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全面完善本港兒童遊樂設施”議案發言 (2022年6月9日)
多謝主席。今天就彷如童年回憶錄般,讓大家講解和分享自己童年時玩過的設施。
我記得以前會十分留意是否有鄰居遷入遷出,因為當時流行將 用過的紙皮揉成一團,用膠紙黏好,當作足球般在樓下的遊樂場踢。其實,我們當時沒有所謂的“遊樂場”,只有所謂的“沙地”而已。沙地上滿布石頭甚至玻璃碎片等,我們就在上邊踢波,以致“周身傷痕”,包括我的下巴亦因為跌倒而縫了數針。
我十分支持林琳議員的議案,亦知道康文署現正推動不同的兒童遊樂場改造計劃。我想帶出一點,為何現在的遊樂場一如倒模般複製出來呢?原因很簡單,因為害怕。害怕甚麼呢?害怕小朋友受傷。其實,受傷是否成長的必經過程呢?絕對是的。如果一個人不曾受傷,過分“愛錫”自己身體的話,我認為這不能算是生命。
我之前前往日本沖繩時,特意帶小朋友前往一條數十米長、敷設有滾筒的滑梯玩耍。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玩過呢?在南韓,我亦特意前往一些地方進行户外健身。其實,世界各地都有這種設計的設施,而且沒有人看管,為何康文署或政府不予以推動呢?
我支持康文署增設一些適合年齡較大的兒童(包括我在內)、具主題性的遊樂設施,以及引入具挑戰性的遊樂設施。但問題是,正如剛才所說,現在很多家長或家庭都十分“愛錫”兒童,他們很多時候會提出“第三者保險”的問題,擔心如果兒童不幸受傷,會出現責任上的問題。
政府計劃在西營盤一帶興建全新的海濱花園,我們都知道,該處將會設有一張全港最大的彈床。事實上,我認為這張彈床反而是危險性較高的項目,因為大家可從報章得悉,有關彈床的設計有機會導致使用者出現骨折、肌肉撕裂。有專家亦建議,跳彈床應該在合資格教練的監督下進行,以免市民自行嘗試空中翻騰丶倒後翻騰等花式。那麼,會否有人在旁監察呢?當局不應只是派人簡單巡視便離開。我們認為,康文署一定要做足管理,才能令這些有趣味性的設施變得安全。
當政府設置彈床後,要確保市民不會作出我剛才所說的危險動作之餘,也要研究能否購買第三者保險,避免家長和市民與政府發生不必要的爭拗,或考慮要求玩家在使用前在網上簽署免責聲明,以確保使用者知道相關的條款或確保自己的身體狀況適合有關活動,保障雙方的權益。
主席,我希望政府可以在令遊樂設施更具創意和趣味的同時,亦千萬不要忽略設施本身的危險性,如果過分危險,便要做足安全措施,避免使用者不幸發生意外,出現不必要的爭拗。
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