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活化強制性公積金”議案發言 (2022年6月16日)

多謝代理主席。我申報我是一名45歲的打工仔。回想 2000年知道政府設立強積金的時候,我的確覺得非常興奮,因為當時我以為可以憑自己的眼光揀選我的“心水”投資組合,為我將來的退休生活做好準備。

但實情是,時至今日,強積金制度運行已經超過20年,我剛剛做了一個小小的民意調查,當我問身邊的同事的時候,發現大部分年輕人的強積金都正在虧蝕,至於較為資深的同事更對我說“無眼睇”。其實積金局的數字告訴我,自2000年以來,所有打工仔的投資表現 淨回報只有 3.6%, 無法抵銷自 2000年 以來超過 30%的通脹升幅。

代理主席,正因如此,很多打工仔在現今社會,其實都已不再視強積金為退休保障,反而只視它為一個bonus。就以一個每月賺取 3萬元月薪的打工仔為例,他與僱主每月都要各自供款1,500元到強積金户口。政府以為這個市民每月有31,500元收入,但其實如果你問他們,很多人都只會當自己賺取28,500元月薪,他們沒有把強積金當作月薪的一部分。

代理主席,究竟為何打工仔沒有把這 3,000元 放在眼內呢?首先,香港的強積金制度為人詬病的是,除了強迫性供款、選擇少、回報低之外,基金中介收費高亦是歷年來備受社會批評的地方,簡單來說,就是巧立名目,用不同的名稱,例如行政費、投資管理費、受託人費、保管人費、保薦人費等,不斷收錢,不斷蠶食,“陰啲陰啲”蠶食了打工仔的投資價值,令到市民投資了100元,但只是買到 少於100元的產品。

正所謂“小數怕長計”,雖然近來說手續費有輕微下調,但水平仍然遠遠未能接受。所以,政府應該主動與信託公司商討,不能夠再巧立名目收取費用,並把手續費水平再度下調,甚至設立一個劃線的上限,以免再出現坊間經常形容,強積金所牽涉的管理費可以養活一些“基金佬”坐着“䟴䟴腳”,越來越肥。

第二點,是僱員可以自行選擇投資在哪一種基金或股票之上, 組成自己“心水”的投資組合。正如我剛才所說,這就衍生另一個問 題,如果僱員把自己的供款all in,全部選擇例如美國股票基金、日本股票基金等高風險甚至極高風險的基金,他們以為自己將來會賺得更多,但卻忽略了當中牽涉的風險。當他們65歲退休的時候,有 機會只剩下“雞膆咁多”錢,變相多年儲起來的強積金供款“打晒水漂”,不夠作為退休之用。

代理主席,第三點我想說的是,俗語有云“肥水不流別人田”, 特區政府是否可以深思一下,容許打工仔把他們的強積金供款投資在香港的一些基建項目,例如鐵路、隧道、機管局、未來的北部都會區、“明日大嶼”,甚至天馬行空一點的想想賽馬會。我們更加建議政府應該考慮讓市民投資在大灣區的基建、“一帶一路”、國家發展的基金項目、債券等。我絕對相信這個做法將有助增強全港市民的歸屬感。簡單而言,當這些本地或大灣區基建項目有盈利時,市 民亦可以分享到相關的紅利,令到他們主動了解國家的不同發展, 甚至更願意外出花費,使用隧道也用多一點,使用交通工具也用多 一點,以獲取更高潛力的回報。

代理主席,自由黨認為強積金制度經歷超過20年的發展,不是要活化,而的確是時候要進行徹底的改革,才可以完善打工仔的退休保障,亦利用強積金改革的契機,使市民真正認清國家及本港未來的發展規劃。

代理主席,本人謹此陳辭。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