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根據《議事規則》第 16(2)條動議的休會待續議案」發言 (2019年11月21日)
主席,我發言支持今天的休會待續議案,優先處理這項 緊急的議程,因為本周日便舉行區議會選舉,但卻仍有許多不明朗因 素會影響這場選舉的公平性,以及各區候選人和所有有意投票市民的 人身安全。當務之急,政府確保選舉能公平、公正進行,並於今天的 休會待續議案的辯論中解答我們的疑問及釋除疑慮。
事實上,自由黨多年來一直積極參與區議會選舉,可是,今年竟 遇到前所未有的考驗,所要面對的暴力亦是史無前例的,因其嚴重衝 擊香港的言論自由。為迎接選舉,我的黨友一如以往,在獲得所屬選 區餐廳和店鋪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張貼選舉宣傳海報,這是平常不過 的事,但在近期,當有激進分子看到有關宣傳海報,便表示,如不立 即除下,便會"裝修"他們的店鋪,然後換上競選對手的海報。這種做 法還可算是公平、公正嗎?這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嗎?
在擔心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我的黨友當然害怕會連累人家的店鋪 被"裝修"了,但同樣地,擺設街站也要擔驚受怕。我認為這是另類暴 力,張貼海報可能會被"裝修",表達意見也會被人"圍",這是絕對不 能接受的。所有持不同政見人士均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政府和局 長能否作出保證及如何保證呢?
除了候選人無法在正常環境下展開選舉工程,其實臨近 11 月 24 日投票日的兩星期,各區衝突不斷,導致交通癱瘓,而道路表面、 欄杆及交通燈等公共設施全被破壞。雖然政府表示,在確保選舉當天 沒有出現暴力示威或威嚇、沒有堵塞隧道、沒有破壞公共交通工具設 施及沒有攻擊投票站等行為的情況下,選舉才會如期舉行,當局並已 預定了後備投票日,但實際上仍有許多不穩定因素會影響整場區議會 選舉。
在過去兩星期,街上磚頭橫飛、煙霧彌漫、主要交通幹道遭堵塞 的場面已屢見不鮮。儘管政府表示區議會選舉會如期舉行,但直至今 天,距離投票日只剩 3 天,仍未見政府有訂定具體措施,並向廣大市 民保證,他們在選舉當天出門投票是安全的。因此,我認為政府應藉 着這次休會待續議案辯論的機會,讓局長向我們交代一下。
由提名期到拉票期,再到投票日,我相信不同黨派的候選人均是 戰戰兢兢地面對,因為整個社會已變得容不下不同意見。過去數個 月,不同黨派候選人的 banner(橫額)曾被破壞,設街站時遭持相反意 見的人"圍"、惡言相向,甚至發生肢體碰撞。從一開始,這場選舉已 難言公平,因為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亦無法得到保證。
我相信政府亦已聽聞,網上有人呼籲選民於投票當日上午盡快投 票,並揚言會在當天的下午時分"搞破壞",阻礙市民投票,甚至騷擾 持相反政見的候選人。政府如何確保所有不同政見的市民均能在周日 順利投票呢?就此 , 當局會否為投票當日作出具體的保安及交通安 排?假如當天果真出現示威或威嚇,是否會即時叫停投票?以上所有 問題,政府必須盡快解答,因此我支持這項休會待續議案,讓我們先 商討應如何處理這些"殺到埋身"的問題。
我相信有不少市民十分期望在本周日行使他們的公民權利,例如 我有一位親戚本來要到外地出席婚宴,但他選擇另外付錢買機票,以 便可在 11 月 23 日回到香港,然後在 11 月 24 日投票我這位親戚 一直以來都是"政治冷感"於是,我明白到這次有許多市民期待已 久,希望用自己手上的選票,選出自己選區的代表。因此,政府能否 在此令市民回復信心,並確保他們在周日可以安安全全入票站,然 後"完完整整"回家去呢?
