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劉健儀就「設立獨立的法定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議案發言 (2011年11月30日)

主席:

本港的醫療事故可謂停不了。最新爆出的一宗,是屯門醫院上周三接收一名因暈倒撞傷頭部的老翁時,未有發現他腦出血,反而向他處方了薄血藥,結果病人星期日不治。今次已是該院3 個月來第2宗的致命事故。連同近月來其他各項曝光的大小公私營醫療事故,着實使人對本港的醫療體系的安全和可靠性存有一大疑問。

雖然,現時若有醫生出現專業失德或出錯,可以經由醫委會處理。而醫委會的權力其實好大,大到可以禁止違規醫生行醫,但它的成員大部份都是醫生,由自己人去管自己人,加上對專業失當的醫生的懲處一向被指為甚為鬆手。對公眾來講,難免會覺得不外乎是醫醫相衛,無乜公信力可言。

對於公營醫療系統,醫管局就有一個兩層的投訴機制,即可先由相關醫院嘗試解決,若不能解決就交由公眾投訴委員會處理,又會定期發布《風險通報》,向公眾交代公營醫療系統的事故及問題,好讓醫護人員同時能加以警惕,但觸目驚心的公營醫療事故依然接連上演,而且部分更涉及到人命的損失。

以近月接連出現嚴重醫療事故的屯門醫院為例。早前一名男童在該院進行頸椎手術後死亡,院方委託海外專家撰寫的報告,報告先指通常手術後第二日才拔喉,但又稱該宗個案提早在手術後短時間內拔喉並無問題。最後更以一句「依足國際指引」了事,並無提及誰人要為事故負責任,始終未能給予死者家屬一個清晰和合理的交代。

事實上,醫療事故不斷,報告一個接一個,但錯誤亦是一個接一個,卻沒多少人需要為事故負責,可見醫管局的申訴機制連紙老虎也不如。

至於該院最新的一宗嚴重醫療事故,更涉及三名專科醫生,三人看完該名老翁的腦掃描影像後,竟然無人發現他有腦出血情況,要待兩日後因病人病情出現變化,作出覆核時才發現問題,更是直接打擊巿民對公營醫療系統的信心。整個事件可說是匪夷所思。

至於私家醫院的情況就更係「無王管」。因為當局對私家醫院的監管,只係靠一條幾十年前寫成的法例監管,最高罰款只是區區一千元。就算今年衞生署向私家醫發出的書面警告倍增,但署方都沒主動公開資料,私院都不當是甚麼一回事。結果,出現了醫生接生時,BB跌落地都可以唔使通報。

自由黨認為,醫療事故頻繁,尤其是公營醫療系統方面,可能同人手流失有相當的關連,但亦不排除同醫療申訴制度,存有一定不足,未能有效鞭策相關機構作出改善有關。

但我想強調,公眾希望見到的改革,不是想要取替現行專業自主的規管制度,只是在維持專業自主的同時,是否也應加強保障病人權益?

尤其是現時的申訴制度在處理和回應醫療投訴時,多從醫護人員的角度出發,考慮他們自身的困難多於一切,好易忽略病人及家屬身心造成的傷害,再加上投訴人一般都缺乏專業知識及資源,要找專家挑戰被投訴一方時往往也會遭遇困難,申訴結果往往也就難以令病人或家屬感到信服或滿意。

好似近期九龍醫院圍封呼吸造口後病人死亡一事,連醫生出身的周一嶽局長都質疑,醫護人員遇到事故後往往不願意提供資料,避免有人因此而要受罰,更要局長公開呼籲有關人員要「主動」、「誠實」提供資料。換言之,「醫醫相衛」的文化,極可能已經在本港醫療系統落地生根。

所以,外界期望能有一個一站式和獨立處理的投訴機制,同時處理公私營醫療事故,是可以理解的。即使設立了法定醫療服務申訴專員公署,便杜絕了醫療事故,或事故減事發生,但目前更重要的是找出醫療事故頻生的原因,是人手問題、訓練不足、資源投入不足、監管制度不足、抑或其他原因,我們必需找出問題的根源所在,對症下藥,再配以有效的投訴機制,才可望減少醫療事故,恢復公眾對醫療體系的信心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