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18 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0年6月11日)
主席,我們今天恢復《2018 年旅館業(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表面看來,《條例草案》與我所屬的 批發及零售界沒有特別關係,但事實上在過去數年,我其實多次參與 《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會議,我出席了法案委員會的全部會議, 包括公聽會。主席,原因在於我尚未擔任立法會議員前是區議員,負 責很多港島區的事務。在大約 6 年、7 年前,我不斷接獲來自業主立 案法團的市民、業主向我們反映無牌賓館對他們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 響。
我相信很多市民也知道,位於銅鑼灣的香港大廈是其中一棟有多 間賓館營業的大廈,更甚的是該大廈有很多無牌賓館。其實,銅鑼灣、 中上環區都是重災區,這些賓館或無牌賓館究竟對一般市民、住客造 成多大影響呢?由於我經常參與這方面的工作,他們便經常向我反映 當中情況,而另一個原因是,經營合法旅館的持份者亦很討厭且不認 同這些無牌賓館,所以這群持份者也經常找我反映意見,希望我可以 協助他們,令市場能夠規範化。所以,過去在我尚未成為立法會議員 前,我一直有參與這個議題的事務,並與民政事務局的同事舉行多次 會議。
我先談談無牌賓館對一般市民造成的影響。如果大家在 Google 搜尋,不難找到 2013 年北角五洲大廈發生大火,剛才很多同事亦有 提及,導致 25 人嚴重受傷。造成火災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大廈內有 很多無牌賓館經營,一旦發生火災,住客無法逃離災場,所以無牌賓 館對於整棟大廈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影響,否則當時也不會有這麼多人 受傷。
第二,是無牌賓館對於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響。我相信大家留 意新聞也知道,業主立案法團和市民投訴大廈內經常有不同的非本地 市民出入,他們的口音與香港人不同,可能是外國人和南亞裔人士, 他們經常在大廈內走來走去,不斷進進出出,有些則在走廊抽煙,播 放音樂,胡亂棄置玻璃樽,在深夜嘈吵不停。上述情況均由無牌賓館 造成的,對嗎?
有牌賓館與無牌賓館的分別在於,有牌賓館持有人 (即牌主)有責 任協助警方進入賓館調查,或民政事務局就已發牌賓館進行監管時, 持牌人亦需要協助處理剛才提到的情況。但是,如果是無牌賓館,住 客已有鎖匙和密碼,當你想截查他時,他已經進入屋內。他們有時在 走廊上搗亂,完全不守規矩,到處亂拋垃圾,嘈吵不停,影響其他居 民,治安方面就更不用多說。有些魁梧的南亞裔人士在大廈內走來走 去,可以想象一些女士晚上回家看見他們有多害怕。凡此種種,令香 港市民在過去數年都十分關注這個議題,這亦是制定《條例草案》的 原因。
我當時與業主立案法團、眾多向我尋求協助的市民一起與民政事 務局開會 -- 局長可以詢問屬下的同事也知道,我曾與局方開會-- 局方的同事表示他們也束手無策,原因是法例賦予他們的權力有限。 我們表示他們應該到大廈內檢控無牌賓館,但他們解釋需要透過"放 蛇"才能檢控無牌賓館,縱使他們有權進入無牌賓館,但也需要有人 開門給他們進內。如果沒有人開門,他們亦無計可施。
更甚的是,在罰則方面,縱使當局成功對無牌賓館持有人作出檢 控,即剛好業主在場開門,並透過當局的職員"放蛇",在現場抓個正 着,但最終只是最多罰款數千元,無牌賓館持有人只要計算當中的成 本,便知有利可圖。大家想想,香港過去的旅遊業很暢旺,這些無牌 賓館只需隔出數個房間,便能獲得龐大利潤。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 影響大廈所有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大廈治安,我不認同亦不認為應該如 此,更莫說那些住宅單位其實應該釋放出來讓香港市民租住。
因此,我非常樂見政府提出《條例草案》,尤其《條例草案》旨 在加強執法能力,否則,即使民政事務局接獲多少香港市民投訴,也 沒有能力處埋,更無法成功執法。當《條例草案》獲通過並訂立後, 搜證便不再需要人贓俱獲,執法人員只要看到有客觀的證據,便能將 證據提交法庭審理。
有人說這做法不公道,但香港法庭是最公道的,提交至法庭審 理,法官會考慮有關的證據能否證明持有人無牌經營賓館,例如從攝 錄的 video(錄像影片)和拍下照片,看到每天到該處所的人都是不同的 人,今天是南亞裔人士,明天是國內人士,後天是美國人,全都是不 同的人到訪該處,難道業主會如此好客嗎?