數月來,自由黨一直配合政府的安排,我們亦非常尊重選舉。選 舉是一種文明的制度,市民理應可用手上的一票表達意見,讓我在此 呼籲社會各界以理性態度看待選舉,停止一切暴力。因此,我同意今 天提出的休會待續議案,希望政府能在這項議案完結前,釋除各位在 座議員的憂慮,並安市民之心。坦白說,本周日會是何種情況,我也 沒有水晶球可以預知未來,但我本人和自由黨的立場是十分堅定的, 就是一定要向暴力說"不"。
我剛才聽到葉劉淑儀議員談及她們黨的情況,我可以說,我們的 黨或許較她的黨幸運,但其實也不單是她的黨派,我相信其實在數個月前,有不少今天在席議員(尤其身兼立法會議員的區議員)的辦公室 已曾三番四次被刑毀。最近,我更聽聞一宗恐怖事件,就是有一位區 議員的辦公室遭暴徒扔汽油彈,而且並沒理會當時是否有人在辦公室 內,直接便扔了進去,幸好當天沒有人在,但辦公室卻被燒焦了。
回想 1985 年時,雖然我尚未從政,但當時有一位民政專員曾問 我有沒有興趣參選區議會,因此自那時起,我也有留意選舉。經過多 年觀察選 舉 及參與自由黨的區議會選舉,我明白其實現時的多種行 為,在當年早已會被警方重案組調查,包括上述暴力行為。
今時今日,直至這一分鐘為止,也沒有任何政黨的參選人請我為 他們助選,但在以往多年,即使我不是黨主席,而只是一位普通黨員, 也不斷會有黨友要求我為他站台,甚至問我可否在投票日當天為他站 票站,每一位也想我幫忙,實在分身不下。可是,就今次的選舉,直 至現時這刻為止,也沒有黨友邀請我助選,亦沒有黨友叫我為他站票 站。相反的,只有一名屬另一友好黨派、在我居住地區參選的人士曾 詢問我可否幫忙助選,我答應了,但在約定那天,他卻告訴我當天有 事,須改期再約。
其實,這種令對方產生恐懼的恐嚇,以往會被警方列作刑事恐嚇 處理,由重案組調查是甚麼人作出恐嚇了,但現時的人戴上面具走出 來叫囂,沒有絲毫懼怕,就連我的黨友也不斷遭恐嚇,大家在街站時 也遇到許多問題。黨友不找我幫忙,並不是為損害我的尊嚴,或認為 我會趕走選票,反而是為我的安全着想。而且,老實說,我同樣關心 他們的安全,恐怕我的出現會帶給他們麻煩,就像葉劉淑儀議員的處 境般。我相信在座有多位政黨領導(包括陳克勤議員和盧偉國議員等) 在街站助選時 ---還有黃國健議員,我相信他會遇到更大的問題 ---均會遇到相同的問題。
因此,近日當不少朋友、同事,甚至是我辦公室的職員問我是否 支持區議會選舉時,我便反 問他們 ---一如我剛才發言的第一句般 ---是否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才應該舉行呢?每個人也說"是的", 於是我再問他們,回看過去數月---也別說看接下來的數天了,因為 我們不知道會怎樣---但在過去這段日子,還有甚麼公平、公正可言 呢?在以往,食肆張貼街招吸引市民光顧,也會立即被食物環境衞生 署票控,可是現時那些 "連儂牆 "四處貼滿字條,為泛民參選人說好 話,並抹黑所有"非我族類",甚至以粗言穢語謾罵,這樣可又算是公 平、公正嗎?
我剛才提及店鋪不敢張貼海報,而我們亦樂意不張貼,甚至不願 到選舉事務處投訴。在以往,我們必定會就這些事作出投訴,而選舉 事務處亦會處理,但現時我們也不敢投訴了,為甚麼呢?就是不希望 這些幸運地尚未被"裝修"、未被破壞的小商戶因張貼我們的宣傳海報 而無法營業,否則,不單老闆會有損失,員工也會失去工作,甚或危 及人身安全。
葉劉淑儀議員 剛才也曾指出,她們有些黨員的辦公室 樓 上是民 居,我們同樣有不少辦公室的樓上是民居,實在不想影響附近市民的 生活和安寧。令市民如這般的擔驚受怕,還可算是公平的選舉嗎?就 在今天,有朋友告訴我,他現時連穿黑衣服及黑褲子的自由也沒有 了,因為不敢穿着,試問這又是否意味我們的社會很和諧、合理和文明?
我們建制派在選舉時奉公守法,會看清楚條例,還會請廉政公署 講解所有條例內容。可是,我們現時看到許多對手,也不知道他們是 甚麼人,是否有政黨背景,但卻視法例如無物,只會公然作出破壞行為。局長,建制派議員其實並沒要求讓我們與他們"看齊",也花數個 月時間破壞對手的辦公室和海報,因為我們不會這樣做,但局長必須 明確告訴我們,在未來數天將會如何確保我們的選民可以安全投票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