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正視本港虐待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議案發言 (2022年5月25日)

多謝主席。首先感謝田北辰議員提出這項議案,亦感謝6位同事就議案提出修正案,我全部同意和支持。議案和修正案 主要圍繞如何加強教育、訂定罰則或監察不同機構以保障兒童。

我相信小孩子,尤其是0至5歲幼兒,其實大部分時間主要是留在家中,否則便是身處某些院舍或教育處所,例如幼兒園。我相信 過去一些虐兒案件的施虐者,絕大部分是被虐兒童的親人或父母,那麼我們該如何監察這些父母呢?我認為在教育方面可能要着重更多,尤其是對年輕的父母。大家也知道在香港的教育體系下,並沒有一個科目教導我們日後如何照顧孩子,如何自他們出生後把他們照顧長大,並沒有這樣的課程。那麼,家長們過去是如何撫育自己的孩子呢?

相信在過往的年代看法更多,一直發展至今,隨着社會越趨文 明,大家也希望採用一些不同的方式教導孩子。環境較好、經濟條件較佳或身邊有較多朋友可以請教的父母,或許能吸收更多知識教育自己的孩子。但是,對於那些本身非常年輕的夫婦,他們可能經濟條件不太良好,家庭環境欠佳,住屋十分細小,又要出外工作,他們又怎知道該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呢?我相信治標不如治本,希望政府可就這個環節引入更多方法,教育新生兒童的家長。

若要開設課程呼籲市民報讀,我覺得比較古怪,但其實所有在 香港出生的兒童,政府也必定有紀錄,一定知情,那麼可否考慮為家長提供 一些課程或特別課程呢?上課時間不需要太多,可能每 3個月上課半天或1天,向他們講解如何照顧兒童。要家長前來上課,必須提供誘因。香港現時的出生率這麼低,政府其實有否考慮為3歲 以下兒童提供每月數百元 “牛奶金 ”?這些兒童每年 可獲發放共 6,000元至7,000元“牛奶金”,但規定他們的家長必須報讀上述課程,孩子才可享有這項福利,從而吸引年輕的爸爸或媽媽學習如何教導 及照顧自己的孩子。

相信如着手採取這個治本的方式,可能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虐兒個案。我亦相信正常的父母並沒有需要虐待自己的孩子,只是他們可能完全不懂得如何教導孩子。面對只有1歲的幼兒,該如何講道理呢?無論怎麼說他們都不會明白。如果在“劏房”居住,孩子經常哭鬧,父母又有何辦法可以控制?凡此種種,其實均可能涉及育兒知識,所以希望政府能着力處理這一點。

第二,在監察方面,今天聽到有很多同事提出很多好建議,例如龍漢標議員提出物業管理公司能否協助擔當監察的角色,鄰居又可否協助監察等,相信政府亦可就此作出協調。所謂監察並非要時常作出監視,只是多加留意,當發現有不對勁之處便多作提點、多向社會福利署報告,相信這將可有助減少虐兒情況。

至於院舍例如童樂居這個case,我不知道社會福利署署長梁松泰先生之前曾往訪該院舍多少次,但從新聞、報章可以得知,聶德 權先生在 2011年擔任該署署長期間,曾在父親節當天親身往訪該處,甚至有6名兒童從其姓,因他就是孩子們的監護人。所以,當政府擔當了這個角色,要面對這些兒童時,便要花更多時間處理。

還有一點,香港有1 400多個太平紳士,他們也有巡視計劃,但童樂居並不是巡視計劃涵蓋的地方之一, 希望政府可將之納入其中。再者,如就太平紳士進行巡視訂定抽查系統,相信也可減少這些case。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