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就《2021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1年10月22日)
主席,我支持今天這項修例,以及成立"積金易"平台的方案。
如果大家記得,在 2017 年設立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時,在審議法案期間,我們經常問為何管理費那麼高昂,很多受託人也解釋,因為當時很多文件和 paperwork 也是以人手處理,他們都期望可以成立一個中央系統。所以,今天可以落實"積金易"平台,是業界的其中一項訴求,亦可以整體幫助未來的管理。
我們看到,現時有 1 000 萬個強積金戶口,但香港只有 300 多萬名"打工仔",即平均每人差不多有 3 個戶口。不過,實際上活躍戶口只有 450 萬個,即有 550 萬個基本上只是空擺,沒有甚麼用。最主要的原因,是很多時"打工仔"轉工,不同的公司聘用不同的受託人負責管理他們的強積金,所以他們要開設新戶口。就此,如果沒有一個中央平台,是無法處理的。在設立了中央平台後,我希望屆時可以把這 1 000 萬個戶口整合,以免浪費那麼多人手和資源,亦可把事情標準化和簡單化。事實上,這樣可以即時令管理費減低。所以,政府現時預測在平台成立後,有機會可以減低行政費用大約 30%。
但是,陳健波議員剛才提及,"打工仔"應該自行細心了解自己的 投資內容。當然,如果有時間、有這些學識和見解,便可以很細心地研究,但老實說,大部分"打工仔"每天上班,可能是朝 9 晚 7 或晚 8, 哪裏還有時間坐下來細心研究自己的強積金正在投資哪些項目、哪些 回報較高呢?這些百分百要靠受託人的專業建議和講解,但老實說,大家每年收到受託人的報告書,怎樣看也看不明白,有很多圖表和很多數字,哪些是投資回報高的呢?給一般"打工仔"看,他們真的看不明白。
所以,受託人必須多花一點時間講解給"打工仔"知道,但當然, 我也明白,有數百萬名"打工仔",如何逐一講解呢?可否把那些所謂推銷或每年匯報的文件再簡化呢?令人可以清晰地知道,基金的回報是多少、收費是多少。正如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真的相對簡單得多。當然,其回報率較低,但有一點是,政府可否再考慮,既然預設 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是那麼簡單,為何要整體等待至 2025 年才檢討其收費呢?我相信現在可以即時減 1%至 2%,因為第一,簡單;第二,"積金易"平台已經把所有文書的數量減至最少。所以,這方面我覺得應該盡快處理,而不應多等 4 年;4 年時間,老實說,如果每名"打工仔"節省 0.1%或 0.2%,那可能已是好幾萬元;整體來說,如果按整體"打工仔"在 MPF 的大基金池來計算,便已是數百萬元。
另外,有些同事剛才提到,政府現時在這個平台所花的 40 多億元中,預留了 2 億 1,000 萬元用作資助受託人過渡時的費用。可是,我個人覺得,在 2000 年剛成立 MPF 這項計劃時,那時大家仍未賺到錢,仍在慢慢摸索,如果政府在那時候資助他們,是很合理的,因為他們未有盈利,還要投資一大段時間。但現在受託人已賺錢 20 年,以今天 12,000 億元至 13,000 億元的 MPF 總額計算,如果這 13 個營運者每年收取 1.4%,即收取 168 億元的管理費,是很大的金額,更會每年增加。如果他們本身已經賺錢 20 年,每年有 160 億元收入的話,相對他們收到的管理費而言,為何政府還要資助 2 億 1,000 萬元這麼少的款項?我不明白。張華峰議員剛才提到,有些是大型基金公司,有些是中小型基金公司,但老實說,可以成為強積金基金受託人的公司,規模無論如何也不會太細小,而這些公司只有 13 間。所以,我並不認同政府要付出這 2 億 1,000 萬元款項給這些受託人作為過渡的資助。對他們來說,款項分攤開來,每間所得到的可能只不過是數千萬元,相對 168 億元的管理費收入來說,數千萬元對於如此大型的受託人會有甚麼影響?根本就沒有。
當然,那天在法案委員會,陳健波議員已解釋,原來有些大型受託人並不願意這樣做,因為他們覺得一旦做得快,便要自動快一點減低管理費,會"蝕底";至於中小型受託人則可能願意去做,所以便有這些錢來吸引中小型受託人先行去做。可是,老實說,今天這項法例落實後,所有受託人必定要依從,是遲早的事。如果是遲早的事,為何政府還要付錢資助他們呢?對嗎?所以,我覺得在這一點上,政府似乎是多花了錢,我覺得這是冤枉錢,是納稅人的錢。
主席,雖然這些說話對一些受託人來說可能不中聽,不過我覺得整體對 300 多萬名"打工仔"來說,他們應該會認同這看法。所以,無論如何,我支持今天這項修例,因為最終可以令強積金的收費減低最 少 30%。
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