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擦亮香港旅遊品牌”議案發言 (2024年2月21日)

代理主席,一石激起千重浪,或許“美斯之亂”實在太離譜,導致今天有關促請政府制訂全面旅遊政策的議案辯論引起同僚共鳴,紛紛提出修訂。我想綜合原議案的主旨及所有修正案的建議,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首先,無論是原議案抑或修正案,主旨均是“促請政府制訂全面旅遊政策,做好旅遊規劃,提升旅客旅遊體驗,讓旅客玩得開心、食得安心、買得放心、住得舒心,從而擦亮香港旅遊品牌”。

針對“食得安心”,以我經營飲食業和代表飲食業界多年的經驗來說,我對本港食安中心的檢測很有信心,相信本港食肆提供的食 材(特別是日本食材)一定能讓食客、旅客食得放心又開心。不過,面對食客越來越高的要求,加上各方面的競爭有增無減,我們想要突圍,便要搞搞新意思,炮製創新菜式。

我早前在個人臉書專欄的一篇文章已經提到,作為飲食界的代表,我計劃聯同中華廚藝學院,舉辦一個以公司為參加單位的全港 性“食譜創新比賽”,其賣點是參賽菜式必須根據創新的食譜製作。每個參賽的公司團隊首先要向大會呈交創新菜式的食譜和創作意念,再由評審團以“創新”作為準則進行評審。其後,大會將安排所有獲選的公司團隊到指定場地實地烹調,屆時評審團將以菜式的 色、香、味和擺設作為評審準則,選出金、銀、銅獎的得主,勝出的公司團隊則需要將得獎菜式的食譜和材料公諸同好。我深信,只要我們不斷推出創新美食,又有保住原味道的招牌菜,香港“美食天堂”的金漆招牌必定會更亮更光,自然能吸引中外旅客重臨香江。

此外,我想回應尚海龍議員有關國際邁阿密來港作賽的修正案。我希望強調,為免再做“羊牯”,日後但凡申請特區政府資助的盛事 (即冠以“M+”品牌的活動,等於特區政府“落水”資助),應有責任了解主辦方與獲邀演出的個人或團體之間簽訂的協議條款,不能再以“商業秘密”為藉口拒絕披露。須知政府的錢(即公帑)就是納稅人的錢,不應不聞不問便給錢。

最後,我想回應田北辰議員有關在欣澳興建多用途活動中心的修正案。早在我 -- 大約是上兩屆政府,即2016年,還是由梁振英擔任特首的時候 -- 擔任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時,田議員已提出該項建議。田議員多年來一直鍥而不捨地爭取,精神可嘉。不過,要養活一座多用途活動中心,必須有一定數目的比賽或表演賽等,當中又以國際性盛事才有足夠的吸引力,政府必須考慮是否有足夠的國際性賽事在香港舉行。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