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消防安全(工業 建築物)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 (2020年6月11日)
代理主席,今天討論的《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草 案》("《條例草案》"),旨在訂立機制,以對某些工業建築物作出關 於消防安全的改善,我對此表示支持。
政府今天動議《條例草案》的原因,我相信香港市民也記得,是 因為 2016 年牛頭角發生迷你倉大火,當時有兩位消防員不幸殉職, 令許多市民痛心。由於當時火警發生在迷你倉,市民開始關注迷你倉 的 潛在消防風險 不單是 存放於迷你倉的 物 品 ,還有迷你倉的租 戶,在發生火警時,亦可能會有危險,甚至再次發生不幸的事。
就該次事件,保安局轄下的消防處即時對全港迷你倉進行詳細巡 查。雖然我在 2016 年 6 月還未成為立法會議員,而迷你倉事件亦跟 批發及零售界沒有關係,但代理主席,正因為這次事件,在我成為立 法會議員後,首次應迷你倉業界要求而提供協助。
當年,全港市民因兩位消防員不幸殉職,而對迷你倉業界不太友 善,把悲劇歸咎於業界未有做好安全措施,但業界卻難以找到議員幫 忙。我在 2016 年 10 月 11 日接見了一群經營迷你倉的人士,他們當 時面對的問題,是消防處為了確保消防安全,對業界作出規管。當時, 絕大部分迷你倉並不符合《消防條例》,很可能要即時結業。
因此,業界立即向本會議員尋求協助。我了解有關情況後,經保 安局協調,安排了消防處、地政總署、屋宇署等有關部門與全港迷你 倉業界在 2016 年 11 月 29 日開會,討論如何在符合《消防條例》及 保障香港市民安全的情況下,讓業界能繼續運作。據我了解,如果業 界不按《消防條例》運作的話,當時全港會有六七成迷你倉即時結業。 我十分感謝保安局及消防處幫忙安排在當天與業界舉行會議,在我印 象中,各方在會議上進行有效的討論。
在事件發生初期的兩三個月(即 6 月至 11 月)期間,其實有許多迷 你倉營辦商均十分擔憂,因為他們當時剛簽訂合約,如即時結業,大 多數公司將會破產。不過,如何才能在符合《消防條例》以保障市民 安全及維護業界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呢?我知道處方 就 此 花了很多時 間,而我亦有參與法案委員會的工作。代理主席,法案委員會召開的 5 次會議,我都有出席,當中包括聽證會。
我曾詢問當時要求幫忙的業界人士,他們表示跟政府協作良好。 他們明白業界有必要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遵循法例的要求,例如裝 置消防花灑,並且單位間隔須符合《消防條例》,不能用盡所有空間 賺錢而忽略安全,因為間隔太密,當發生火警時,會對消防員構成極 大危險,故他們同意擴闊走火通道,減少出租的空間。
其實,他們不是少賺了,只是擴闊了通道而已,但大家當然明白, 羊毛出自羊身上。以往,迷你倉營辦商把 90%地方出租,現在可能出 租 75%或更少的地方,雖然我不知道詳情,但租金會相應提升,增加 的成本會轉嫁市民身上。這樣,便可以平衡經營成本與整體香港市民 的安全,包括消防員的安全了。
其實,我贊成寧可少賺一點錢,也要確保市民安全,即使市民須 多付一點費用,但卻合乎整體香港市民的期望。政府今天動議的《條 例草案》......
(代理全委會主席:邵議員,我提醒你返回議題......)
我知道代理主席想提醒我,但我不會再多說了。
對於《條例草案》,我只想表示支持,並且感謝消防處過去跟業 界有商有量。儘管部分業界人士近年已轉行或結業,但幸好迷你倉的 火警危險亦已大大減低。我在此感謝保安局局長。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