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落實與內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議案(2023年5月25日)

多謝代理主席。我感謝林哲玄醫生今天提出“落實與內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議案。

我自己身邊其實有個好朋友的媽媽需要長期“洗腎”,我去探望她時,她告訴我她需要接受腎臟移植,否則就要每星期“洗腎”兩次, 過程都很辛苦。我小時候認識的她是一個很健康、很樂觀、很友善 的auntie,但這幾年我看到她不斷受折磨,她的臉色、皮膚都越來越差。她告訴我她很希望可以接受腎臟移植,但在香港未有,她正在輪候。此刻香港有2 000多人正在輪候腎臟移植,我相信我們的醫療可以配合,不過要有適合的捐贈者才能夠做得到。

我相信今次這項議案近期在社會上有些爭議,因為有些朋友說不知捐贈的器官會去了哪裏或不是優先給予香港人等,我相信這些全都是不清楚事實的謬誤。今天盧局長其實也講解得很清楚,香港的捐贈者是希望用大愛支援有需要的人,如果他們填了捐贈表格,到最後其器官其實可以幫助到本地的朋友。

縱使我們今次通過這項議案,或日後我們推行這個方案,聽盧局長說,本地捐出的器官也是先給香港的朋友作配對,配對之後如果真的沒有人適合,才會與內地的其他朋友配對,而內地亦然,他們亦會先照顧當地有需要的朋友,若配對不成功的話,才會與香港的朋友作配對。

所以,可想而知,這方案對於本地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朋友其實是沒有影響的,他們反而多了一個機會,國內那麼多人,如果有餘下的器官未能成功獲配對的話,我們還多一線機會幫到香港市民;而我們配對不了的器官,也可幫到國內的朋友。

血濃於水,大家都是中國人,我看不到有甚麼問題存在。更何況,代理主席,那些器官如果真的配對不到,我不相信可以一直放置到永遠,短時間內用不到的器官,我相信就會壞掉。所以,坊間有些朋友不支持這個方案,甚至最近在網上器官捐贈系統取消登記或建議他人不要支持捐贈器官,我覺得非常不智,也不需要。

代理主席,我自己也有登記捐贈器官,我也是那幾廿萬人的其 中一人,我也是一個捐血者。代理主席,我回想我小時候,在大學之前,也不曾捐血,別人叫我去捐血,坦白說,在那一刻我都問自己我為何要捐血,捐出那麼大包血液,又要被針刺痛,所以最初我都用很多藉口推說沒有空,推卻去捐血。

直至有一次,我讀書時在電視看到一宗交通意外,並說該意外受傷的人需要很大量的血液,否則會有生命危險,而那種血型是很特別的。在那一刻,我突然想到,因為當時我不在香港,如果意外是發生在我媽媽身上,我想捐血給她,即使我倆是同一血型,我也捐不到給她。在那情況之下,誰可以幫到我媽媽呢?就是一些已經捐血的朋友才可以幫到我媽媽。自從那次之後,我馬上成為捐血者,因為我覺得有人幫助我家人,我都應該幫助他人。

所以今次捐贈器官表格,其實我也有支持填寫,因為大家也不知道何時有此需要,不是一定要幫自己,也幫到你的家人,甚至幫到其他人,大家都是香港人,大家都是中國人,我想不到有甚麼理據不支持這個方案,我希望所有香港朋友都可以支持這次議案。

謝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