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1年3月25日)

主席,其實,我們自由黨主席張宇人議員已代表我們表達對這次修改《議事規則》的支持。我本來並不打算發言,但在聽聞多位同事提及過去 -- 尤其近這一年來 -- 所發生的事,勾起我許多的回憶,故此我也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感受。

首先,就今天這項擬議決議案,我十分感謝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議員及其他委員,因為要作出如此大刀闊斧的修訂,當中所涉及的,並不止於市民今天所見的辯論內容或委員會以往開會時所討論的。他們今天之所以能成功提交這項擬議決議案,是因為他們耗費了大量時間逐項審議《議事規則》,以找出漏洞,並加以堵塞。因此,我要感謝他們為我們付出了這麼多時間。

其次,為何香港要立法?為何世界各地也要制定不同的法律呢? 正如我經常提及:為何人要群居?為何不是每個人獨自過活?原因在於當人們走在一起時,便可互相保護及互謀福祉。可是,當人多了,便必須訂立一些規則讓各人遵守,否則 , 當每個人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或只從個人角度看事情時,社會便會大亂。因此,每一個地方也會各自制定適合當地的法律,而立法會便負責為香港立法。按同一原理,議事規則委員會認真檢視《議事規則》,並設法堵塞以往出現的漏洞。

有市民問:我們是否自我收緊限制?其實,這次修訂不是為了收緊限制,而是要完善《議事規則》。至於如何完善,之前已有多位議員給大家闡釋及舉例 -- 就好像我的這個座位,竟然會給潑灑糞水, 對嗎? 又例如我以往吃一頓飯 -- 大家也知道的 -- 我到樓下餐廳 吃飯,但來回走了 4 遍,也未能吃完一頓飯。

有些人想利用一切漏洞,尤其是在過去一年多 -- 坐在我右手邊的那群人,現在全部消失了 -- 那些人彷彿已完全喪失理智,做了許多根本不應做及支持不應支持的事。當他們應該站出來發聲時 -- 單就"爆眼女"事件,一整群人就站在我右手邊,人人用手掩着一隻眼。 那名女子是否真的被人打爆眼睛,其實現在大家已心中有數。若真有其事,她便早已站出來確認了,但他們仍堅持認為確有其事。

其實,他們的反智行為顯而易見 -- 利用立法會的漏洞,不斷拖延,浪費我們的時間。他們不單阻礙議會正常運作,更拖累整個香港,使其無法前行。就選舉內務委員會("內會")主席一事,他們浪費了多少時間?有接近半年的時間,香港正是因為他們而被迫停滯不前。簡言之,修改《議事規則》以堵塞漏洞實屬必須,我相信許多香港市民也支持。

最後,我想指出一點,就是所有事情也會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 面。壞的一面就不用說了,其他議員已"鬧爆"那些人了;至於好的一面,主席,我從整個過程中領悟到一事:我從前總是以為當立法會主席似乎挺不錯,不用參加其他委員會,只須坐在上面說數句話,問問某位議員說了甚麼便是了,可真輕鬆的。然而,這一年多以來,我才發現立法會主席的工作其實十分繁重。

舉例而言,梁君彥主席曾數度代我們應付他們那些古靈精怪的議案,尤其在那長達半年、仍未選出內會主席的時期,沒有李慧琼議員代為主持會議。於是,每逢星期三、四,我便看到主席從上午 9 時坐至晚上,翌日又是從早坐至晚,更要聚精會神聆聽那些人的無聊發言;當那些人說錯話時,他又得立刻指正,不能有片刻分神。這樣長時間集中精神,絕非易事。因此,我十分感謝梁君彥主席的付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