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 (2) (2023年12月13日)
謝謝代理主席。陸頌雄議員剛才也提及,今天的士業界的營運模式有不妥當的地方。雖然有小部分車隊採用直接管理,做得很好,但業界普遍都以一個收租人的角色來經營其的士業務,這是一個不足的地方。正如我在剛才恢復二讀辯論時提到,的士業界自己也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向政府提出實行車隊管理措施。政府 目前便推行這個計劃,我們當然表示歡迎。
剛才我也提到,這個車隊安排將許多新條件納入其中,營運成本將會提高。所以有心做的人,若非有意改善的士服務的話,肯定不會投標。若按現時的建議,將僱傭比例大幅調升的話,以目前的士業界生態及市場司機嚴重短缺的情況來說,我相信只會嚇怕有意投標的人士或機構。至於建議日後車輛......另外一個建議是車隊持牌人必須就司機人數的變更向運輸署署長匯報,但司機流動性通常較大,有關要求只會增加持牌人的營運壓力,何況現時無論是專營巴士、非專營巴士,還是其他類型的服務,均沒有類似要求,為何的士車隊需要一直向署長報告有哪些司機?
如陸議員的修正案獲得通過,恐怕沒有人再有意入標,這將完全違背設立此條例的目的。此條例的目的是希望吸引有意提升的士服務的人士參與的士車隊發牌制度,從而建立一個有管理的的士服務,以滿足市民對個人點對點的公交服務訴求。
根據陸議員的修正案,如車隊申請人擁有的士數目比例及車隊中有僱傭關係的司機比例未能符合要求,運輸署署長須拒絕申請。基於上述原因,自由黨未能支持陸議員的修正案。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政府就提升從事非法“白牌車”罪行監禁期的修正案,但反對陸頌雄議員就引入車隊管理方面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