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1年5月26日)

主席,回顧香港立法機關的歷史,英國在 1841 年佔領香港後,雖然在 1843 年成立立法局,但當時只有總督和 3 名官守成員。香港立法機關自此亦一直只由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所組成,並沒有任何議席是經選舉產生。直至 1984 年,中國和英國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指出:"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 1997 年 7 月 1 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於 1997 年 7 月 1 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在翌年,即 1985 年,首次舉行立法局間接選舉,在10 年後的1995 年,更把立法局的 60 名議員議席全面經選舉產生。

回歸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分別於 2005 年、2010 年和 2015 年提出政制改革方案,除了 2010 年的政改方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外,2005 年和 2015 年的政改方案均不幸地遭反對派反對而未能通過。更值得一提的是,人大常委會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 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即所謂"八三一"決定,是按當時的實際情況,認為可以向前邁進一步的選 舉產生辦法,更符合《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所指出,立法會的產生辦 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但"八三一"方案不幸未能通過,令香港錯失"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機會。

自從"八三一"政改方案被否決後,香港社會的政治生態環境變得越來越複雜和激進,甚至有部分社會人士倡議和推動"港獨主義",使香港經歷 2014 年的佔中、2016 年的旺角暴亂,以及 2019 年的"黑暴"事 件,將香港推向險境,令社會大眾生活在恐懼和驚慌下,至今仍心有餘悸。為杜絕反中亂港分子擾亂香港的秩序,癱瘓香港的施政,自由 黨支持中央政府推出《香港國安法》,以及認同應該堵塞選舉制度的漏洞。今天的《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是回應全國人大的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履行"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不再讓外國勢力有機可乘,使香港能夠重回正軌,達致長治久 安。

不過,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出台後,我留意到反對派不斷抨擊為民主倒退。事實上,今次人大的決定,是因應實際情況而作出適當的調整,擴大選舉委員會委員名額,由 1 200 人增加至 1 500 人,立法會議席由 70 席擴大至 90 席,充分體現均衡參與的理念,亦進一步將社會各階層的聲音帶進體制內,以充分反映民情,便利施政,所以今次的人大決定絕不可以說成為民主倒退,相反今次人大決定是根據《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所規定,按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

我們回顧以上的歷史並作粗略計算,香港在英治下的 140 多年並 沒有任何民主選舉,但在《中英聯合聲明》發布後的短短 10 多年裏,香港立法局全部議席已是經過選舉產生。在回歸前後這段期間,由於很多香港人對國家歷史、國情並不熟悉,香港處於人心未歸的不穩定時期,所以英國政府在香港回歸前匆匆推出的選舉制度事實上已證明並不適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反而令那些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

香港回歸祖國 23 年以來 ,國家及特區政府一直為落實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施政方針努力,但部分社會人士對"一 國兩制"始終不願意接受,認為"兩制"重於"一國"。由於"一國兩制"是全球獨有的制度,需要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優化,但有人刻意從"一國 兩制 "中淡化、甚至刪去 "一國 ",越走越遠,甚至濫用編採自由、遊行自由、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等傳播歪曲的價值觀,提出"違法達義"等似是而非的主張,捏造事件以製造分化,造成社會撕裂,最後更期望利用選舉制度的漏洞意圖把持議會,癱瘓政府施政,脅迫中央政府出手,以期達至"攬炒"的目的。

主席,時代變遷,隨着不同的社會環境,亦要有不同的制度來迎合。自由黨和我一直以來也支持"一國兩制"的施政方針,香港回歸至今已 23 年多,眾多如房屋短缺、產業發展單一、教育制度缺失、人力資源錯配,以及年輕人向上流問題等已堆積如山,壓得香港透不過 氣來,所以特區必須摒棄無謂的政治爭拗,集中精力,尋求解決上述各項問題的方案,同心同德,為我們的下一代開創未來。要達致政通人和的根本關鍵是必須先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再而檢討現有公務員制度,確保日後能有效施政。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恢復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