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2023年稅務(修訂)(飛機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發言 (2024年2月21日)
主席,本人以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就《2023年稅務(修訂)(飛機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的審議過程提交報告。《條例草案》旨在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引入措施優化飛機租賃稅制。
法案委員會共舉行了兩次會議,並就相關政策事宜及《條例草案》的條文內容作出詳細討論。法案委員會支持政府當局透過《條例草案》,引入涵蓋五大範疇的措施以優化飛機租賃稅制,藉此吸引不同規模的飛機租賃公司來港發展。
法案委員會關注各項優化飛機租賃稅制的措施可如何增加香港的競爭力,以達至在未來20年有3 100架飛機經香港出租的目標。就此,政府當局解釋,香港對於飛機出租商而言,在港成立公司較具彈性,稅務優惠條件也更為吸引。為了加強推廣建議的優化措施,政府當局表示曾贊助業界組織於 2023年12月舉辦的香港航空融資論壇2023,不少大型飛機出租商表示支持政府的優化措施並會考慮 來港或回港進行飛機租賃業務。政府當局將密切留意國際上不同論 壇,並會聯同相關部門代表出席以接觸更多國際飛機出租商,介紹香港最新的稅務優惠。
法案委員會亦關注到,因應優化飛機租賃稅制措施的引入,政府當局會否增聘本地人手及培訓相關行業的人才,惠及社會不同階層。政府當局表示將會推動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資助成立更多與飛機租賃有關的課程,以及鼓勵各大學在相關專業課程中加入有關飛機租賃的元素。
法案委員會就《條例草案》的條文提出意見及關注,包括寬減稅基優惠條文的實際運作,例如如何確保飛機出租商的業務符合稅務寬減的要求、獲得20%寬減稅基優惠的條件、利息收入能獲得扣稅的條件(特別是加入“應予課稅”條件的原因),以及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對合併後公司而言)從參與合併公司繼承飛機的稅務處理安排方面的一些特殊情況。法案委員會亦要求政府當局盡快向業界推出相關指引,更清晰地回應業界對如何具體落實《條例草案》所提出的問題,例如“濕租”租約是否構成航空運輸服務還是純粹的租賃活動,以及如何界定和計算“全職員工”等。
有關議員及法案委員會法律顧問就《條例草案》所提出的問題和關注,以及公眾就《條例草案》提交的意見書,政府當局已在會上或以書面方式作出回應。
(代理主席李慧琼議員代為主持會議)
代理主席,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工作,委員會及政府當局均不會就《條例草案》提出任何修正案,委員會商議的工作詳情已載於提交立法會的報告內。
代理主席,以下是本人就《條例草案》的意見。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綱要》”)提出要在大灣區建 設世界級機場群,並依託香港金融和物流優勢,發展高增值貨運、飛機租賃和航空融資業務等。因此,政府繼在2017年推出飛機租賃稅務優惠後,今天提出條例修訂,以進一步優化飛機租賃稅制,自由黨表示支持。
飛機租賃業於1980年代只佔全球機隊2%,隨後到了2015年,大幅升至40%。有鑒於航空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而飛機租賃業務又能夠帶來宏觀經濟效益,因此,政府在2016年的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香港為航空融資中心,並展開“透過稅務優惠推動飛機租賃業務”的研究,最終政府於2017年推出向在香港發展飛機租賃及相關業務的合資格飛機出租商和合資格飛機租賃管理商提供稅務優惠,至今有約100架飛機經香港出租。香港在飛機租賃方面的業務起步較遲,令香港在全球飛機租賃市場的佔有率仍不足1%。
飛機租賃獲稅務寬減後,香港的競爭力雖然已有所提升,但受新冠疫情的衝擊,航空業進入3年的寒冬,飛機租賃業務亦受影響, 甚至出現變化。但是,隨着疫情過去,經濟復蘇,航空服務需求殷切,估計未來20年全球及中國的航空旅客按年分別有6.1%及11.4% 的增長,其間,全球最大的兩間飛機製造商(包括波音及空中巴士) 就預計將需交付超過8萬架客貨機,可見航空產業的發展極具潛力。 因此,自由黨歡迎政府因時制宜,提出進一步優化飛機租賃稅制,促使香港把握飛機租賃業務帶來的商機。
