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19 年運貨貨櫃(安全)(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0年11月4日)

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2019 年運貨貨櫃(安全)(修訂) 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條例草案》的目的是 修訂《運貨貨櫃(安全)條例》(第 506 章),以實施國際海事組織已通 過的《國際集裝箱安全公約》("《公約》")中有關貨櫃測試、檢查、 批准、保養,以及管制程序的最新修訂。

航運是屬於國際性質的業務,全球有八成貨運經水路運輸,以遠 洋貨櫃船運載。因此,為確保用於國際運輸的貨櫃安全,國際海事組 織透過《公約》訂立貨櫃安全標準,而符合特定條件的貨櫃會獲得認 可機構發出牌照。國際海事組織會按實際需要不時修訂及更新《公約》 條文,香港雖然並非國際海事組織 174 個聯合國的成員國,但香港作 為組織的附屬會員,有義務透過自行立法落實《公約》的新規定。

香港港口是全球最繁忙的貨櫃港之一,每星期有約 300 班貨輪經 過香港服務連接全球 420 個目的地,每年港口處理約 2 000 萬個標準 貨櫃箱,因此香港的法規有必要與國際標準一致。當局早於去年 2019 年 10 月 11 日就《條例草案》刊登憲報;其後於 10 月 23 日提交立法 會首讀,但因為上一年度的立法會會期遲遲未能夠選出內務委員會主 席,而令議員一直未能夠決定是否需要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條 例草案》。由於《條例草案》建議的修訂在很大程度上屬技術性質, 最終亦沒有議員特別要求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關《條例草案》,但 《條例草案》亦已拖延至今年 7 月才能夠再提交立法會輪候恢復二讀 辯論。不過,因為多項條例草案積壓,在上一個立法年度並沒有足夠 時間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由於新冠狀病毒爆發,考慮到感 染的風險,政府決定取消 9 月立法會換屆選舉,而第六屆立法會會期 則延長 1 年,令《條例草案》能夠於今天有機會恢復二讀,立法程序 不致要推倒重來。

海運業界對於 這 些 只 在 把 國際海事組織 的 最新規定納入本地法 例的建議一向無甚異議,反而認為特區政府在把這些國際新規定納入 本地法例的進度有所滯後,很多時候,國際海事組織建議的新規定雖 然已生效一段時間,但特區政府卻遲遲未能夠將有關新規定納入本地 法例。今天提出的修訂,是針對《公約》的兩項新規定:(一)、堆碼 能力有限的貨櫃所需符合的規格;及(二)、安全合格牌照上採用劃一 尺 寸 和 單 位 。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 安 全 委員會早 於 2010 年 12 月 及 2013 年 6 月決議通過這些議案,並且於 2012 年及 2014 年已在全球 生效,但香港的法例卻一直未作相應修訂。特區政府曾就有關新規定 於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間諮詢本地相關團體,但要到今天 才能夠把新規定納入本地法例的立法程序至最後階段,即使不計去年 立法會"大塞車"而有所延誤,相關的修訂亦要經過數年才能夠正式納 入本地法例,可見本地法例與國際要求實際上有嚴重滯後之嫌。雖然 被納入本地法例的國際新標準及規定早已在全球實施,而行走世界各 地不同港口的遠洋貨櫃船亦已充分得悉有關新要求,即使有關新要求 還未成為本地法例,現時進入香港水域的遠洋貨櫃船所載的貨櫃均已 符合《公約》的最新要求。然而,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之一,是世 界第四大船舶註冊地,現時有約 2 400 多艘遠洋船舶在香港註冊,涉 及 1 億 2 900 萬噸,香港的船東與船舶管理公司所擁有或管理的商船 船隊更佔全球商船總載重量噸位超過 9%。如果香港的法規未能與國 際規定一致,情況絕不理想。因此,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快相關立法程 序,令到本地法例緊貼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定。

國際海事組織 是 一個促進各國政府 及 各 國 航運業 界 在 改進海上 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以及海事技術合作的國際組織,因此除了今天 提到的《公約》,國際海事組織亦會不時就確保海上安全、防止海洋 污染等提出新規定,而研究把這些國際海事組織的最新要求納入本地 法例確實是相當費時及浩瀚的工作。既然這些國際要求的內容均清楚 及具體,亦已為其他國家所接受,政府在本地法例中直接提述有關國 際新規定的做法,自由黨是支持的,此舉亦有助加快立法程序,令本 地法例能夠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量與時並進,緊貼國際海事組織 所定下的最新要求。

代理主席,近年中美貿易戰及全球新冠狀病毒爆發,導致本港的 貨櫃吞吐量有所下降。2019 年香港的港口吞吐量只有 1 800 多萬個標 準 箱,較 2018 年下跌 6.6%; 而 經葵涌貨櫃碼頭處理 的 貨 櫃 約 有 1 400 萬個標準箱,亦較 2018 年下跌 8%。直至今年 8 月,港口吞吐 量累計更要比去年同期再下跌 4%。但是,由於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自由港政策及高效率的貨物處理,緊密聯繫世界各地及覆蓋廣泛班輪 服務網絡,因此在貨運方面,仍然具有一定的競爭力。但是,我仍然 期望行政長官預計於 11 月底宣讀的施政報告會就進一步鞏固香港作 為國際航運中心提出新政策和措施。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