請返回這項辯論的議題。

我有些朋友告訴我,法庭似乎做不到這效果。例如早前 有人在沙田拆下國旗,將它塗污、損毀,最後法庭只判處 200 小時社 會服務令。這並非沒有案例,有一位古思堯先生,他過去曾 3 次焚毀 國旗及區旗,其中一次被判監 9 個月,上訴後減至 4 個半月,另外兩 次則分別被判監 6 星期和兩個月,全部案件均判處入獄,為何另一人 卻只判處社會服務令呢?這會給予社會甚麼信息?主席,其實我不太 明白。

此外,現時我們常常在電視上看到一些暴力畫面,稱為"私了", 毆打持不同政見的人,或破壞不同場所。當中有些人主動打人或搞破 壞,這些人明顯已經犯法,但主席,我發現有些人經常手持雨傘,每 當有這些罪案發生......

主席:邵家輝議員,你的論述與本會現正審議的《條例草案》有何關係?

是有關係的,主席,我們現時要延展法官的退休年齡, 原因是有大量工作,如果能減少這些工作,法官的退休年齡便無需延 展;如果沒有這麼多案件,法官的退休年齡又何需延展呢?然而,現 時香港有大量案件,原因是很多香港市民不知道自己已犯法。我舉一 個例子,我剛才提到雨傘,當有人準備"私了"或破壞店鋪、提款機的 時候,他們便會張開雨傘,目的為何呢?

主席,《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221 章)第 89 條訂明,任何人協 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換 言之,張開雨傘的人有機會觸犯同一罪行。是甚麼罪行呢?主席,如 果是刑事毀壞,即香港法例第 200 章第 60(2)條......

主席:邵家輝議員,我認為你的發言依然離題,請返回《2019 年司 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的議題。

主席,我正解釋剛才的邏輯,為何我們現時要延展法官 的退休年齡?原本香港的罪案率是 42 年來最低的,現時要延展法官 的退休年齡,是因為我們知道將要審理大量案件。主席,很多香港市 民不知道自己已犯法。有誰提醒他們?政府有提醒他們嗎?

我剛才提到 張 開雨傘的小朋友,他們以為只是 張 開雨傘遮擋別 人"私了",但其實他們已經犯法。如果打死了人,他們便是串謀謀殺。 如果是縱火,根據我剛才提及的第 60(2)條,刑罰是終身監禁。主席, 為何沒有關係呢?誰來提醒他們呢?行政機關不說,立法機關不說, 難道要留待法院提出嗎?到了法院,便要判刑了。為甚麼香港現時出 現這麼多問題?有人不斷說不要和平示威,但年青人犯法被捕,卻不 是他們自己的子女。有誰可以提示他們?哪個平台可以這樣做?我們 正好審議這項《條例草案》,還不可以趁機說說嗎?

對不起,主席,請原諒我剛才發言太大聲。對於香港年青人被拘 捕,不知道自己已犯法,我真的感到很痛心。主席,已拘捕了 3 000 多 人,法院需要多少人手審理呢?莫說把法官 的退休 年齡延展至 70 歲,如果情況持續,即使延展至 100 歲、150 歲,也未能審理完畢。 所以,我們必須清楚告訴年青人,他們真的正在犯法,會前途盡毀, 無法移民,也無法當公務員;如果他們想在大公司工作,會被問有否 刑事紀錄,主席。

主席:邵家輝議員,我明白你對青年人抱有很大期望,亦想勸諭他們, 但這項辯論是關於《 2019 年司法人員 (延展退休年齡 )(修 訂 )條例草 案》。如果你把話題扯得太遠,我會請你停止發言。請繼續發言。

主席,我只是闡述剛才的邏輯。如果問我是否支持延展 法官的退休年齡,其實沒有罪案的話,他們到退休年齡時,就讓他們 環遊世界,好好休息吧。他們已工作了這麼久,為甚麼還要他們繼續 工作呢?其實因為我們沒有做好自己的崗位,有人繼續鼓吹年青人走 出來,我們為甚麼不提醒他們呢?主席,還有一點,現時社會上有很 多人說一些似是而非的話,經常誤傳別人,在網上發布假消息是無需 負責任的嗎?他們不斷製造事端,激起市民和年青人的憤怒,令他們 上街。試問已有多少人為了一名女士據稱被 "打爆眼 "的 事件而上街 呢?她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 不肯公開其醫療報告 , 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主席:邵家輝議員,請停止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