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議員就"推動實現碳中和"議案發言 (2021年9月30日)

代理主席,隨着全球氣候暖化的問題日益嚴重,極端天氣頻生,造成難以估計的破壞,故減排工作成為當務之急。

近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講話,再次提出爭取在 2030 年前實現碳排放量達峰,並於 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行政長官亦在 2020 年施政報告中表示,特區政府會致力爭取於 2050 年前實 現碳中和。為達此目標,環境局於 7 月發表了《香港清新空氣藍圖 2035》。對於以上種種,自由黨當然支持,亦明白不論是減排或減碳,人人有責,但我們期望政府在向既定目標推進時,亦能同時顧及各行各業的生存空間。

運輸業被指是主要碳排放源頭之一,雖然商用車輛只佔整體車輛數目的兩成,但其排放的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數量,卻佔全港車輛總排放量的九成。因此,政府便不斷向運輸業"開刀",除收緊車輛排放上限外,還要淘汰老舊商用柴油車,並規定專營巴士、石油氣的士及石油氣小巴須安裝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的裝置等。

即使政府就有關措施給予業界資助,卻只是杯水車薪,可以說得上是政府"出豉油",業界"出雞"。在鼓勵車主淘汰老舊商用柴油車方面,政府只給予他們約三成的資助;至於安裝減排裝置,亦只為的士及小巴提供一次免費安裝,往後一切相關開支,便由車主自行負責,但有關裝置幾乎每年也須更換,這無疑會令業界 的營運成本增加不少。

由於電動車是零排放,越來越多車主轉用電動車,這自然有助減低碳排放。因此,政府在今年 3 月公布首份《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致力推動電動車的普及化,以達致 2050 年前車輛零排放的目標。政府除會透過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提供資助及增加電動車充電設施以推動電動車使用外,還會展開電動車、電動小巴及電動渡輪的先導計劃,自由黨自是歡迎。可是,政府在推動商用電動車輛、電動渡輪,甚或其他綠色運輸交通工具時,必須配合營辦商的實際運作情況,甚至考慮在財務上是否可行,絕不能操之過急。

另一方面,各種交通工具本身具有不同的特性,政府不能只推動使用單一新能源車輛,就以重型貨車為例,由於電池的重量會進一步加重貨車的重量,致使車輛耗能增加,因此電動貨車在現階段並不可行。既然內地現時已在使用以氫氣作燃料的商用車輛,而香港亦有巴士公司正計劃由英國引入以氫氣為燃料的巴士在港試行,政府便應積極考慮在法規、監管及政策上予以配合。

事實上,若與新加坡相比,政府在發展新能源方面,往往是落後於形勢。眼前的一個實例,就是政府未能及時就近年遠洋貨船紛紛轉用較潔淨液化天然氣的趨勢作出配合。

代理主席,要成功在運輸業這個範疇減碳,轉用較潔淨的新能源在所難免,但必須循序漸進,以盡量減輕運輸業界在營運成本方面的負擔,並確保各種交通運輸能保持其促進社會流動的重要角色。除在燃料方面着手外,政府亦應推動業界善用科技,發展"智慧運輸"及"智慧物流",透過數據分析,規劃行程,避開車輛經常塞車的地點及避免不必要的繞道。這樣既可提升運輸效率,也能達致節能減排,向碳中和的目標邁進。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