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1 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2) (2021年10月21日)
其實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時,我聽到政府說他們不同意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那些資源要留給香港永久性居民。對於喜歡收聽或觀看立法會會議的普通市民來說,我相信今天會令他們覺得複雜一 些,因為過去我們所說的法案,他們應該會較容易理解。在今日這個過程中,對於哪些人可以過來讀書,當中的流程是怎樣的,我相信如果只是這樣聆聽的話,其實是很難明白的,因為我自己 study 這項法案都用了很多時間。
剛才我說到法案委員會時也提到,又或者局長剛才也說希望資源能盡量留給本身是香港市民的學生,讓他們去接受醫科訓練。今次我只說第一類別的人,如果那些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不在香港的醫學院就讀,而是在現時我們說的世界上 100 間最好的醫學院修讀完畢這科目,如果他們未曾做實習,只要讓他們進入這個系統,參加一個簡單的考試,考完之後過來香港實習,接着就可以接受專科培訓,而在培訓 6 年之後,如果表現都 ok,便到公營醫院工作 5 年,然後便可註冊做私家醫生。這是第一類。
就這些朋友來說,他們最少也要在那 100 間大學的醫科學院讀完醫科和畢業,只是仍未實習而已。他們在那裏讀完後才可以進入這套系統。大家剛才都聽到鍾國斌議員所說,他的朋友有 3 個兒子,一個只是讀書也要 600 萬元。我們讓他們循這套系統來香港,那人或者我們香港就可省回幾百萬元,如果他來香港進入專科系統,最後其實他們都會在公營醫院服務我們,也可能成為香港人,亦為香港提供醫生。局長,這其實是用了我們的資源,還是我們取了別人的資源呢?所以,就這一點,我希望你可以細心想清楚,或者其他議員亦可以再想一想。
至於剛才葉太表達的意見,我明白葉太的關注,即來自那 100 間大學的教授是否一定具備良好品德,又或對他們重新進行審查會不會很複雜等。我知道一定是會變得更複雜,但從常理來理解,我們現在接受那 100 間大學畢業的學生,那麼,能夠在那 100 間大學裏任教的 教授,或者正在那 100 間大學的附屬醫院任職的醫生,如果那些醫生在操守上或醫德上有問題的話,他們應會被人 disqualify,"DQ"了, 現在這是最流行的了,是不是?如果這仍然未發生的話,我相信他們應該有一定的能力和標準。
至於說會不會都需要一些時間去審查呢?我相信是需要的。但即使需要時間審查,如果我們可以找到多些這方面的人才,即現在香港最缺少的這些專科醫生來香港,減低我們醫療系統的負擔,我覺得其實是值得的。這便是為何我們今次提出修訂的原因。
至於配偶方面,也不是無的放矢,正如我剛才所說,大家想一想那個情況,老公說要來香港執業,我是醫生,你也是醫生,因為你是香港人,所以你可以來執業,那我過來又怎樣呢?難道我過來 "湊仔"?事情便自然會拖着,不讓他過來。大家覺得我這個邏輯會不會好過分?所以,為何今次特別提出這 CSA,我希望其他同事可以再想清楚。有人覺得人數可能不是很多,其實多一個,對於香港來說,都是有幫助的。所以希望大家就這 CSA 投票時可以再細心想想,好嗎?
謝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