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2年6月15日)
多謝代理主席。政府因應新冠疫情提出今次修訂,訂明僱員因為遵守政府檢疫或者收到隔離令,要到隔離措施而缺勤,將可以獲取法定病假及疾病津貼;而如果僱主因此而解僱有關僱員,或者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就會被視作不具有正當理由。與此同時,今次修訂亦會將不接種疫苗,列為正當解僱理由。
代理主席,我在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曾多次向處長查詢以了解情況,亦強調我主要關心兩大問題,首先是關於僱員因為遵守政府檢疫而缺勤,將可以獲取法定病假。邵家輝議員剛才也提到,在較早前,政府只是依靠確診者上載陽性快測結果到快測平台,表示已經確診。當局在確認他們是否真正確診時,發現了問題,原來有三成 人“報假案”。當然,現在政府已撥亂反正。我絕對認同及歡迎政府剛公布的做法,要求所有呈報結果的人士進行核酸覆核測試,這樣才可以確保不會再有不法分子,希望利用虛假資料以取得康復紀錄二維碼,以及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同時,對於僱主而言,這亦相等於是一個保障,可以防止在社會上很小部分立心不良的僱員騙取病假,所以我絕對認同政府覆檢的做法。但我希望在這裏再次告訴局長,期望政府能夠持之以恆地為全部陽性個案進行覆檢,因為據一些傳媒報道,曾經有人成功利用汽水、果汁,甚至運動飲品來偽造檢測陽性結果。假如有一天政府取消這項全部覆檢的要求,為了不想有人為騙取病假而偽造陽性結果,我建議日後在僱主有需要時,有政府部門能夠作出安排,為他們的員工進行抽檢工作,以保障和平衡僱主和員工的權益。
我關注的第二個問題是有關無薪假。代理主席,其實在前所未有的第五波疫情之下,我看見很多特別是零售和飲食業界的中小微企,都陷入水深火熱的境地。它們除了要交租及支付“燈油火蠟”之 外,還要繳付員工的薪金開支等,可以說是“一闊三大”。特別在這麼嚴峻的疫情下,因為政府早前越收越緊的社交距離措施,以及晚市禁堂食,加上市民不能到戲院看戲,又不能到卡拉OK、酒吧和健身室等,街上的人流大減,“水盡鵝飛”,令零售業界等各行業的生意,可以說是大受打擊。在這麼嚴峻的情況下,很多中小微企的老闆告訴我,他們每天開門做生意,本來只想“搵個錢”交租和繳付電費等,但街上莫說是人,連一輛車也看不見,他們想替員工“搵個錢” 來維持其基本生計,都難上加難。
代理主席,在疫情爆發期間,更有些中小微企面對左右為難的問題,便是一旦有僱員不幸確診後,僱主為了要維持足夠的人手來營運,特別是與市民日常生活有關的必須服務,例如清潔、保安等,便一定要聘請替工。但據我了解,在疫情期間很多人確診,另有很多人本來願意上班,但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最後選擇留在家中不上班。所以,市場上出現人手短缺的情況,甚至有些工作是“有工都無人做”,即使僱主能聘請員工,都要付出比原來員工更高的工資,才能“搶”到人做替工。有不少僱主為了減少這些開支,在經濟不景的情況下,迫不得已地選擇暫時關門不做生意,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直至疫情好轉後才重新營業。
代理主席,很多中小微企都告訴我,希望可以得到社會的諒解。 很簡單,每位僱主都是用一個算盤來計算好每天營運所涉及的開支,包括“燈油火蠟”、工資等,務求每天都可以做好預算和承擔所預計的風險。僱主如果無法計算好這盤數的話,有些便寧願結業。假如勉強“頂得住 ”的話,有些僱主都會 “博一博”,先暫時 “關門大吉”,暫停營業,要求員工捱住,放無薪假。這些僱主暫不會解僱員工,但在這段期間,員工往往復工無期,直至商户重新營業,在這段期間,員工便會“手停口停”。所以,很多市民都想清楚知道,如果他們不幸在放無薪假期間染疫,是否會與現時的做法一樣,無法取得無薪假?
代理主席,我因此建議政府必須向市民解說清楚,最好妥善設 計和制訂一系列的“懶人包”,以及設立一條有人接聽的查詢熱線,可以就有機會發生的問題提供確實的答案。這樣才能減少勞資雙方發生一些無謂的爭拗,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
最後,代理主席,我留意到政府今次修訂,會將不接種疫苗列為正當解僱理由。我想在此強調,接種疫苗事實上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除了可以保護自己之外,最重要是可以保護身邊人,以及為香港未來的經濟復蘇及與內地,甚至海外通關創造有利的條件。所以,我希望藉此機會呼籲在這刻仍未接種的市民,請盡快到就近的地方接種,為己為人為香港接種疫苗,護香港。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