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2年3月30日)
多謝主席,今日政府提出將公共小巴4 350輛的數目上限延長的決議案 -- 每隔5年做一次,我是支持的。
我想在此指出現時小巴營運所面對的問題。首先是銀行收緊對小巴營運商的借貸,為何他們會收緊呢?其實剛才很多發言的議員已經指出,小巴營運商面對鐵路網絡不斷擴張的情況。在此消彼長之下,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生存空間自然不斷收縮、收窄,特別是 一些小巴線,營運商當初為舊區發展或鄉郊發展投入大量金錢、物資和人力去提供服務,在舊區接載居民,但政府往往因為人口問題,當這些舊區發展成為成熟的市鎮時,便將區內的小巴路線刪走,轉而引入巴士或其他大型交通工具,令這些營運者連“蝕頭賺尾”的機 會都沒有。在這樣的情況下,試問銀行等投資者怎會再向他們貸款呢?這些小巴營運者只得在無奈之下不斷退場。當市場不斷收縮的時候,他們的發展只會更加收縮,而銀行亦會越來越“閂水喉”。
大家可想而知,剛才易志明議員也表示,多達500輛紅色小巴寧願閒置也不駛出來載客,原因是營運商還不到錢之餘,也聘請不到司機。為何請不到司機呢?因為這些苟延殘喘的小巴經營者面對很多問題,包括剛才有些議員指出的禁區限制,例如不可以行走快速公路、越來越少可供上落客的位置讓它們營運。另外就是政府的公交政策出了問題,往往將小巴這種交通工具放在較次要的位置,例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及兩元乘車優惠計劃起初也沒有他們的份兒。所以,小巴業界根本從頭至尾都沒有享用到“頭啖湯”。
主席,小巴營運商不是“開善堂”的,他們都需要有盈利,這樣才可以吸引投資者,吸引包括銀行在內的借貸公司貸款給他們,讓他們可以生存。他們現在更難以聘請司機,剛才很多議員也指出,現時有些小巴司機的年紀超過70歲,有些甚至達80歲,“有小巴,無人揸”,這就是現時的情況。
所以,我提出數項建議,希望政府下決心改革小巴問題,當中包括剛才有些議員也提出的,就是可否將乘客量低的巴士路線交給小巴營運呢?第二,港鐵公司可否將一些接駁巴士路線交給小巴營 運呢?第三,小巴可否與醫管局、私家醫院或診所合作,改變營運模式,例如用來接載病人前往覆診或做一些定期檢查呢?可否也讓市民或企業承包、承租小巴出遊呢?最後,政府可否開放一些禁區、讓小巴深夜可行走高速公路,從而為小巴行業帶來一線生機,也讓他們有一條活路可走。
主席,如果政府認為公共小巴在公共交通服務還有一個對市民的重要功能,便不應只是單單控制小巴的數目,而應為公共小巴制訂長遠政策。
我謹此陳辭,支持這項決議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