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3年6月28日)

多謝主席。過海隧道交通擠塞,無論紅隧、東隧、西隧的擠塞問題,困擾市民多年是不爭的事實,特別在繁忙時段。

大家看看數字,紅隧每天的車流量達到107450架次、東隧是79421架次、西隧是57231架次;大家可見,西隧和紅隧的車流量是相差幾乎一倍。但是,不要忘記,車輛使用隧道的時候往往是在繁忙時間,根據政府的資料,在繁忙時間,紅隧和東隧的使用率已經超過100%,已經是擠塞到了極點,而西隧也差不多達到100%,是 98%。顯而易見,要推行三隧分流,如果僅以劃一收費達到分流效果,未必可以完全做得到。所以我完全明白,為何政府在第二階段 採用“不同時段不同收費”的邏輯,是希望令私家車、商用車輛甚至巴士,都可以做到分流效果。

首先,自由黨歡迎政府聽取的士業界的意見,在首階段落實的士在3條隧道劃一收費。不過,劃一收費是25元,問題就出現了,大家都知道,很多時候乘搭的士過海,司機會收隧道費的double,變相乘客需付50元。如果乘坐“白牌車”,在第二階段基於“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最低會是20元,我們覺得會對的士駕駛者或的士營運者不公平,市民會否爭相乘搭“白牌車”?這裏可能有潛在的風險,這是第一點。

第二,如果商用車輛、巴士、校巴的隧道費增加,這些隧道費最後會轉嫁到哪裏?仍然會在使用者身上。如果轉嫁到使用者身上,對營運者、學生、家長、甚至從事物流運輸的朋友,是否不公平?大家可以理解,他們會否傾向使用收費較便宜的一條隧道?

就現時紅隧、東隧、西隧,剛才多位議員都提及,擠塞是有多個原因的,不是做好收費和時段的分配,就不會擠塞。駕駛者有駕車的習慣,正如我,我申報我有一輛車,我會選擇最方便、最快捷的行駛路線。以使用紅隧為例,我由北角出發,可能經維園行駛,看到維園那邊路面擠塞,我會立即繞往灣仔那裏,再看看用哪條小路 cut入紅隧。為何我無論如何也要 cut入紅隧?因為紅隧 “最平最 抵”,又最快、最方便,對嗎?這是駕駛者的習慣。

將來有北部都會區,可能會在交椅洲人工島興建第四條隧道。 我想再問局方,基於將軍澳第137區將有大量居民遷入,政府會否考慮在柴灣和將軍澳、筲箕灣和將軍澳,甚或小西灣和將軍澳之間,多興建一條隧道,即有5條隧道,達到分流作用呢?

要做好分流,除了控制車輛的數量外,還要考慮興建更多基建和配套設施,特別是紅隧已經是雙管、雙線行駛的時候,我們能否做好分流呢?大家都知道,紅隧的先天優勢就是其地理位置,紅磡、 尖沙咀、銅鑼灣,所有商業區都位於紅隧附近,我們作為駕駛者其實別無選擇,因為這是最短的距離。然而,問題在於紅隧的基建配套是否需要與時並進地改善呢?這是值得深思的,主席。

最後,在推行“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方面,對於易志明議員的修正案,自由黨雖然贊成,但覺得也要處理好平衡方面的問題,本來是討論3條隧道變成只討論兩條隧道,而我們會嘗試了解所有議員考慮問題的出發點。

最後,是關於市民的負擔能力,我剛才提及公交的問題,如果隧道費改變,由於劃一收費,沒有選擇的話,會否影響市民出行的習慣呢?當局會否管制公交的出行數量等,令“鐵路先行”這事可以與時並進,做得更好呢?最後,香港的物流行業會否受到三隧分流的收費變動影響,令其成本大增?局方會否按時回到立法會作檢討、交代,告知我們有關的數據,並考慮改善整體收費模式或不同時段的收費模式?希望局方能這樣做,亦會考慮我們的意見。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