過去法庭判罰 5,000 元至 8,000 元不等,這樣的阻嚇力對無牌賓 館持有人而言只等同交租金。但是,這情況將不會再發生,因為最高 罰款將改為 20 萬元及監禁兩年,如果重犯,會判處更高的刑罰,即 監禁 3 年,提高了阻嚇性。最重要的是,過去即使無牌賓館被檢控, 他們關上門便可繼續經營,但今次《條例草案》訂明有封閉令,命令 該處所關閉 6 個月,使無牌賓館持有人無法繼續經營。《條例草案》 令業主無法再以不知情為由作辯解,因為無論業主是否知情,當局也 可以直接勒令關閉該處所。業主以為購買物業回來後改作"劏房",自 己不在那裏居住,便不用理會該棟大廈其他住戶的危險、安全和環境 衞生,只顧自己賺錢,但他是需要承擔後果的。
簡單而言,《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要保障香港市民,不論是業 主或是租客。他們過去面對很多不同的滋擾,已經備受困擾多時,因 而要修改法例。所以,如果議員,特別是要直接面對市民的直選議員 表決反對《條例草案》,我真的感到莫名其妙。我也希望以前經常找 我的市民不要再找我,我要做的已經做了。我剛才說的多個聽證會, 我每次也有出席,每一次會議,我也有出席,我亦另外特別安排跟政 府開會數次,然後政府才提出《條例草案》,我今天一定會投"YES"(讚 成 )票,但如果市民仍然有疑問,請他們 詢問一些投 "NO"(反對 )票的 議員是否真的關心市民的日常生活。我是功能界別的議員,我已經不 再是區議員,但我同樣是香港市民,這些是常理,是影響市民民生的 法案,如果議員要強行扯上政治議題,請他們向市民解釋。
今天第二個主調,我聽到有些議員提到既得利益者、得益者,表 示要想出一些措施來顛覆他們,然後圍繞民宿、Airbnb 作討論。主席, Airbnb 是近兩三年來一個十分熱門的話題,對於普通市民和消費者來 說,純粹從利與弊的角度來看,"利"是可以讓他們旅行時享受當地較 便宜的住宿,這是很高興的事情。他們只要拍卡、按下密碼便可以入 住,入住後不用清潔便可以離開,從市民消費的角度來看,似乎是一 件頗不錯的事情。
但是,弊處是,正如剛才的情況,倒過來旅客隨時走進你家旁邊 的單位,問題較無牌賓館更嚴重,因為 Airbnb 已經不屬於賓館,也 不是位處遊客區。大家可以上網 google,連美孚新邨這種跟旅遊區完 全無關的單位,也是 Airbnb 的熱門地方,曾經興旺了一陣子。換句 話說,差不多全港每一棟大廈亦有機會成為 Airbnb 的目標。
我感到十分奇怪,人們只想到好處,卻沒有想過壞處嗎?如果一 名魁梧的南亞裔人士,身穿背心短褲,晚上兩三點在你家門口按門 鐘,怎麼辦呢?他們不用考慮這些問題嗎?他們不在那裏居住,所以 不用考慮,但如果他們是當區區議員又怎麼辦呢?如果他們是地區直 選議員,市民晚上來電,他們又是否接聽呢?那麼,市民可以致電誰 求助呢?致電警察,警察怎麼辦呢?找民政事務局派人前去巡查嗎? 如果《條例草案》無法通過,又回到以前的狀況,局方也無可奈何, 法庭只能罰款 5,000 元、8,000 元,業主把單位劏開出租,大家說可 以賺多少錢呢?