購置一架飛機價值不菲,動輒以億元計算,龐大的資金需求亦 改變市場的生態,漸漸地由直接購買轉以租賃為主,飛機租賃業務自然得以蓬勃發展。事實上,租飛機,尤其是“濕租約”,即連機組人員一倂租用,既可免卻資金、營運及管理等方面的負擔,且更具 靈活性,能夠按業務需要增減飛機的數目。為迎合市場需要,今天飛機租賃不再是“齋租”飛機(即英文所謂的“dry lease”),而是“全包宴”,包租用機組人員、維修及保險等一條龍服務,即英文所謂的 “wet lease”,而租期可由數月至數年不等,由於租用飛機極具彈性,現時市場上已有過半數飛機是透過租賃安排的。
飛機租賃是資本密集型業務,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具備完善的金融體系,資金自由流動的優勢。隨着經濟東移,內地經濟持續增長,對民用航空服務需求殷切,據其中一家飛機製造商預測,2037年,亞洲及太平洋區的機隊將佔全球37.5%,即約18 200架,當中有近半數(即約8 630架)是中國民航機隊,將成為全球最大的航空運輸市場之一。香港背靠祖國,更是海外飛機租賃商進入內地市場的跳板,有着發展飛機租賃業務的優勢。
為打造香港成為區內飛機租賃業務的重要樞紐,推動飛機租賃業務的發展,政府建議加強稅務優惠措施,包括飛機出租商可就購置飛機的開支一次過整筆扣稅;放寬飛機租約至不限於淨飛機出租及只租予航空公司,並取消年期限制;允許在有條件下購置飛機的借貸利息可予以扣除等,這些都是針對飛機租賃業務的特性及配合市場的轉變而設定。一旦是次優化建議落實,香港在飛機租賃產業方面的全球競爭力將會進一步提升,甚至較傳統飛機租賃中心 (如愛爾蘭和新加坡)更具優勢,有助吸引更多飛機租賃商落户香港,在香港設立租賃平台,服務各地(包括內地)的航空公司及商企等。
飛機租賃是一項全球性業務,運作上不受地域限制,租賃商往往落户於有明顯稅務優惠的地方,以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愛爾蘭就曾大幅下調稅率,以吸引飛機租賃商落户,今天愛爾蘭在飛機租賃業務方面的全球市場佔有率高達60%。據政府表示,新稅制落實後,預計未來20年內將有3 100架飛機經香港出租,香港在飛機租賃方面的佔有率將由現時不足1%增加至12.5%,可見提高香港在稅務優惠上的競爭力,對落實《綱要》內有關發展大灣區內的飛機租賃和航空融資業務十分重要。
為掌握飛機租賃產業帶來的商機,我曾在2019年提出政協提案,建議中央政府進一步降低內地與香港有關飛機租賃業務的特許權使用費(即租金)的預提所得稅稅率,由5%下調至3%。雖然5%的預提所得稅稅率已比內地與愛爾蘭所訂的 6%為低,但仍未能足以吸引飛機租賃公司將其業務從愛爾蘭轉移到香港。因此,若能把內地與香港的預提所得稅稅率下調,將有助進一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發展成為重要的國際飛機租賃和航空融資中心,可惜未能成事。
事實上,發展飛機租賃業務亦會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包括融資、會計、法律、保險等專業服務。《條例草案》通過後,除應盡快向飛機租賃商推廣外,政府還要繼續爭取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簽訂更多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因現時愛爾蘭和新加坡的優勢之一,就是已與廣泛地區(分別為70個及80個)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但香港則只與48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全面性協定。對海外企業而言,是否能夠避免雙重課稅是考慮落户的因素之一。因此,為免飛機租賃商卻步,愛爾蘭對於未能受惠於雙重課稅協定的飛機租賃商提供特別稅項優惠,以抵銷相關成本。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2023年稅務(修訂)(飛機租賃稅務寬減)條例草案》二讀及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