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員就“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八十一號報告書”向立法會發言(2024年2月21日)

主席,我謹代表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提交帳委會第八十一號報告書,當中涵蓋審計署署長第八十一號報告書內8個章節。我現在簡介曾舉行公開聆訊的第2章“食物業處所的發牌 工作 ”及 第 3章 “公共租住屋邨的升降機及自動梯保養和現代化工程”的聆訊結果。

就“食物業處所的發牌工作”這個章節,帳委會檢視了食環署在處理食物業牌照和許可證的申請、轉讓和續期,以及暫准牌照等的工作。帳委會知悉,食環署在審批申請時須諮詢多個政府部門,而申請人須按部門的意見採取措施以符合發牌條件。故此,每宗個案的處理時間可以相差很大。然而,帳委會極度關注食環署未有準確匯報多項發牌工作的服務表現,而處理各項申請的時間亦偏長。例如食環署在 2022年簽發不同類別的新食物業牌照的平均處理時間介乎138至217個工作天,這些數字只以同一年收到及批准的申請作計算,但處理時間跨越多於一個年度的個案並未包括在內。此外,食環署在 2018年至 2022年共預定為 8 945宗牌照申請召開申請審查小組會議,但當中只有不足1%確有召開。食環署並將已預定但最終沒有召開的會議當作達標計算。審計署亦發現食環署曾有衡量服務表現準則不達標的情況,但食環署卻在其管制人員報告或網站匯報為100%達標。帳委會強烈促請食環署檢視及改善匯報服務表現的 基準和考慮訂立可量化的主要服務表現指標,並為各項處理牌照工作訂立切合實際的服務承諾。

帳委會留意到導致處理申請時間偏長的原因包括食環署在轉介個案予其他部門及在接收部門的回覆時,所用的時間過長,亦有申請人多次修改圖則而引致延誤。帳委會強烈建議食環署檢視處理牌照申請的程序,善用科技精簡程序及加強與政府部門和申請人的溝通,並為各項簽發牌照工作訂立目標處理時間。

此外,帳委會極度關注有食環署的區域牌照辦事處未能適時將 懷疑無牌食物業處所的個案,轉介予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執法。帳委會強烈促請食環署考慮採取有效措施,杜絕有申請人在獲發暫准牌照前無牌經營食物業處所,以及加強內部部門的協作,確保所有懷疑個案獲得適時跟進。鑒於無牌經營食物業處所會對公眾安全構成風險,帳委會要求食環署與相關政府部門(特別是屋宇署和消防處)設立轉介機制,並詳細記錄每宗轉介個案的資料,以改善各部門跟進個案的效率。

至於有關“公共租住屋邨的升降機及自動梯保養和現代化工程” 這個章節,帳委會知悉房委會所管理的公共屋邨升降機和自動梯的日常保養和檢查要求,一直較法定要求嚴格。房屋署目前對承辦商進行的保養工程採取3層監察機制,即分別由分區辦事處進行的日常監察、總部人員進行的突擊檢查,以及獨立審查組的抽樣巡查。帳委會強烈建議房委會及房屋署在不影響公眾安全的前提下,檢討可否精簡這個3層機制,以免巡查資源重疊及減少對使用者的不便。

帳委會極度關注曾有升降機出現故障但因沒有替換零件而需暫停服務超過60天。帳委會亦關注升降機和自動梯承辦商提交的44份季度檢查報告中,有超過七成沒有註冊工程師的核證,當中更有8份沒有工程師的簽署。從升降機承辦商的保養時間表和工作日誌紀錄中,亦發現有檢查次數未符合要求的情況。帳委會已建議房屋署密切監察零件存貨,擬備應對措施,並應用新科技及早發現保養問題,以及規定所有承辦商須採用數碼工作日誌,妥善保存檢查紀錄。

帳委會關注由房屋署保養的 6 000多部升降機當中有超過兩成已使用25年或以上,但房屋署以現有資源只能每年為80至90部升降機進行現代化工程。帳委會極度關注在200多部於2018年至2023年完成現代化工程的升降機中,有八成沒有在預定完工日期恢復服 務。帳委會強烈促請有關當局加快推行升降機現代化計劃和加強合約管理。帳委會亦關注由房屋署保養的200多部自動梯中,有部分違反《屋邨管理處訓令》中的檢修時間規定,並促請房屋署嚴格遵守有關訓令。

最後,我感謝帳委會各委員所作的貢獻。我亦感謝出席帳委會聆訊的證人、審計署署長及其同事給予的配合和支持。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