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全面落實寮屋及農用構築物過渡政策》議案發言 (2021年6月3日)

感謝何俊賢議員今天提出這項有關全面落實寮屋及農用構築物過渡政策的議案。全港市民均知道何俊賢議員是漁農界的代表,也看到他在過去數年作出很大努力,在香港的漁農業生產儘管不多的情況下,仍不斷協助業界人士繼續在港尋求生存空間,保留其本地特色。如有關建議可協助業界人士,其實應予以支持,這亦是作為功能界別議員所應為。

所以,對於他在議案中的建議,例如放寬不高於 4.57 米但面積大於 1 000 平方呎農用構築物的簽發安排,甚至由政府設立基金資助低收入農戶證明構築物結構安全等,我相信均可有助業界人士,因而亦 表示同意及支持。至於靈活處理興建農用構築物的申請,相信對於發展農業亦有一定的幫助,我個人十分同意和支持。

不過,這項議案也牽涉寮屋問題。我相信較年長的香港市民對於寮屋不會陌生,但較年青一代則未必知道它是甚麼。簡單而言,寮屋是很久以前,人們因無處容身而在政府官地或鄉郊私人農地自行搭建的房屋,他們在霸佔土地後一直在該處居住。翻查很久遠的歷史,可以知道香港當時的公共房屋政策不太完善,政府也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些市民的房屋問題,於是便陸續向每間寮屋發出登記編號,讓居民繼續在該處居住,反正被霸佔的土地也沒有多大發展。

最近十數年間,我們經常聽到有寮屋居民被迫遷,也冒出了很多不同寮屋屋村的名字,我相信將這些問題公諸於世的人士當中,有很大部分是寮屋居民。他們本來就是霸佔土地,其後才獲得政府給予登記編號,獲准在該處居住,但另一方面,香港也需要進行發展,兩者之間應如何作出平衡呢?我認為他們早在多年前已在該處居住,其房屋已有一定歷史,政府亦已發給登記編號以便居民繼續居住,那麼若所涉土地沒有或尚未進行發展,理應可以包容,讓他們繼續居住,因政府根本未有發展計劃。

但是,一旦政府有意發展相關土地,我們便要認真思考,不如設法令寮屋居民盡快獲得編配租住公屋單位,否則偌大的 10 萬呎土地只住有 3 戶居民,然後他們堅持"不遷不拆",若每幅土地均如此,香港便無法進行發展。香港現時最欠缺的是公共房屋,而興建公共房屋則需要土地,那麼土地從何而來呢?若非填海造地便是徵用棕地,對 嗎?在過去很多私人土地、官地或農地的發展中,相信這些居民也有 一定程度的付出,政府一定會加以考量。所以,如何平衡寮屋居民的權益及香港市民對公共房屋的整體需求,我認為是局長必須小心及仔細考慮的問題。

因此,關於何俊賢議員議案的第(一)點,"盡量保留現存寮屋"的建議,我希望他稍後再作發言時能進一步解釋,"盡量保留"所指的是否一如我剛才所提出的理念。假如何俊賢議員認為即使政府有計劃發展也不應實行,而應保護寮屋居民的權益,盡量保留已有寮屋及讓他們繼續在該處居住,我們對此真的難以表示支持。如何俊賢議員澄清他的意思並非如此,而是一旦進行土地發展便盡量安排他們"上樓", 沒有計劃發展則容許他們繼續在原地居住,那麼我認為這也沒有甚麼壞處。

主席,我的發言到此為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