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就《致謝議案》發言 (2021年1月20日)
代理主席,大家也知道,施政報告原定於去年 10 月 16 日 (即本年度立法會會期開始時)公布,就在公布前兩天,特首忽然宣布 此事會押後,因她需要上京與國家領導人會面。當然,這也是一件好 事,因為在訪京後,她再到廣州及深圳與當地領導會面,其後便將一 些國家政策納入施政報告。此舉必然對香港有利。
至於是甚麼政策?我稍後再與大家談談,但現時最重要的,就是 如何遏止疫情。如果特區政府的目標是"清零"-- 當然,這是個非常 好的目標,只是在現實環境中,"清零"是不可能的事。現時,特區政府在施政方面,總是拖拖拉拉、"唔湯唔水"的,致使出現目前的困局。可以說,許多行業面對的困境,或多或少是由特區政府一手造成的。 舉例而言,不少處所並未出事,但卻被勒令停業,令許多人手停口停。 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不管特區政府作出多少賠償,亦無法彌補。
因此,我期望特區政府能在這段期間,認真了解每個行業的處 境。以花農為例,政府早前宣布取消年宵花市,但經了解業界的情況 及與其商討後,現在便決定恢復舉辦花市 -- 即使規模減半也還好。 我認為,其他行業也應該這樣處理。
為何不准許美容業恢復營運? 單對單的只得兩人 (即只有一位美 容師和一位客人)而已,為何不准許呢?這些業界從業員十分可憐, 農曆新年將至,可否請特區政府及諸位官員 -- 我還是那一句:你們 每月準時"出糧",他們卻沒有了收入來源,試問怎樣過年?政府現時 以 "清 零 "為目標,須待確診宗數減至單位數字後,才讓他們恢復營 業,這樣的話,你叫他們怎樣渡過這個大年關?當然,如特區政府仍 然置之不理,他們便只得聽天由命。大家也在等候接種疫苗,但當局 會否為接種疫苗人士提供誘因,即市民在接種疫苗後,便會有工作或 過關時可以免除強制檢疫?
老實說,在現時的"回港易"計劃下,在廣東省的港人其檢測結果 如屬陰性,回港後便無需檢疫。政府是否亦會容許其他在國內不同省 市已接種疫苗的港人及內地人士回港或來港後,可以免除強制檢疫? 這個安排,絕對有助本港經濟復蘇,至少能幫助酒店、零售及旅遊業。 否則,眾人只好聽天由命,甚至等死了。因此,無論施政報告說得有 多宏觀、有多理想,但假如無法遏止疫情,說甚麼也不管用。當然, 須說的,還得說。
我想集中說施政報告第(二)段。在中央政府全力支持下,許多事 宜我們均可以提出,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我記得, 2019 年 2 月,習主席在中央政府公布香港在大灣區的定位時,提及香港可以 擔當 4 個中心。
第一,當然是繼續發揮其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近日,大家也看 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定位的發展 -- 昨天股票市場成交額達 3,000 億元,今天便超越了,而明天的恆指或許會升至 3 萬點。香港 的這個定位可在國際金融市場有所發揮,即使美國制裁中國在美國上 市的證券,我們亦歡迎他們轉投香港的市場。就這樣,香港便可繼續發揮其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功能,反而國內許多城市(如上海)的金融 市場,便無法擔當這個角色,故香港可以好好發揮。
第二,就是擔當國際航空樞紐。如果今天我們與珠海機場合作, 甚至入股,參與其管理,這對於未來香港的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必然 會有好處。
第三,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局長,我認為這個定位真的很棒。 嚴格來說,我們不及深圳地大;人才亦未必夠深圳多;而錢財,深圳 也有不少。然而,為何要讓香港成為大灣區或全國的國際科技創新中 心呢?原因在於我們的國際化特質及優良的司法制度。尊重知識產權 正是我們最強勁的實力及堅固的基石,能給予所有創新科技保護。
你們或許認為深圳甚為優勝,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卻嫌不足,也 就是美國所針對中國的其中一個事項。香港在這方面一向表現極佳, 既有高透明度,亦有良好的司法制度守護,中央正正知道香港具備這 些優勢,便給予香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定位。這點毋庸置疑。
此外,大灣區還會設立一個亞太區 國 際 法 律 及爭議解決 服務中 心,中央指明這要由香港來擔當的,因為香港具備良好的司法制度及 國際貿易發展的基礎。現時,在整個大灣區的所有商業活動,均希望 是在香港的法律制度或商業制度下進行。否則,為何要將香港打造成 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中心呢?原因在於 粵港澳 三地有 生 意往來,當出現爭拗而需要仲裁時,便可以在香港進行,而非在廣東 省或其他內地城市處理。
現時,市民仍未知特區政府有否制訂在大灣區發展的藍圖 。 因 此,特區政府應告知商界和廣大市民香港在大灣區發展的藍圖和兩個 特區加上 9 個城市("9+2")是甚麼回事。實際上,大灣區包含 3 個關稅 區、兩個特區及 3 套不同的法律制度: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的法律 制度。究竟大灣區應遵循那一套法律制度呢?
