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全面檢討中小企業證券市場制度”議案發言 (2023年10月19日)
多謝主席。港交所主要分為主板和創業板兩個市場。其中,創業板 -- 現時不知為何很多人稱之為 “GEM” -- 是於1999年才推出的新股票市場,上市的門檻較低,為有增長潛力的新企業提供融資渠道,讓一些未具備主板上市條件的中小企業和創新企業上市集資,因此新興的企業可以說是香港 GEM的主要組成部 分。
不過,眾多數據讓我們知道,2017年是GEM的高峰期,有80間公司新上市,但及至2019年則大跌,當年和之後的2020年分別只有15隻和8隻新股於創業板上市,而在2021年及2022年,更只有1間企業於創業板上市。而港交所的數據顯示,GEM的市價總值由2019年年初的大約1,800億港元,下跌至今年7月底的630億港元,足足萎縮 65%。
可以見到,由於市場對GEM逐漸失去興趣,交易量斷崖式下跌,投資者對GEM的投資興趣更每況愈下,令今時今日GEM市場可說是形同虛設。
就以上情況,很多金融界人士都認為,監管機構可謂責無旁貸,因為它們着重吸引大型企業來港上市,相對而言,由於中小企的規模較小,因此出於態度問題,對其上市申請諸多留難,審批時間亦都較長,更有中小企曾作出多次申請,但受到不斷拖延,最終放棄上市申請;很多企業甚至申請數次,仍然無法符合上市條件,無法上市,唯有轉往其他地方上市。
自由黨認為,“肥水不流別人田”。港交所和證監會應該聯合檢討及加快上市申請和審批程序,例如可以參考政府引入KPI,希望 能夠節省中小企申請上市的時間成本,以及相關的專業服務支出。
我們以內地為例,2021年成立北京證券交易所,並設立不同的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俗稱“新三板”),建立了“新三板”和滬深交易所之間的轉板機制,另外韓國的KONEX和科斯達克市場轉板機制,為中小企業提供上市融資和成長支援,可見相關轉板機制具有一定實質作用。
那麼,為何我們不採取一如北京或韓國等其他地方的做法呢? 我們看到,GEM改革後與改革前的最大改變,就是在主板申請上市的程序變得複雜,以致交易市場的交投量減少。所以,當局在2018年修訂《創業板規則》後,提高GEM上市的資格規定,以及取消GEM 轉板至主板的簡化申請程序,的確大大增加了很多創業板公司跳回 主板的難度,窒礙了中小企業的成長,亦有很多中小企都認為,過 度監管 -- 正如多位議員剛才所述 -- 其實變相扼殺市場的發展潛力,以致GEM的新上市宗數和成交量不斷萎縮。
其中,我剛才提及的韓國市場亦面對市場萎縮的問題,究竟當地採取了甚麼措施呢?當地於 2019年 和 2022年分別推出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放寬上市公司轉板至科斯達克市場的財務要求,名為 “快速通道”計劃,以及單以市場流通量作評估而不考慮營業額及利潤等財務因素的“額外通道”措施,藉此拆牆鬆綁,令韓國的金融市場有所復蘇。
參考以上的例子,我認為政府真的應該積極考慮恢復“簡化轉板申請程序”的機制,提升於GEM上市的吸引力,以期達致扶助初創企業成長的功能。
主席,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所以我們必須加強工作,吸引不同的國際投資者來港參與。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