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推動部門總部落區創造就業」議案發言 (2011年6月1日)

主席

我今日代表自由黨提出這個動議辯論的議題,「推動部門總部落區創造就業」,其實同政府一直講,想將政府部門遷離核心商業區的做法是一致的,而我們認為不單止要搬離核心區,更應盡量避免將部門總部留在巿區,而是要將他們分散落其他非巿區的新發展地區,從而帶旺本港的地區經濟,令過往受忽視的區域,都可以因而得以發展,為地區上帶來更多就業機會。

其實,政府最先是在07年發表「香港2030」研究報告的結論中,提出要持續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維持香港作為企業總部選址的需要,政府必須在核心商業區,包括中環、金鐘、灣仔及尖沙咀內物色更多甲級寫字樓用地,建議把部分政府辦公大樓或無須設於中心地帶的其他政府用途設施騰空。

為了配合以上的想法,財政司長曾俊華在08/09年度財政預算案,進一步提出從經濟發展及土地資源運用的角度來看,並非所有政府辦公大樓都必須位於核心商業區,亦會「積極」,我重申是會「積極」研究把位於灣仔海傍的三座政府辦公大樓,即稅務大樓、運輸大樓及入境大樓遷離現址。搬遷的可能選址,包括啟德發展區及將軍澳等新區。此舉既可騰出核心商業區土地,更可為新區注入動力和增加該區的就業機會。自由黨是十分贊同這個做法。

但我就真係唔知政府所謂「積極」嘅定義係乜,因為眨下眼就已經過了3年,整個計劃卻仍然「原地踏地」,毫無寸進。

今年三月,陳家強局長在回覆本會同事(李慧琼議員)答覆時提交的附件資料,仲係講緊「政府現正繼續籌備將灣仔海傍三座政府辦公大樓的部門陸續搬離現址,但由於搬遷涉及多個決策局及部門,估計需時多年,並會分階段進行。」

換言之,政府「積極」研究咗3年,可能重要唔知幾多個3年去做嘢。我想請問政府所謂「需時多年」即係要幾多年?最怕是「3年之後又3 年,咁講講下就10年都嚟緊喇!」我們實在不能接受一個無時間表的搬遷規劃。所以,我要求政府盡快就如何搬遷這三座灣仔政府大樓,向市民交代一個包括具體搬遷時間及其他詳情的完整計劃,唔好諗住今屆政府重有年多時間任滿,就連本屆政府自己提出的計劃都唔再積極推行。

其實,隨着新政府總部今年稍後落成入伙,現時在該三座政府大廈內的決策局,亦會搬到新總部工作,即三廈的使用率將會減少,故更有必要加速搬遷進度。而且,我們認為這個搬遷計劃對香港整體發展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可以藉此釋放核心區域內的珍貴甲級商廈土地,紓緩目前市場上的需求壓力,增加香港整體競爭力,稍後劉健儀議員將會就此作出補充。

與此同時,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可以藉搬遷政府部門之便,帶出「推動政府部門由市區落新區」這個概念,從而達到「帶旺人流,增加本區就業」的目的,令到許多過往備受忽視的偏遠新發展地區,都可獲注入新動力,解決這些地區就業不足問題。

我諗大家都應該記得政府七八十年代規劃發展新市鎮時,本來就係希望能夠就近提供足夠的本土就業機會,故此設立唔少工業區,但後來因工業北移,這個如意算盤打唔響,才令許多新市鎮的居民,因為要出巿區搵工,扣除昂貴的車資和飯錢之後,所得無幾,甚至索性唔出去搵工。

而偏遠的新發展區往往又因為缺發展,本區就業機會十分缺少,尤其是較適合基層工作的職位更少,造成區內失業情況嚴重。例如北區去年的失業率係6.3%,元朗係5.5%,而葵青區都有5.4%,比起去年整體失業率的4.4%為高,而這往往又會衍生出貧富懸殊、家庭、青少年等社會問題。

所以,政府部門既然都要搬,最好的做法就係搬佢地去一些市區以外的非核心區域及新發展地區。以便利用公務員的龐大消費力,與及部門進駐所帶來的「乘數效應」,去協助促進這些地區的本土經濟發展,從而增加本區就業機會,咁至係「一石二鳥」的做法。

