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3年7月5日)
主席,自由黨支持《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重塑區議會及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條例草案》涵蓋優化區議會諮詢及服務職能、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改革區議會組成、優化區議員產生辦法、完善候選人提名機制、引入資格審查制度,並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
我們全力支持的最堅實理由是,相信經過完善後的區議會將會全面去政治化,並且更好地保障國家安全和確保“愛國者治港”,以及令區議會回復至《基本法》第九十七條下規定的定位,即是區議會的角色和地位應該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藉以真正做到以民生為重。因此,我們未來會一如既往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並將會積極參與經過完善後的區議會選舉。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出台後,有意見質疑委任制度的存在價值。我自己的從政之路也是由委任議員開始,親身經歷可以肯定這種安排有效幫助政府網羅有心有力的政治人才服務社會,又可以平衡議會聲音及使之有廣泛代表性。
我在1997年獲政府委任成為市政局議員,讓擁有商業知識及經營飲食業經驗的我有機會將營商經驗帶進市政局,尤其在參與酒牌局的工作和地區工作時,我作為生意人的看法能夠平衡民選議員的相反意見。
及後我亦獲政府委任為東區區議員8年,工作一浪接一浪,以參加會議為例,當年我們東區區議會開會,是可以由下午2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議程“一籮籮”,但我仍然可以應付得來,將生意人的經驗帶進區議會,亦能夠平衡議會的聲音及使之更有廣泛代表性。
我的經歷正好展示委任制度的可貴之處,因為它揀選了我這類有專業知識和能力及想服務社會的人出來貢獻。若當初沒獲委任,我相信自己亦不會從政。還有,委任制度更可有秩序地培育治港人才,像我們的麥局長般,她亦公開表示她在22歲時也是一位委任區議員。
《條例草案》其實也把區議會的角色撥亂反正。在10多年前,中西區區議會通過了一項無約束力的議案,其實有些區議員也不想這樣,但覺得政府的土地不應該被私人使用。當時發展局看過這項通過了的區議會議案後,居然說要取消所有露天茶座,因為中西區區議會已通過此議案。這令業界,特別是一些要續期的食肆,在一 段短時間內遇到很大的困難和困擾。幸好,事情其後亦得到順利解決,但這明顯是因為區議會角色不清所致,政府部門在這些情形下,亦只當它是一個諮詢組織。所以,我歡迎《條例草案》把區議會的角色明確定位。
(代理主席馬逢國議員代為主持會議)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