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改革招標制度,扶助本地企業”議案發言 (2022年5月12日)

代理主席,就謝偉銓議員今天提出的議案,自由黨是支持的。政府就一些工程及服務合約以 “價低者得 ”的競投方式招標,大企業或可透過規模效益降低成本以加強競爭力,但始終“一分錢一分貨”,若用最低價奪標,最終亦不能避免出現將貨就價的情況。工程項目偷工減料或使用次等材料,總承辦商壓低外判員工的 薪酬等,這些都是因“價低者得”所衍生的問題,各位同事剛才已講述了很多。

在經濟不景時,企業為求獲得政府合約,會不惜“割喉式入標”, 這是我們經常看到的,造成惡性競爭,工程“爛尾”甚至安全風險亦隨之而增加,最終政府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補鑊”,既要追回公帑,又要安排重新招標。為免服務及工程質素出現問題,政府只能不斷增加監管程序,可見原以為“價低者得”的招標可節省公帑,結果可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

現時政府的工程項目常以“綑綁式招標”,即套餐,由設計到興建只由一間企業負責,當然在管理上較為簡單及方便,但除非企業非常具規模,否則一般中小企實難有足夠人才,變相扼殺中小企參加投標的機會。因此,希望政府能分拆工程項目,讓中小企有機會投標。

為避免因“價低者得”,服務及工程均將貨就價,自由黨認同政府評標時應把價錢元素的比率調低,並引入適合的計分制度,透過衡量公司的信譽、能力、技術、安全、環保等條件作最終決定。

現時政府的招標,若提供服務或工程,通常是“價低者得”;但涉及收入方面,往往則“價高者得”。若根據今天議案的標題,是要扶助本地企業,自由黨認為“價高者得”的招標方法,政府亦應一併作出檢討。

政府推出土地,如短期租約土地作油站、物流倉儲、停車場等, 均是以“價高者得”的招標模式推出市場,這安排是可增加庫房的收入,但卻不利產業的發展。在“價高者得”的招標下,土地往往由具 財力的企業中標。這些短期租約土地除油站外,通常每隔三、五年就重新招標,每次招標,就因“價高者得”的關係,土地成本不斷被推高,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羊毛出自羊身上,企業以高價投得土地後,成本自然會轉嫁消費者。因此,若政府要扶持或發展產業,就必須摒除“價高者得”的招標模式,否則,只會不斷削弱產業的競爭力。

事實上,近年政府在貨物裝卸區推出的局部性招標,就是扶持產業的最好例子,有助較弱勢但在香港物流供應鏈不可或缺的裝卸業持續發展。因此,自由黨希望政府能夠就現時“價高者得”的招標模式也同時作出檢討。

代理主席,“價低者得”及“價高者得”是兩個極端,為取得平衡,政府的招標模式必須配合合適的評分機制,務求在公正、公平、公開的招標模式下,既能夠為政府省錢,亦確保服務及工程的質素;而在獲取最高收益的同時,亦不會忽略產業的持續發展。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