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3年6月28日)

代理主席,過海隧道交通擠塞問題不但困擾市民多年,亦造成龐大的經濟損失。雖然政府曾先後在2013年及2018年就隧道分流提出建議方案,但最終還是原地踏步。西隧的專營權將於今年8月1日屆滿並歸還政府,給政府一個落實三隧分流的契機。

政府收回西隧後,將會調整3條過海隧道的收費。首階段將會率先調整私家車的收費,因為私家車佔六成隧道交通流量,政府建議在收回西隧後下調西隧的私家車收費,並調高紅隧和東隧的私家車收費,由75元、20元和25元分別調整至60元、30元和30元,即所謂的“633”方案,以拉近3條過海隧道的收費。自由黨一向支持透過調整3條過海隧道的收費以起分流作用,“西隧減,紅隧和東隧加”,三隧的收費拉近後,駕駛者便可按車程和便利程度選擇合適的隧道, 而不會集中在位處中間的紅隧,有助減輕紅隧的車流壓力,達至分流的效果,改善隧道和連接路的暢達度;與此同時,由於西隧的收費與紅隧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能滿足一些希望透過繳付較高隧道費來減少行車時間的車主,避免受塞車的影響。相信在實施第一階段的收費調整後,應可看到車流的初步改變。

對於有指拉近三隧的收費或會把部分車流引向西隧,令西隧也同時出現擠塞的情況,最終“3條隧道一齊塞”。不過,這都是大家以個人經驗作出的評估,由於“三隧分流”已討論多年,亦沒有辦法在不經驗證下找出一個完美的方案,倘若再因為一些未經證實的猜測而有所拖延,最終大家只能繼續忍受三隧擠塞的困局。因此,現時政府藉收回西隧之際,透過調整隧道收費以改變司機的出行習慣,藉“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安排 -- 即越接近繁忙時段,隧道收費將隨之上調,直至繁忙時段的高峰期過去,以較高的收費遏抑繁忙時段的過海車流;而非繁忙時段的隧道收費則會下調,以鼓勵司機調整出行時間,選擇在非繁忙時段過海,從而紓緩隧道在繁忙時間的擠塞情況,其他非過海的跨區道路亦可免於擠塞,惠及全港市民。

雖然新收費會增加部分市民的經濟負擔,但若然宏觀地考慮,三隧收費在調整後能紓緩三隧和鄰近地區的交通擠塞情況,縮短整體行車時間,除了能避免因塞車而浪費時間,亦可減少燃油消耗,從而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對市民、社會發展和環境均有利。

自由黨歡迎政府聽取的士業界的意見,在首階段落實3條隧道的的士收費全日劃一為25元,一則可避免的士在空載時繞道往收費最低的隧道 -- 即紅隧過海,落實全日劃一收費措施後,空載的士只會選擇較方便的隧道,這將有助紓緩紅隧擠塞的情況;另外,當隧 道擠塞的情況有所改善後,將可減少的士因過海而拒載的問題。由於在第二階段落實“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時,的士更難實行按錶收費的操作模式,因此三隧全日劃一收費,可避免司機與乘客在收費問題上發生爭拗。

至於政府計劃在今年內推行第二階段收費 -- 即私家車的隧道 收費將由“633”方案改為“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安排,西隧、紅隧和東隧的繁忙時段收費將分別調整至60元、40元和40元;與此同時,除私家車和電單車外,商用車輛將和的士一樣,實行三隧全日固定劃一收費50元。對於全日劃一收費的安排,自由黨是支持的,商用車 司機可按路程所需行走最方便的隧道,一則可減少燃油開支,二則可減少廢氣排放,有利經濟發展。不過,對於收費水平,交通運輸業界則有不同的看法。

政府引入“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時,將同時引入“效率優先”或“因經濟貢獻高而收費低”的原則,即由以往以車輛的大小、所佔用的路面空間和對道路造成的損耗來決定收費水平,改為以車輛的載客及載貨量來決定,因此較高載客或載貨量的運輸工具,便可享受較低的收費。換句話說,小巴的收費應較的士的25元為低,而巴士的收費更要較小巴為低,但政府現時卻建議所有商用車輛劃一全日收費50元。建議劃一收費50元有違“效率優先 ”或“因經濟貢獻高而收費低”的原則,因此交通運輸業界並不認同。

對於紅色小巴和單層巴士(譬如校巴)使用紅隧,原本只須繳付10元的隧道費,一旦落實50元收費,加幅將達4倍之多,但政府解釋加幅只是接近3條隧道的平均收費,仍屬合理。但我們必須明白,部分紅色小巴和校巴一向只會行走紅隧,即每程只須繳付10元,政府卻以三隧的平均收費作比較,並不合理。再者,政府表示紅隧已有40年沒有調整收費,因此由10元增加至50元是合理的安排。對交通運輸業界而言,他們雖然理解政府的想法,但未能認同一次過追加 4倍至每程50元。

另外,在實施“不同時段不同收費”時,私家車的非繁忙時段隧道收費最低為20元,低於的士的25元,有違政府一直鼓勵市民乘搭公交的政策。私家車20元的非繁忙時段收費較的士的25元為低,加上市民如在非過海的士站上車過海,須支付來回程的隧道費,實質須繳付的隧道費為50元;但如乘坐“白牌車”,乘客只須繳付20元的 隧道費,這變相鼓勵市民乘搭非法的“白牌車”。由於非法“白牌車” 肆虐的情況甚為嚴重,加上政府打擊不力,令業界對任何有利非法 “白牌車”的措施都會感到憂慮。為不讓非法“白牌車”有任何機會進一步蠶食的士業,政府最起碼應把的士的隧道費與私家車的看齊。 政府的運輸政策一直以公共交通工具為先,為落實鼓勵市民乘搭公交過海的原則,政府應盡量調低公交的隧道收費,此舉相信有助減低公交的加價壓力。

政府表示,在推行“三隧分流”的首階段,來自隧道收費的37億元收入將較未收回西隧前減少約1億元,在實施“不同時段不同收費” 後,更會進一步下跌至34億元。因此,“三隧分流”方案並不是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希望透過收費的調整以改變駕駛者的出行習慣,從而改善三隧和鄰近連接路的擠塞問題。因此,我亦就交通運輸業界的意見提出下調商用車輛隧道費的建議,但政府的回應卻是修正案將對政府收入有所影響,有點前言不對後語。就本人的修正案,我將會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再作詳述。

隨着車輛數目持續增加,3條過海隧道確實不敷應用,長遠而言,興建第四條過海隧道事在必行。除此之外,要進一步紓緩過海隧道的擠塞問題,政府應加大力度鼓勵市民乘搭公交,譬如透過提供更便利的公交服務,包括設立“公交專線”和增加“泊車轉乘”優惠等措施。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