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全方位增加土地供應"議案發言 (2021年6月9日)

代理主席,首先,我感謝黃國健議員提出原議案。"全方位增加土地供應"相信是香港現時重中之重的問題。在完善選舉制度後,我相信將來香港在政治上的爭拗將會少之又少。如何集中改善民生才是議會及香港市民的期望,而房屋問題必然是重中之重。因此,今天黃國健議員提出這項原議案,可說是相當恰當和適時。我亦感謝 4 位議員,包括謝偉銓議員、何俊賢議員、何君堯議員及盧偉國議員提出修正案。

對於黃國健議員原議案中絕大部分的建議,我都相當同意。第一,他建議"盡快推展中部水域人工島工程,並檢討《保護海港條例》 "。簡單而言,就是建議填海。大家一直討論的 "明日大嶼 ",正是香港其中一個提供土地的重要方法,所以我相當支持,亦同意黃議員的第一項建議。

第二項建議是, "發展生態價值較低的郊野公園邊陲用地作興建房屋用途"。香港的土地面積約為 1 100 平方公里,已發展土地約佔 25%(即約 277 平方公里),當中 6.9%至 7%是房屋用地、5.9%是基建用地、2.7%是工商用地、政府及社區用地佔 2.3%、休憩用地佔 2.3%, total 約有 25%的土地已作發展。與新加坡相比,雖然只有 500 萬人口,但全國已發展的土地多達 80%,反觀香港只是 25%,所以新加坡的人均居住面積是 323 平方呎,而我們則是 161 平方呎,即較我們大一倍。 大家都明白,箇中原因是有些郊野公園用地絕對不能碰,我相信大家應再就這方面認真思考,研究日後的方向。

第三項建議是"加快開發前邊境禁區用地",我同樣表示同意和支持,因為把沙頭角等地方擱置一旁十分浪費。

第四項建議是"積極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這項條例正是大家經常說的"尚方寶劍",用以收回私人產業。如某幅用地牽涉重大公眾利益,例如在 10 萬呎土地上只有 3 人在耕種,而他們又不願離開,那麼為了建屋,自然要想辦法收回。可是,如果政府採取"積極"的方法,使用這把"尚方寶劍",可能會稍稍偏離立法原意,因為既然是"尚方寶劍",即只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使用。我認為大家要留心"積極地迫不得已"的情況,因為香港有很多私人業權的問題需要平衡。 不過,如果牽涉重大公眾利益,我們當然會支持引用條例,但對於"積 極"一詞,我們略有保留。

第五項建議是"改良現時徵收土地的安置及賠償政策",即是增加賠償,以及"簡化政府部門冗長的研究及規劃土地流程",我們經常會討論這問題,例如城市規劃委員會所花的時間太長。我希望政府盡快簡化流程,否則,即使有土地也無法建屋。

第六項建議是"釋放土地潛力,調高新界土地的最高發展密度",我對此也是長期支持的。現時樓高只有 3 層,如果可以建高一些,便能容納更多居民。如果能夠由 3 層加建成 30 層,便可多容納 10 倍人 口。這些都是值得政府考慮的。

第七項建議是"研究將大型設施(如粉嶺高爾夫球場)搬遷"。關於 這一點,我抱歉未能支持。雖然我們一直表示香港應該全方位發展,但總不可能連禮賓府也拿來建屋,有些地方始終需要保留,例如國際性的高爾夫球場,我們過去已說過多次,運動項目不可以一面倒,所以我們抱歉無法支持。

第八項建議是"平衡土地發展與生態保育",以及與發展商討論有關責任等,我們亦表示支持。不過,正如我剛才所說,由於議案提及粉嶺高爾夫球場,所以我們有所保留。

至於 4 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由於只有盧偉國議員已刪除"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部分,而其餘 3 位議員的修正案則沒有,所以我難以 支持這 3 項修正案。最後,是外勞問題。如果香港不輸入外勞,局長難以奢望樓價會下調。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