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2021年5月27日)

主席,我發言支持把經修正或無經修正的條文納入《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就 15 個範疇建議修訂 8 項主體法例及 24 項附屬法例,涉及 464 條修正條文,可說是一個大手術,但在手術完成後,一系列優化選舉的安排便得以落實,讓"一國兩制"在"愛國者治港"的大 原則下實踐並行穩致遠,以確保香港的長遠繁榮穩定。

自由黨支持政府因應新構建的選舉制度,延後選民登記的期限至 7 月 5 日。不過,40 個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的合資格選民 需要在 1 個月內重新登記,時間確實有點緊迫。特別是政府在今次《條例草案》中明確規定,團體委任投票人為獲授權代表須由相關團體的管理單位委任,團體例如法團、公司或組織及商會等,或須召開特別會議,就決定獲授權代表作討論並通過,程序需時。因此,政府必須就選民登記作適當的宣傳,避免合資格的選民錯過登記日期。與此同時,由於選舉制度是重新建構的,各界別分組的團體選民未必清楚了解新安排,其間必定會有很多疑問,選舉事務處必須安排足夠人手解答選民的查詢。

就投票的安排,過往政府為鼓勵市民盡公民責任投票,會盡量徵用一些地理位置較方便的社福機構或政府補助學校作為投票站及點票站。可是,近年有些學校及社福機構不時以影響學生上課或活動為由而拒絕借用,令政府在尋找場地作為投票站時遇到一定困難。雖然 政府建議對拒絕借出場所的學校施加罰則,但只是區區 1 萬元,毫無阻嚇力。自由黨歡迎政府接納建議,提升罰則,但對於 5 萬元是否足以具阻嚇作用仍然有所保留,不過,自由黨仍然會予以支持。

至於"關愛隊",過往曾有建議要求政府安排讓長者或有需要的人士優先投票,但選舉管理委員會則基於所謂公平及平等的原則,堅持每位選民均須無差別排隊進入投票站投票,因此出現了"代排隊"的情況。雖然投票站主任或可安排有需要人士坐下,但仍需按其排隊次序輪候,且做法並不劃一,最終只會減低有關群組的投票意欲。為顧及 長者及有需要人士,自由黨歡迎政府開設"優先隊伍",讓指定人士優先投票。

至於政府把使用"優先隊伍"的長者年齡設定在 70 歲,而不是一般 被界定為長者的 65 歲,這是可以理解的,若"優先隊伍"所涵蓋的人數過多,排隊的時間就越長,失去"優先隊伍"的意義。何況若 70 歲 以下的長者有需要,只要向投票站主任提出,同樣可獲安排在"優先隊伍"輪候,因此自由黨並沒有異議。

主席,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我們應該善用科技,以提升整個選舉 的效率。事實上,香港作為國際都會,今天還停留在用人手核對選民資料、派發選票甚或點票,是非常落後的,不單減低效率,而且容易被人玩弄選票,對選舉不公。因此,自由黨支持在各個選舉中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

主席,自由黨支持《2021 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三讀並通過,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