按常理,如就此詢問任何一位大灣區居民或香港市民,我相信十 居其九也會回答說:應採用香港的法律制度。這便顯出香港在法律制 度方面具優勢,所以我膽敢說,香港應擔任大灣區"龍頭大佬"之位。 可是,特區政府有否爭取香港成為大灣區的"龍頭大佬"呢?我相信人 們不會選擇採用葡國法律吧,因為國際上大部分人也不懂葡文......如 果是國際慣用的普通法,便有許多人知道。
雖然我們現正爭取讓香港律師到國內考取內地律師執照,以便提 供與內地法律相關的服務,但為何不可制訂一個三合一制度,在香港 提供一條龍法律服務,而律師無需專程前赴內地考試?因為律師通過 了內地的考試,便成為內地律師,那麼,我直接委聘國內的律師便行 了,何需聘請香港律師呢?
我希望帶出一點:這個定位讓大家明白到,原來大灣區發展對香 港最為有利,因為當一個地方擴大發展範圍,是需要有額外空間的, 這便正正是香港現時尚未能克服的難題。在香港過境後,便是深圳, 兩地之間始終存在界線,但澳門卻不然,可以直達橫琴 -- 該處有不 少地方已租予澳門,就連澳門大學也在橫琴辦學,但香港卻沒有這種 空間可擴大發展範圍。
就紐約、倫敦、香港(合稱"紐、倫、港 ")這三大金融中心而言, 假如 New York 想要擴大發展範圍,可以擴大至 New Jersey;Greater London 則可以擴大至倫敦以外的城市;至於香港,卻沒有可供擴展 的地方,所以大灣區或許是一個機遇,當香港需要擴展時,大可以利 用大灣區的地方,這會增強香港現時擁有的優勢。
看看美國,矽谷科研十分出色,而 New York 的金融事業發展蓬 勃。在美國,科研有成果後需要集資的話,可自三藩市至紐約着手 -- 但兩地有時差和距離;當要製造產品,便要到東南亞或中國去,Tesla 就是一個例子。另一方面,深圳已經成功發展有如矽谷般的科研,如 要集資,可善用香港在這方面的優勢 -- 只須 1 個小時便可從深圳來 到中環;至於生產製品,更可以到東莞、惠州等地進行。
事實上,香港確有優勢,所以現時要發展科研、金融等方面。不 過,即使有優勢又如何?我們先要解決疫情問題。即使有優勢,仍須 做推廣工作 -- 邱局長正好在席 -- 貿發局會幫忙做推廣和展覽。
數天前,我與局長開 Zoom meeting,局長提到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的展覽場地不及其他地方(如深圳、廣州、澳門等)的大,可是我們的 優勢是在軟件及國際關係方面。他又提及灣仔稅務大樓有 3 座政府建 築物可拆卸重建,但卻未有時間表,不知何時才能動工拆卸,而且拆 卸後還要進行規劃和重建,隨時要待 5 至 7 年後才成事。然而,商機 必須及時把握。政府可如何加快拆卸並重建政府建築物,以供發展會 展行業呢?
代理主席,我會在下一個環節就青年配合大灣區發展提出一些意 見。我現時稍作總結:大灣區的發展對香港有利,我希望特區政府會 爭取香港成為大灣區的龍頭,因為我們確實具備這個能力,而廣東省 的 9 個城市,我敢說他們沒有能力做得到。因此,我們要珍惜本身具 備的各種優勢。我希望特區政府能加把勁,爭取落實這些對香港有利 的政策。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