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2023年施政報告》議案辯論發言 (2023年11 月23日)
多謝代理主席。首先,我要感謝行政長官,在施政報 告中接納了自由黨提出有關甲醇產業鏈的建議。有熟悉施政報告的人告訴我,以往的施政報告少有提及“產業”,並且可以在短時間內納入施政報告。正因為這項產業發展得很快,我想在此談談盡快在香港落實建立綠色甲醇產業鏈的重要性。
當我第一次接觸這個課題時,知道綠色甲醇是全球新興低碳運輸燃料中,特別受遠洋航運業重視。根據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最新碳排放要求,航運業需要由2025年起,逐步通過節能及減少使用化石燃料降低碳排放,到2050年需要減少80%。現時替代傳統燃料中,以液化天然氣及綠色甲醇最適合遠洋船舶使用,而綠色甲醇減少碳排放的效果比液化天然氣高很多,所以新造船隻訂單中,使用 綠色甲醇的增長較快,第一批綠色甲醇船隻已由今年起陸續下水,至2025年年中會開始快速增長。海運業估計,綠色甲醇需求將會以 每年百萬噸級數增長,涉及交易金額亦將會以數十億美元計。雖然綠色甲醇所需要的物流和加注設施類似傳統石油燃料,但無論新建 或改造現有設施,都需要投資和時間,因此所有港口都需要及時預備,那香港又會否“執輸俾人”呢?
香港曾經是遠東最繁忙的港口,但近年無論是貨物處理和船舶 燃料加注量等,排名都落後於上海、新加坡、南韓等地。以往藉着擁有煉油工業的港口,因為成本等因數,吸引國際航運公司營運定期航線停泊加油和裝卸貨物,間接吸引貨運業及生產商在周邊地方落户。由於綠色甲醇並非由傳統石油生產,航運業轉用綠色甲醇的計劃,可能令到船舶燃料加注港口布局重新“洗牌”。理論上,所有大型港口將會再次回到同一起跑線。而事實上,新加坡港口較早前已經示範首次綠色甲醇加注運作,而南韓則憑着新造綠色甲醇船交付之便,預備展開綠色甲醇加注業務。面對鄰近區域港口已經率先 起步,如果香港能夠及時建立綠色甲醇產業鏈,加上背靠大灣區製造業和港口群集的優勢,應該可以保持港口競爭力之餘,甚至可以吸引更多定期航班到香港加注燃料和裝卸貨物,帶動區內其他行業競爭力提升。
簡單來說,綠色甲醇產業鏈由供應、運輸、裝卸、倉儲,再加上符合國際認可的碳認證管理制度等構成,尤其是認證方面,由於香港法律制度與全世界接軌,企業高水準的合規表現,對需要嚴格核實產品符合國際碳排放規範的商業交易,香港的確有相當大的優勢。
建構綠色甲醇產業鏈可以說是一個橫跨多個行業和專業的系統工程,更重要的是必須超前投入建設,應對一年多後出現的大量需求。在市場尚未成熟之前,政府必須擔當推手的角色,特別是基礎 設施方面,好像碼頭和油庫,適度運用公帑,以及以公私營合作模式(PPP)來吸引相關業界參與。過去一些大型的運輸基礎設施,好像 隧道、航空燃料庫等,都是通過PPP加快建設,同時確保日後營運達到安全和專業的水準。
除了多謝特首及政策局採納意見,我也要多謝我們自由黨的易志明議員,他成立了一個跨部門、跨界別的工作小組,主動推動產業發展。工作小組早前已召開了第一次會議,出席的政府部門代表 包括運輸及物流局、海事處、環保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等。大 家一看已知道既跨局又跨署,是多難湊合大家一起做事。
另外,有心有力的業界也有參與會議,包括本地和國際船公司代表、綠色甲醇產業鏈的上下游持份者,在會上均清晰表達樂意參與發展香港成為區域綠色甲醇樞紐的意向,要求政府牽頭建構綠色甲醇產業鏈,將香港重新發展成為區域綠色航運樞紐的倡議付諸實行,期望政府盡快落實發展綠色甲醇產業鏈政策。
除了吸引國際航運業,更實際幫助香港達到碳中和的願景,應該是在香港和大灣區水域運作的船隻。政府應該好好利用現有新能源運輸基金,鼓勵業界改用更環保的甲醇,可以一步步去做,由灰甲醇到藍甲醇,再到綠甲醇,可以逐步增加,不用一步到位。政府本身的船隊數量也不少,應該積極發展帶頭作用。
要實現碳中和,除了航運業,我也關注陸路運輸。試想數千輛大量耗油的巴士、貨車開始不使用油渣而改用氫氣,如此大量的氫氣供應,需要超前建設的一項產業鏈。我相信氫氣供應多元化是必需的,除了試驗階段可以即時應用煤氣管抽氫,加上電力製氫和甲醇製氫的技術,應該是保障供應的長遠方法,而綠色甲醇生產綠氫 更是真正達到零排放的辦法。所以,政府推動綠色甲醇產業鏈,可以同時解決海陸運輸的脫碳問題。
代理主席,我想談談另一個議題。施政報告提到放寬在香港各大學就讀的非本地研究生做兼職的限制。我先後在多個場合向政府 爭取本科學生及研究生均獲得放寬,自由黨在施政報告諮詢期間亦曾向特首提出。
另外,我早前應邀到科大,亦提到放寬本科留學生到校園以外做兼職,葉校長表示支持,同一場合,一位擁有工會背景的立法會議員亦稱讚我的建議是個好主意。今次施政報告只提及放寬對研究生的相關限制,我和自由黨會繼續向政府爭取,放寬該項政策一併 包括本科留學生。自由黨的建議並非只想解決勞工短缺問題,而是 按照我當年在美國留學的經驗,兼職工除了讓留學生賺取學費及生活費外,更重要是幫助他們建立人際網絡,以及增加對當地社會的 認知感與歸屬感,對他們考慮畢業後繼續留下來發展甚或創業有積極的推動力。香港的情況都一樣,因此絕對值得放寬。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