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報告的議案發言 (2024年4月11日)

多謝主席。今時今日,氣候變化,極端天氣的日子增加。我家的小朋友也感受到,一年可能有幾天會特別熱。其實,今天市民的環保、衞生意識較10年、20年前的確有所提升,證明政府的公民教育可能真的有所改善。

但是,關於這次垃圾徵費,市民經常深思一點,李慧琼議員亦有提出,是否真有需要如此迅速地一步到位、“做到咁盡”?因為市民已養成自己的習慣,如要改變他們的一貫習慣,並不能一步登天,而且殊不容易。現時,他們出門在外,不論是到街市、食肆、商場還是超市,已經習慣支付1元購買膠袋。當垃圾徵費推出時,他們就會有個問號,懷疑人生,想問為何需要支付1元購買膠袋之餘,又要購買另一個垃圾袋盛載那個膠袋棄置呢?他們一直在想,為何政府不利用那些膠袋循環再用?政府徵收膠袋稅或售賣指定袋時,其實會否先與商户商量?譬如容許他們使用指定膠袋,商户、食肆或街市檔口等只需要貼上標籤,便可以使用那些膠袋。膠袋的分類亦不宜過多,由3角至11元不等的話,實在太誇張,所有指定袋應統一收費,由1元或2元開始,市民便較容易在生活上作出改變。

政府表示原意是要做好源頭減廢、做好回收,我同意這點。不過,大家想一想,以立法會為例,最就近的“綠在區區”(即“綠在中西區 ”)位於何處?若我拿着許多廢物前往該處,之前又要先做清潔,然後獲告知部分廢物不能回收,需要帶回立法會,試問市民會否仍有動機回收?我山長水遠,還要乘車,拿着大堆廢物前去回收,然後獲告知有大半袋廢物需要帶回家去,“綠在區區”何不協助市民棄置不可回收的廢物?這就是重點。以回收膠樽為例,膠蓋、膠樽、招紙要分開放進不同位置,這也不成問題,但最大的問題是,原來繩子不能回收,又或膠袋不能回收,怎麼辦呢?

所以,我很希望政府可以增加配套,做好相關教育,這樣才可方便市民,協助他們慢慢適應。“綠在區區”若可協助市民棄置垃圾,其實可就這項服務向市民收費,每公升收取一分錢或五分錢,讓他們慢慢習慣這種模式,回收才可做得更好。

特別是大家留意到,現時很多商場其實已增設一種裝置,就是入樽機。原來,每天早上入樽機清空後,很多老人家便會排隊入樽,然後以八達通卡領取回贈。只要有兩三位老人家使用,便足已令入樽機滿載膠樽。其實,在入樽機和廚餘機的配套方面,是否可做得更多?我們的配套要做得更好,才可以減少市民對垃圾徵費的反感。

所以,我很希望政府可以再作考慮,在8月1日之前可否再停一 停、想一想,思考如何在減輕我們的負擔之餘,亦考慮某些議員的建議,與大灣區做好協調,同時想一想如何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措施和配套,使垃圾徵費真正得以順利進行。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