當然,我諗公務員一聽到搬政府部門總部去新發展區,尤其係比較高級果的高官,可能唔係幾啱聽,因為話俾人聽係新界區返工,好似唔夠幾夠威。但正如特首曾蔭權在09年5月14日的答問會上,都講過「政府無需要把所有的政府辦公大樓設在市中心」,仲話「香港現在城市的發展一路向着新界發展,這方面可以考慮在新發展區中設立特區政府的部門辦事處」。我希望特首唔好「齋up」,而真係要付諸行動。

以往新界就話交通不便,加上通訊及聯繫問題,搬遷部門總部去這些地區,我都同意可能有實際困難。但今時唔同往日,近年本港鐵路網絡可謂四通八達,好似由元朗坐港鐵到中環只需37分鐘,將軍澳仲快,26分鐘就到埗。

而且依家互聯網同手機通訊咁發達,網上開視象會議,莫講話新界同中環,外國同香港都不成問題。所以,我認為現時其實是一個最好的時機,重新推動當年發展新市鎮的「鼓勵當區就業」理念,做法就係將位於市區黃金地段的不同政府部門總部,分別搬到不同的新發展區及非核心地區。

主席,就以灣仔這三座政府辦公大樓為例,總樓面面積超過17萬平方米,係度工作的職員多達1萬1千人,而當中仲有13個係部門總部,合共有9千幾人(9204人)。如果將這些部門總部搬遷,效益比較大,可以起到帶旺人流、促進消費和就業機會。

或者我簡單舉一個例子,好似搬入境事務處咁,現時在灣仔入境處大樓總部大約有1,700名入境處職員,例如,如元朗區議會便討論過入境處可以搬入元朗。

以公務員一個月平均工作約22日計,即使每日食一個22蚊早餐同食一客大約35蚊的「叉燒飯」套餐,一個人每月大約都要使一千二百蚊左右(1,254元),單係這1,700人一日食兩餐的直接開銷,一年就有成二千五百幾萬元(2,558萬元)。咁仲未計行下街買下衫這類消費。

而除了公務員直接消費外,不要忘記各部門都有對外接觸,可以帶旺部門總部座落附近的人流,其所帶來的乘數效應是以倍數計。若以九千幾名部門總員工全數落區計,光是他們每日在區內的消費,好似早餐、午餐加埋每月食多幾餐平民晚飯添,成年的消費總額可達二億元。

主席,部門總部落新區,除咗可以帶來經濟效益外,仲可以俾機會成日坐係辦公室內的高官實地體察民情,例如環境保護署最適合就搬去將軍澳喇!我記得無幾耐前(5月18日立法會),劉健儀議員曾提問過去3年,各堆填區收到幾多臭味投訴,結果新界東南堆填區一枝獨秀,過去三年,分別有747 、 548及753宗投訴,其他的堆填區一係無,一係得幾宗,證明將軍澳的堆填區因為鄰近民居,影響係特別大。

當時邱局長的官式回答話,所有堆填區已引入新的氣味控制技術,言下之意即係唔臭?所以,既然將軍澳區的空氣咁正,我諗如果連邱局長率領的環境保護局都一併搬埋去,對佢地身體都幾有益,又或咁樣至等佢地可以更近距離了解將軍澳堆填區係如何擾民。

另外,好似新界北部經常出現水浸情況,如果渠務署可以搬去北區坐鎮,實地監察治水工程進度,話唔定可以提早完工,減少水患。

當然,搬部門係一件大事,一定要小心從事,而我認為無論搬邊個部門都好,最緊要都係要方便香港市民,如果有一些需求比較大或者獨特的服務,都可以係市區維持返一定的服務地點,繼續方便巿民使用政府服務,但不代表整個部門總部仍要佔用巿區黃金地段。

主席,我講咗咁耐,好希望政府今日唔好聽完就算,係回應我們時,唔好又用番我開頭引述政府文件所講的「官腔」,即係「繼續籌備」將灣仔三座政府大樓部門陸續搬離現址,估計「需時多年」這類說話來回應我們。而是要做一個務實,有承擔的政府,盡快話俾市民聽,我們究竟何年何月,至可以見到灣仔這三座政府大樓裡面的部門總部搬遷落新區,惠及當地的居民!

主席,我謹此陳辭,提出動議,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