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根據《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2年11月3日)
謝謝主席。關於今次玻璃樽徵費每公升0.98元,有市民問我是否對玻璃環保回收有很大幫助,我對他們說只會有一點幫助,並非很大幫助,因為我也是小組委員會委員,我曾問當局,以後每公升徵收0.98元,收回來的款項會怎樣使用呢?會否用作獎勵外面從事回收的人,多給他們或那些婆婆一點錢,鼓勵他們幫忙收集多些玻璃樽呢?但當局並不會這樣做。那麼,那0.98元會用到哪裏呢?當局是用那徵費來填補過去要回收的成本。
現時其實也有承辦商收集玻璃樽,即使當局不徵收這0.98元,那些承辦商也正在做這工作。那麼,日後當局收到0.98元後,會否多給這些承辦商一點錢呢?是不會的。所以,在這一個環節,我看不到在大方向上會有甚麼幫助。
至於另一項計劃,即如果可以減少那些回收玻璃樽廢物達八成的話,便可獲豁免收取那0.98元徵費。如果能夠做到,固然是好事,但據了解,現時大約有4間較大型的這類公司正在從事這項工作,即是說,即使當局不豁免他們這0.98元徵費,其實他們也正在做玻璃樽回收工作。
對於從事這項工作的公司,我們當然非常讚賞,因為他們對於環保的貢獻很大。但是,日後這項豁免0.98元徵費的計劃能否吸引一些新公司回收玻璃樽,成為第五間、第六間、第七間這類公司呢?我覺得機會不大,因為如果他們沒有一個很龐大的回收網絡,單單因為剛才所說可以豁免那0.98元徵費而貿然走去從事這項工作,又不知道在哪裏收集玻璃樽,收完後又不知哪個樽可回收的話,他們 是需要很龐大的人力和物力的。
如果當局可以簡單一點,直接把現在的0.98元徵費轉嫁消費者的話,其實已可解決問題。所以,這項計劃日後能否吸引第五、六、 七、八間公司從事玻璃樽回收、清洗乾淨和重用呢?我覺得機會也不高。
所以,基於這兩點主要原因,我可以告訴當局,今次這項計劃 對於玻璃環保回收會否有很大的幫助呢?我覺得不會,不過是否完全沒有幫助呢?那又不是,因為起碼我們現正討論這件事,會引起社會討論,人們會記得這件事,記得的話,便會清洗多幾個玻璃樽拿去回收。
但最重要的是,承辦商將來回收了這些玻璃樽,他們會如何使用呢?今日多位同事已提出很多方法,例如用來製造玻璃磚、環保物料等,是可以有用途的。我的評估是,局長,當日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 即綠色膠袋 -- 開始推出,市民要付款購買膠袋,把家 居垃圾放進去,再拿去回收時,玻璃樽回收的情況就會大幅上升。
原因是如果市民不把玻璃樽拿去環保回收,便要購買綠色膠袋用來棄置玻璃樽,變相等於要付錢,所以屆時市民就會有誘因,為了不想付款把玻璃樽放進綠色膠袋,就會全部放到外面那些玻璃回收箱,我相信屆時會有很大量的回收玻璃樽。
我期望當局,第一,要跟承辦商在回收環節上加大力度,因為現時街上的玻璃樽回收箱,有時候我看到很多玻璃樽全放在箱外,特別是那些注重環保的地區,那些回收箱經常爆滿,那便要更頻密進行回收。
第二,我剛才聽到葛珮帆議員提出的建議非常好,就是當局除了從回收箱回收玻璃樽外,在垃圾站亦有機會可回收得到,所以應 該找人在那裏收集玻璃樽,那裏一定會有很多,我相信可以從那方面來處理玻璃廢物,這樣亦可以減低堆填區的負荷。我相信這些方法對環保是有幫助的。
最後,我經常說,人人都想環保,但環保是要成本的,這已是一個例子。說了這麼多,其實最後市民都是要付款的,今日表決的是關乎用者自付,即是說,你是用物資的那個人,你就要多付一點,市民經常覺得有些東西在不知不覺間貴了一些,久不久又貴了一 些,其實就是這個原因。但是,用者自付是我一向支持的,即由自己支付自己所用的資源,我們自由黨也支持。謝謝(計時器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