Airbnb 使用創新科技,我們固然要支持,但支持之餘,第一件事 是要領牌,對嗎?想當 Uber 司機,沒有問題,Uber 使用網絡科技, 相當方便,但車主也要替車輛申請牌照。當領取牌照後,的士也可以 當 Uber,對嗎?在 Airbnb 出租單位也沒有問題,只要申請旅館牌照, 然後放上 Airbnb 網站,現在旅遊網站相當流行,問題是要領取牌照。
如果連牌照也沒有,卻說甚麼衝擊舊有既得利益者,我想指出, 他們是領有牌照的。我想請問,他們的牌照是天上掉下來,還是搖骰 子搖出來的呢?牌照是他們用錢申請的,而且必須符合政府的法例、 牌照和消防要求,還要花錢裝修。他們為何要花這麼多錢呢?便是要 保護周邊大廈的居民和鄰居安全,而且他們不會濫收旅客,讓過多人 入住,是有限制的。民政事務局獲政府授權負責監管,為何要這樣做 呢?便是要平衡旅客前來香港時的需要,所以要有旅館、有酒店,對 嗎?否則 , 全部旅客也不用入住旅館和酒店,只是在我們的民居居 住,這也是不合理的。
社會需要平衡,但平衡也要監管,只是說一句舊有既得利益者, 我真的感到奇怪,現時是否有網上律師、會計師和醫生呢?是有的, 這些是科技,問我是否支持呢?我當然支持,但"老兄",那些人是領 有牌照的,不是無牌醫生、無牌律師或會計師。議員怎可以單說科技, 而不理會舊有已領取牌照的人,說他們是既得利益者呢?他們說的話 並不合理。不要用科技將一些人妖魔化,既得利益者沒有付出嗎?那 個地方不用付錢嗎?不用購買物業嗎?投資穩賺嗎?他們可以問一 問旅館,這數個月是零生意額,投入的金錢由誰人付呢?便是這些持牌人負責的。做生意當然有賺有蝕,但一定有利益的 嗎?一定穩賺 嗎?他們是要付出的。
如果有人想進入市場,我不會阻撓,他們可以進入,但請先領取 牌照。局長,每過一兩天,便有人寄東西給我,說自己來自甚麼區, 是我的選民,我感到很奇怪,他以為我是超級區議員嗎?全香港、新 界、九龍也是我的選區嗎?人人也說是我的地區直選選民,北區的說 是我的選民,香港島的又說是我的選民,但其實我是功能界別的 議 員,請寄短訊之前做一做功課,我並不是直選議員。如果想從民意說 服我,不要緊,表達意見我一定接受,但如果是抄襲式、一式一樣的 寄過來,說自己現在當 Uber 司機怎樣、怎樣,令我懷疑這些電郵是 否要轟炸我的郵箱,我相信其他議員也收到類似的電郵。
我要重申,我是支持科技的,雖然我從來未乘搭過 Uber,但有很 多朋友一直拿着電話按。不要緊,的確比較方便,我不知道價錢是昂 貴還是便宜,他們說比較舒服,但問題是那輛車也要先領取牌照。他 們也可問政府,的士可否不用皇冠、豐田,可否改用平治呢?他們可 以提出申請,難道我會阻撓嗎?但是,他們不能說受到固有的人影 響,正如現在一些普通市民、普通業主,他們供樓這麼多年,在自己 的物業單位自住,他們是既得利益者又有甚麼問題呢?為何要用這件 事來衝擊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