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檢視工程審批流程及統整建造標準,善用創新技術減省建造成本和時間”議案發言 (2024年2月22日)
代理主席,我首先感謝劉國勳議員提出今天這項議案作辯論,我也感謝其他3位議員提出修正案,令今天的辯論變得更為豐富。
交通事務委員會在上星期五早上,討論有關北部都會區的北都公路前期工作。政府建議將部分工程升為甲級,當中包括顧問費和走線的土地勘探工程等,所需費用是11億3,000多萬元(當中包含3億多元的顧問費),所需時間為38個月。出席會議的議員都異口同聲認為費用高昂及時間太長。
香港以往引以為傲的“香港速度”目前已不知所終。基本上,任何基建項目由醞釀至落成,相信最少要10多年時間。項目拖得越長,費用自然越高,並且其間反覆聘請顧問公司研究又研究。我認為是時候認真地審視一下我們的工作方法。
我想在此向局長舉個例子。局長也清楚,我在2014年倡議香港應興建一些綜合處理廢水、廢油、廢氣的汽車維修城,也請我的業界備製了一份顧問報告,提交政府參考。輾轉至今,到2024年,元朗南將會有一項有關興建汽車維修城的tender推出。一個如此簡單的項目,由我提出概念至今再到建成,過程也要到2027年才完成,我認為大家真的要檢討一下。
在上星期的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我亦曾建議政府考慮一下海外的經驗,很多其他地方或國家都採用我們所謂“設計及建造”模 式(或另一說法為“統包工程”),亦正是英文所說的turnkey project的形式來進行工程,由一家公司全面承包。我相信這類公司一定不會動輒表示要用10年以上的時間來完成一些項目,因這樣的話,它們根本不可能在市場上生存。據我理解,內地的工程承包商一般都有自設研究院為其客户提供建造方案,不會“分段斬件”、多重處理,這類承包商一樣需要本地顧問公司提供協助,因為本地顧問公司了解香港的情況,在相互協作之下,必定能把握工程進度,避免延誤和超支情況。
我們當然知道政府當局已檢視過往一些流程,並提出建議,簡化部分程序,但我們認為效果仍未能達到公眾期望。所以,劉國勳議員今天的議案非常切合時宜。希望政府當局在聽取各位議員同事今天的發言後,能再次重新檢視一下整體工作流程,拆牆鬆綁,進一步簡化流程,加快香港基建的建造時間。我更希望政府考慮我上述建議的“設計及建造”方案,多點考慮內地的工程承辦商。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和所有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