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鎖強就“規管外傭中介、保障僱傭權益”議案發言 (2022年1月20日)

多謝主席,首先多謝陳家珮議員提出很多家庭都非常 關心的議案,讓本會可以就這項議案進行辯論。

外籍家庭傭工在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供不應求,我們自由黨亦接到不少準備聘請外傭的僱主的投訴,特別是由於在疫情下,外傭來不到香港,致令本地完約和斷約的外傭變得很搶手。有不少急需聘請外傭的家庭,在未見到人之前便要“先打三十大板”。主席,如果 不說大家可能未必知道,根據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提供的數字,現在如果要聘請一個菲律賓籍的“工人姐姐”來港的話,最少要付3萬元,而如果要聘請印尼籍的“工人姐姐”,更要先付6萬元。然而,有些外傭中介的收費,其實一點也不透明,有些僱主甚至對所付出的金錢去了哪裏也不知道,之後還要等半年至9個月也未有外傭用。此外,有些外傭中介還可能要求加收一些所謂培訓費、交通費及雜費等,外傭僱主變相是“肉隨砧板上”,既然洗濕了頭,便不得不繼續“科水”,因為如果不這樣做,便連外傭也沒有了。如果要求中介 “回水”,中介更諸多藉口,付了錢就好像掉入鹹水海裏一樣,這些問題令香港家庭感到相當無奈和坎坷。

事實上,在外傭長期供不應求下,變相助長了這些已經肆無忌憚的外傭中介繼續坐大。有些無良的外傭中介更把握這個契機,標榜他們可提供所謂的星級外傭,就此向一些家庭索取六七千元額外費用,聲稱那些外傭如十項全能選手一樣,“入得廚房,出得廳堂”,煮得一手好菜,又會照顧老人家和小孩。對僱主而言,他們根本無從核實,只憑數分鐘的視頻和對話便相信中介,只有一個“信”字, 中介說甚麼,他們便要相信甚麼。

今時今日,香港家庭對外傭的需求更大,我們收到的投訴包括有部分無良中介為了一己私利,一方面收了僱主一筆錢,另一方面又隱瞞“工人姐姐”已來港的事實,私下安排這些外傭接兼職工作,甚至鼓勵“工人姐姐”“跳工”,儼如“人如輪轉”,從中賺取多筆中介 費,對於真正有需要的僱主來說,由始至終都沒有得到任何保障。 事實上,對很多家庭來說,他們聘請外傭只是一種很卑微的要求,但求有人在家照顧家人,讓他們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出外工作、拚搏。但是,對於現在的香港家庭來說,這個如此卑微的要求似乎已經變 得很奢侈,而在疫情下甚至變得遙不可及。

所以,因應以上的現象,我認為當局應該仿效對地產業和保險 業的規管,為外傭中介設立強制牌照制度,確保外傭中介的僱員熟 悉相關法例,例如《僱傭條例》,這樣除了可以保障僱主和外傭雙方的權益外,更可避免外傭變得像“人如輪轉”般,只為了少許金錢 而剝削了外傭僱主的權益。此外,所謂“真金不怕洪爐火”,為了防止外傭中介為利潤而過分誇大外傭的技能 -- 事實上,有些外傭來港後連洗衣機也不懂得用,甚至有些“工人姐姐”將電飯煲放在爐頭上煲水 -- 有見及此,避免“人”不對辦,我認為政府應為外傭設立技能評估制度,確保外傭的技能達到一定的水平。最重要的是,將外傭中介各項收費公開,並制訂評核外傭中介的機制,以及計算外傭完約率,讓公眾可以參閱相關的資料,從而進一步整頓外傭中介業的市場。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