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0年稅務(修訂)(船舶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0年6月10日)
主席,我發言支持《2020 年稅務(修訂)(船舶租賃稅務 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恢復二讀。
海運業過去一直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為了帶來更強大的經濟增 長動力,行政長官在 2018 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推行多項措施,以支持 及提升高增值海運服務的發展。《條例草案》正是要透過修訂《稅務 條例》落實其中一項措施,向合資格船舶出租商和合資格船舶租賃管 理商給予利得稅寬免,藉以推動香港的船舶租賃活動,提升香港成為 亞太區的船舶租賃中心。
自由黨一直倡議實行船舶租賃稅務寬減,相信是項措施有助擴大 高增值航運服務群組的規模。當局在 2020 年 2 月已向立法會提交《條 例草案》,但由於內務委員會遲遲未能選出主席,致令《條例草案》 須待至今天才能恢復二讀。事實上,除了《條例草案》,當局去年年 底亦曾向立法會提交《2019 年稅務(修訂)(與保險有關的業務的利得 稅寬減)條例草案》,藉提供稅務寬減促進香港海事保險業務的發展, 但同樣因為內務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而延遲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希 望有關建議能趕及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立法程序,並盡快生效。
本會並沒有就《條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員會進行研究,證明大家 都認同香港有必要提供稅務優惠,以提升香港在船舶租賃業務方面的 競爭力。船舶融資服務過往主要由歐洲傳統銀行向船務界提供,但根 據 Seatrade Maritime News 在 2017 年 5 月所作的估計,來自歐洲銀行 的船舶融資已由 2008 年的八成下降至 2016 年的六成,但中國租賃公 司的市場佔有率則上升了兩成,其船舶 租 賃 業的融資貸款額在 2015 年至 2018 年的 3 年間增加了 35%,可見船舶擁有和造船活動已 逐漸轉移到亞洲。隨着全球經濟重心東移,國家經濟平穩發展,加 上"一帶一路"經濟戰略,致力促進國際商貿交流及基建投資,將會帶 來重大機遇,海運需求越趨殷切,航運服務的需求亦會隨之而增加, 預期內地和亞洲在船舶融資及租賃方面的活動會迅速增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的《港澳專章》已提及,國家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 貿易三大中心的地位,並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此外,《粵港澳 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指出,將鞏固及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 位,支持香港發展船舶管理及租賃、船舶融資、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等高端航運服務業。因此,香港應把握機遇,利用本地金融和法律體 系與國際接軌、專業人才匯聚等優勢,積極發展高端、高增值及具潛 力的船舶租賃業務。
稅制明確簡單一直是香港的優勢,但根據現行稅率,首 200 萬元 的利潤的稅率為 8.25%,其後為 16.5%,比率較鄰近競爭對手相對為 高,因此欠缺競爭力。《條例草案》的建議落實後,經營船舶租賃業 務的合資格船舶出租商和合資格船舶租賃管理商,將可獲得利得稅寬 減,稅率將分別調低至 0%及 8.25%。此舉將有助提升香港發展船舶 租賃業務的競爭力,吸引更多船舶租賃業務在香港進行。
事實上,自特區政府提供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後,由於稅率較其他 競爭對手更具吸引力,因此在過去一段時間吸引了多間包括來自愛爾 蘭、美國及中國的飛機租賃公司在港設立區域辦事處。相信船舶租賃 稅務寬減措施落實後,同樣會吸引更多船舶出租商及船舶租賃管理商 來港設立辦事處。香港海運港口局轄下的船舶租賃專責小組估計,稅 務優惠措施可令香港在全球船舶融資市場的佔有率增至 12%,業務總 額在 10 年間將累積至高達 2,000 億元至 4,000 億元,創造共 2 萬至 4 萬 個直接或間接職位。除可讓香港發展成為區內主要船舶租賃管理中心 外,這亦有助推動其他與船務相關的業務,建立強大的船務及海運服 務業群,提升香港國際海運與金融中心的地位。
主席,香港的海事發展歷史悠久,長達超過 150 年,促使香港成 為環球最具規模的海運中心之一。香港擁有優越的地理位置,是一個 自由港,過往的航運業以港口貨運服務為主,是內地主要的出口及轉 口港。但是,隨着內地鄰近港口的發展,在激烈競爭下,香港的貨櫃 吞吐量持續下跌。可是,單以貨櫃吞吐量評定香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 位,實在不夠全面,因為事實上,貨運量只是航運業的其中一環,此 外還有船舶管理、船務代理、船舶融資、航運保險、船舶註冊、法律 服務、海事仲裁等。以倫敦為例,其貨櫃吞吐量並非全球之冠,但卻 時至今天仍保有全球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足以證明國際航運中心的 地位並不單以貨量取勝。
香港面對土地不足及成本高昂的問題,朝向高價值及高增值的航 運服務業發展,提供高效率、多元化及完善的專業服務,是本港港口 發展的新方向,亦是促進香港航運業持續發展的關鍵。香港是世界 第四大船舶註冊地,截至 2020 年 5 月,在香港註冊的船舶有 2 610 多 艘,共 1 億 2 900 萬總噸。香港的船東及船舶管理公司所擁有或管理 的商船船隊,佔全球商船船隊 9.6%,並有超過 800 間從事與海運相關業務的公司,為本地、內地以至海外業界提供各式各樣的海事服 務。由此可見,香港凝聚成熟的航運業群,有條件及有能力向高端及 高增值航運服務的方向發展。
政府建議就船舶租賃及管理提供稅務寬減,連同輪候恢復二讀, 涉及與保險有關業務的利得稅寬減的立法建議,將可加強船舶融資、 租賃及海事保險業務,更可連帶惠及其他海事服務,有助擴大本港海 事群。我想特別一提,在海事群中,解決涵蓋有關租船合約、提貨單、 造船、船舶買賣交易、船舶管理、船東保障及賠償等事宜的爭議事項 的海事仲裁,亦是一項具有龐大增長潛力的業務。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是以普通法為依歸,並由 成文法作補充。由於《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即《紐約公 約》)適用於香港,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於超過 150 個締約國執 行,有利香港發展成為區內的主要爭議解決中心之一。為了推動香港 成為區內主要的海事仲裁中心,希望政府會繼續向內地爭取香港成為 解決"一帶一路"建設專案投資及商業爭議的首選或指定仲裁中心。
主席,香港的海運及港口業雖然僅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 1.1%, 但它可支持佔本地生產總值 21%的貿易及物流業的發展。政府當局一 直積極致力發展香港的海運及港口業,甚至在 2016 年成立香港海運 港口局,以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業,並全方位推動人力培訓、市場推 廣宣傳及研究發展等事宜,以及協助政府制訂策略和政策,以提升香 港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儘管如此,香港海運港口局始終是政府當局 轄下諮詢機構之一,難以主動推動有利海運及港口發展的政策。
為了進一步發展香港的海運和港口業,自由黨認為長遠而言,政 府當局應考慮設立一如香港機場管理局的架構,落實成立香港海運港 口管理局,使之成為一個具有實權的法定機構,才能加大及加快行業 發展的力度,向國際航運中心的方向推進。
全球貨運有大概八成採用水路運輸,可見航運業的發展極具潛 力,每一個國家均積極吸納船公司及國際貨主落戶。新加坡近年便透 過不同優惠措施,吸引不少外國商企落戶,香港亦應積極研究競爭對 手的成功之道,取長補短,推出更多有利方便營商的措施,以提升本 港的競爭力,支持香港的國際海運業發展。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