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議案發言 (2021年7月14日)

主席,我發言反對謝偉銓議員這項"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的議案。

第(一)項,"制訂人均居住面積指標,讓港人'住大啲、住鬆啲'"。 我和自由黨都無法同意這類口號式的說法。我們更加無法同意第(二) 項,"制訂住屋開支佔家庭入息比例指標,使公私營房屋的樓價和租 金維持在合理及可負擔的水平",因為自由黨一向反對以任何形式干預市場的行為,包括租務管制("租管"),並堅守自由市場、由市場定價的原則。

主席,有誰人不想住屋增加人均面積?但是,現時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上樓需等候 5.4 年,"住大啲,住鬆啲"屬於後話,現時在公屋居住的人可能希望有公屋給他"住大啲,住鬆啲",當務之急是要增加土地供應。其實就早兩三年的施政報告,我們都跟特首說,自由黨一直支持所有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案,包括在沒有生態價值的郊野公園邊陲地、中部水域的大型填海、棕地發展、綠化地發展。我們亦支持基建先行的原則,因為我們相信有足夠的供應,才能夠真正解決住屋問題,包括"住得細"及樓價高。

所謂"人均標準",其實是供興建公屋時參考,是否適用於私樓? 私樓亦有自己的一套模式。近年"納米樓"的呎價達數萬元,都有很多人買。因為市場有供求,"納米樓"的 lump-sum 小,讓剛好有"上車"能力的人"上車",之後可以再"樓換樓"。這個是市場生態,不是由你定價,就能解決問題。自由黨絕對尊重自由市場,而謝議員的議案措辭完全違背自由市場、自由選擇。

此外,我未聽過有人說公屋的價格過高,相反我只聽到公屋太多"富戶",公屋停車場的"靚車"較街上的還要多,否則政府亦無須推出"富戶政策",迫使那些人交還公屋。

要做到謝議員的建議,我不知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可能都會同意,相信房屋署可能要加多,就我來說,最少都要二三千個職位,然後才可以制訂每一個住戶的收入及現時租金的百分比,收多了租金便請減少。在這個制訂上,當局可以做得多少呢?其實,這樣的工夫也 是用納稅人的錢,是否有需要"住大啲",是否要花這麼多的工夫、費時失事,亦沒有成效可言。

恕我直言,我真的不明白謝議員今次提出的議案是想甚麼對象受惠?

主席,我反對謝議員這項"改革房屋政策,解決住屋問題"的議案。 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