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案發言 (2022年6月16日)
謝謝代理主席。首先感謝何君堯議員提出今次這項“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案。何議員的本意,我相信,第一,就是他認為現時強積金的投資回報並不理想,而很多市民都有這種看法;第二,就是他擔心香港的醫療制度對香港市民的保障並不足夠。如果有市民可向私營的保險公司投保,他們將來的醫療保障和生活可能會更好。所以,何議員希望可以活化強制性公積金。
代理主席,我想說的是,如果不是在上星期通過了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其實我可以多點考量這個看法。不過通過了條例草案之後,這樣又有少許難度,原因是甚麼?
大家可能都有印象,我在上星期舉出了一個例子,假設有兩位同事A和B,他們的薪金都是22,500元,如果在20歲開始工作到40歲, 工作了20年的話,其實僱主已經為他們各人供款27萬元,即每人的強積金户口都有27萬元。如果A繼續在該公司工作到65歲,工作了 45年的話,其實總數應該有607,500元。在剛才的例子,A和B工作了20年,大家的強積金户口都有27萬元,如果B在當時被解僱,他 户口中的27萬元便已被僱主對沖,而僱主實際上是支付了30萬元現金給那位同事,即是說B手上持有30萬元現金。如果B在大約一個月 後找到另一份相同薪金的工作,當他退休時,他人生的積蓄都是差不多有60多萬元。他之前被解僱時,獲得30萬元,而A的户口有27萬元,他比A多了3萬元。
這兩個人其實有何分別呢?為何經常有人說情況很淒慘,對沖之後,那些供款不知“沖”到哪裏?是的,強積金户口的數百億元供款是被對沖了,不過是對沖給香港市民,落在市民的口袋裏。在剛才的例子,B與A的分別,其實就是B的口袋裏多了30萬元現金,如果他繼續工作的話,往後的積蓄就會在強積金户口內。
他有了這30萬元現金,我們是否同意讓他自由選擇,可以買保險,甚至如今天有修正案所提議,買樓或作其他用途?我們是否同意呢?我們上星期的表決結果其實告訴大家,有72票是表示不同意的,因為大家希望僱員在退休時有更多保障,到65歲才提取供款。所以結果顯示,大家是不同意的。
其實,我也同意僱員在65歲退休時才提取供款。不過,代理主席,我上次曾表示,由於政府不肯調低39萬元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付款上限,以及基於現時的情況這麼差,所以我表示不同意。不過,在這種大環境之下,上星期又有這麼多同事反對對沖安排,希望香港市民、打工仔到65歲才提取供款,如果今天大家反而希望僱員可以預先提款用作醫療、買樓或其他用途,我覺得其實有少許奇怪。因此,在這項大原則下,我不能表示同意。
至於鄧家彪議員的修正案,它的大方向跟我的想法很接近,除了首兩項有關強積金的建議,但不用再說了,有關條例草案已經通過。他在一項建議中提及“保證回報率”,聽起來好像不錯,即是說總之以後的強積金基金一定有回報,肯定不會虧蝕,這樣當然好,聽起來好像不錯,但實際上是否可行呢?經濟起伏不定,正如葉太剛才所說,現時金融市場出現波動,有誰能向你作出保證呢?如果實行這項措施,最後是否又要政府“包底”?甚至通脹率增加1%,這類情況都是難以估計的。銀行數十年前的利率就很高,但數年前出現“零利率”,甚至是“負利率”。
在這種情況下,大家會否表示同意呢?“保證回報率”聽起來好像不錯,但實際執行的話,我相信是有困難的,尤其是要政府“包底”。所以,基於這些情況,代理主席,我們並不同意。
最後,何君堯議員議案的本意是好的,希望幫香港市民。雖然我和自由黨未必支持,不過何議員都知道我的心是與他同行的,大家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