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就「旺角花園街大火」休會待續議案發言 (2011年12月7日)
主席:
花園街一場四級大火,一夜間奪走九條寶貴生命。雖然起火警真正原因尚待調查,但無論如何,大火清清楚楚向我們揭示了一些問題,值得探討並作出改善。在此,我想再次向死傷者的家屬表示深怍的慰問。
其實,排檔起火往都曾多次發生。以花園街為例,去年12月發生的一場三級火,事後食環署已經為該處攤檔制定新的消防措施,如要預留消防通道,用防火物料搭建檔口等。但結果相關規定並沒有嚴格執行,間接造成這場慘劇。
無可否認,排檔太接近民居有一定危險性。而為了居民的安全著想,排檔管理的確有改革的必要。但至於要實行朝行晚拆、「留架不留貨」還是「扣分制」,這方希望政府與商戶好好商量一下,並諮詢附近居民,尋找既公道、可行及把影響降至最小的方案。
我不是在為商販說話,而是他們提出排檔在晚上留架不留貨,又不會用帆布等易燃物料圍檔等措施。我想都是可以有效避免火燒連環排擋的場面再次發生,因為只要不留貨過夜,沒易燃物,發生大火的機會就微乎其微。既然方法可行,同樣可以保障居民安全,我們又是否一定要強商戶所難,非要將他們趕盡殺絕不可?
主席,部分排檔違規,或令今次大火迅速蔓延,確實要負上責任,但將所有責任推給排檔卻並不恰當。因為造成今次的慘劇尚有另一個兇手,就是舊樓消防安全及劏房問題。
不少舊樓均屬三無大廈,無業主立案法團、無管理及無維修,又有大量劏房。今次其中一幢肇事樓宇,早在09年已收到消防處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要大廈改善防火標準。但大廈未有遵從,而當局竟容許大廈業主延期近4年,到大火發生時仍未作出改善。我們認為,當局過份寬鬆的執法標準,無異於縱容大廈業主,埋下一個又一個都巿炸彈,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在今年中馬頭圍道造成4屍5命的火警後,社會早已討論劏房的潛在危險,因為劏房會大大增加樓宇內的住客數目,令走火通道超出負荷,令舊樓的消防問題更為嚴重,但政府一直拒絕整頓。直至今次慘劇後才姍姍來遲話要加強巡查及規管,無疑太過後知後覺,要意外一再發生,才驚覺問題的嚴重性。故政府在這方面實在是難辭其咎。
主席,經一事長一智,希望政府和社會各界,認真處理問題,不要再做駝鳥,否則就是對不起今次慘劇無辜的死傷者。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