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4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4年5月29日)

謝謝代理主席。今天這項議案是討論加徵煙稅。今年 (即2024年)2月28日,煙稅已經開始上調31.92%。我相信稍後表決時,絕大部分議員應該都會贊成。對於贊成的議員,我相信他們全都希望香港市民減少吸煙,因為煙草不利健康,並希望可以減少耗用我們的醫療資源。至於反對的議員,例如我,我們是否不希望香港市民健康呢?當然不是,我一直呼籲香港市民不要吸煙,一向吸煙的市民則盡量戒煙,因為煙草對身體不好。不過,我認為成年人在香港應該有選擇權。

第一,加徵煙稅後,煙民是否一定可以戒煙?我聽到政府多年來都說,我們要跟隨世衞的建議,煙稅應佔香煙零售價的75%,我也聽到不少今天表達意見的議員提出同一理據。我想了解一下,把煙稅比例調高至75%的目的,究竟是希望幫助當地政府增加庫房收入,還是希望藉高煙稅令吸煙人士減少呢?如果是希望吸煙人士減少,代理主席,我這裏有些資料。現時全世界有多少國家或地區須支付75%以上的煙稅?有40個,煙稅率由76.1%至92.8%不等。在這些國家或地區中,有多少個的吸煙率比香港低呢?是零,全部都比香港高,平均是20多per cent,有些高達40%,而香港的吸煙率只有 9.5%。那麼,我們跟隨世衞建議,把煙稅增至75%有何原因?所以我不太明白為何很多議員以此作為理據。

第二,有人說,加徵煙稅會否對庫房有幫助呢?今年調高 31.92%,去年已經加了31.48%,增加三成。我先說去年的情況。代理主席,去年加了31.48%,正常來說,吸煙人口應該減少三成。如果吸煙人口減少三成,以2021年有9.5%的吸煙人口計算,減少三成應該減至6.5%。不過,根據政府的最新公布,2023年的吸煙人口是9.1%,只下降了0.4個百分點,即等於4.2%。為何不是三成呢?如果吸煙人口沒有減少三成,而只下跌4.2%,即是說煙民繼續吸煙。然而,我們的煙稅加了三成。在2022-2023年度(即上次加徵煙稅之前), 我們收到79億元煙稅。去年加稅,由2月開始增加,加了約31%之後,煙稅理應差不多達到100億元。但數字顯示,加徵煙稅後,我們的稅收未有增至100億元,而是不增反減,減了9.2%,只有73億元。這是一個數學和邏輯的問題,當吸煙人口未達預期減幅,而稅收方面,又未達政府預期增幅,那麼,買煙的錢到哪裏去了?就是流到私煙市場。

今天很多議員提及,很多香港市民也看到,雖然政府現時大力打擊走私,海關疲於奔命,經常四處捉拿走私的人,但“白牌煙”仍然滿街售賣,到處都有。政府(尤其是醫衞局)是否真的認為,增加煙稅便可令市民減少吸煙呢?我相信這只是其中一個方法,而不是唯一的方法。

副局長早前曾在文件提及,根據世衞的說法,提高煙草稅與非法煙草(即私煙)貿易活動並無直接關係,但她又引述世衞的75%煙稅建議。我真心希望政府當局思考清楚。這些邏輯,普通市民聽到也覺得不太合理,對嗎?我剛才提出的數據都是這一兩年的數據,顯示兩者有直接關係。

政府表示,通關後,有些市民現在會在過關時購買香煙,於是無需在港購買。我同意這一點,但問題在於數量。我們有730萬人口,每天只有大約20多萬人過關,佔人口的3%,而吸煙人口只有 9.5%,即上述3%中的9.5%,換言之,每天可以在關口買煙回港的人,正常來說就只限於這個人數。即使政府認為並非如此,而是那20多萬人可能全都會帶煙回港,但根據現行法例,他們每人只可攜帶19支,即是他們必須把一包香煙拆開才可過關。拆開後,香煙又怎 樣出售呢?他們可以不拆開,但不拆開便是非法走私,就是私煙,那正是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

數字方面,通關後的確有人帶煙回港,但數量上無法抵銷前述數字,亦不以此抵賴。私煙充斥整個香港市場。海關表示,今年首4個月破獲5 590宗走私私煙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4%,即他們多做了一半工作,但所緝獲的私煙只得1.4億支,少於去年的3億支。他們已經很努力,但沒用,因為數量太多,而且走私方法層出不窮。為何那些人會鋌而走險?當利錢越來越高,他們鋌而走險的機會便越來越大。犯法的人並不限於賣煙的不法分子;有些人戒煙不成,想要吸煙,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有機會因而誤墮法網,甚至有機會入獄。所以,純粹靠增加煙稅,是否真的可以令煙民減少吸煙呢?我 認為相關數字已向大家清楚說明。

至於私煙廣告,很多同事都提及屋邨常見的所謂“點心紙”。局長應當要求控煙酒辦的同事多加努力,因為其報告指出,2021年在屋邨拘捕非法派發傳單的人,3年只有12人,即2021年至今只拘捕了12人,平均每年4人。這個數字可以告訴大家,就算立法也沒用,當局必須執法、拘捕,不讓他們宣傳。如果沒有宣傳、沒有銷售渠道,又如何售賣私煙呢?

至於“白牌煙”,現在很多同事也開始明白箇中問題。我早前經常說,某些人可能 -- 我不敢說100%,因為我沒有親眼看見 -- 可能為部分香煙打了稅,但自己同一牌子的香煙卻有很多沒有打稅,所以售價可以低於煙稅。當煙稅是數十元,售價卻低於煙稅,豈非每售出一包都要虧蝕?別開玩笑,怎會虧蝕?可是,當局又可以如何打擊這類賣煙活動呢?

我最近聽到政府表示會研究在包裝上加上標籤,善用科技,我相信這是一個好方法,可以考慮。海關昨天亦表示要對非法分子加大力度執法、要修例,我相信這也是一個好方法。希望煙民減少,我和副局長的看法一致。我知道她很有愛心,希望煙民減少,但加徵煙稅並非唯一方法,政府過去已經做得很好。剛才提及全球排名,我們現在排第幾?香港名列前茅,吸煙率只是9.5%而已。副局長希望煙民再少一點,這是可以的,但並不是靠煙稅,以免令人覺得有錢便可吸煙,沒有錢便會選擇減少,這並非好方向。

宣傳教育方面,要繼續努力;副局長必須指示控煙酒辦的朋友做事,並且監督他們工作。謝謝。

我會反對這項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