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4年6月19日)
多謝代理主席。對於這次使用科技和數碼化方式協助警方向違例車輛發出告票,我表示支持。過去因為沒有這些科技,有時會在路上看到駕駛者與警員出現爭拗,駕駛者可能指稱自己才剛剛泊車,為何隨即便被“抄牌”。所以,應用科技相信可以解決很多這類不必要的爭拗。此外,我近年留意到,警方發告票的速度很 快,因為警員現在只需拿着電話拍攝相關資料 ⎯⎯我看過很多次⎯⎯ 短短10秒或15秒便已經完成發告票的程序。所以,科技對於警員在時間上會大有幫助,而未來使用的新方法相信會更便利。
不過,我想指出,香港如果有充足車位,而駕駛者故意不停泊在付費車位,隨處泊車,這種行為固然應該大力打擊,但眾所周知,香港的車位遠遠不足,尤其是在旅遊旺區或食肆附近。由於車位不足,很多駕駛者迫於無奈,有時會佔用部分道路泊車。如果此舉導致交通阻塞的話,我們當然要馬上制止,甚至在車輛影響行車的情況下把車拖走。不過,如果相關位置對於交通的阻塞不算嚴重,而局長也知道香港現時的經濟環境不似預期,在這種情況下,我希望警方執法的同事偶爾可以平衡一下。
代理主席,我記得警務處處長過年前曾經表示,在農曆新年期間,如果違例停泊的車輛並非嚴重阻塞交通的話,他的同事可能會酌情平衡一下。我當時看到處長有此言論,十分感激,因為很多業界朋友告訴我,現在警方發告票發得十分頻密,以致他們很多平日光顧的食客都因為擔心短暫泊車10至15分鐘便被“抄牌”,繼而減少外出。我身邊很多朋友告訴我,過去他們偶爾會駕車外出吃早餐,在餐廳一直盯着自己泊在對面的車,但現在他們都不敢這樣做,因為“抄牌”速度實在太快。我相信,在現時疲弱的經濟下,這對我們的飲食和零售業都是一種挑戰。
我當然並非鼓勵違例泊車。不過,我們身處香港都知道,如果能夠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然是最好,人人都想乘搭港鐵或巴士。但是,並非所有地方都如此方便,例如新界區便有不少地方的公共交通網絡有欠完善,很多朋友因而需要駕駛私家車。又例如居於半山位置的朋友,他們想要下山亦不方便。對於駕駛者,如果車位不足,在街上泊車又隨即會被“抄牌”的話,這群相信是消費能力強的朋友其實會減少外出。如何平衡這種情況呢?我相信,警方有酌情權,亦有能力判斷相關位置的車輛有否嚴重阻塞交通,還是在該處停泊兩三部車輛,若時間不長的話,其實可以容忍。希望政府在這方面多加留意,尤其是我們現正面對疲弱的經濟;另亦希望駕駛人士不要阻塞交通,大家盡量自律。
歸根究底,當然是要增加公共泊車位,但此事並非我今天跟局長說,明天便能做到,也不知道要多少年後才能達成。其實,在這個議會上,已有無數議員提出此事。可是,因為我們的土地資源和位置問題,令我們以前無法迅速做成此事,現在也未必能在短時間內辦到,所以對於駕駛人士,希望政府可以稍作平衡。
多謝代理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