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議案發言 (2024年10月23日)
多謝主席,我發言支持《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 雜項修訂)條例草案》。這項條例草案主要涉及4方面的修訂,我今天的發言主要概括論述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對發展綠色海港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我和自由黨在16個月前已向特首及特區政府提出打造綠色海港的建議,因為有鑒於能源是一個潛力巨大的產業,而且國家已經訂立2050年達至碳中和的目標。當時我們提到在氫能及甲醇燃料應用方面,新加坡已領先香港,所以我們要急起直追,而且未來市場巨大,希望政府大力發展。
特區政府提出的具體方案,正是包括在香港建造可供遠洋巨輪來港加注船泊專用的綠色燃料--甲醇。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承諾為該項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及後,政府成立專責小組籌備。事態的進展是行政長官在最新公布的施政報告中,在推動新能源發展方面,提到的工作包括“發展可持續航空和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會就供需情況、存儲、加注等作長遠產業發展規劃”。
自由黨早前亦提過,除液化天然氣外,甲醇燃料亦開始成為遠洋輪船另一綠色燃料。根據一些海事研究機構 (Drewry and Clarksons)的數據,由2026年起,有超過100艘甲醇燃料船舶投入使用,全球甲醇燃料船隊將由現時的2%增至14%;在未來5年,甲醇的需求將增加至每年400萬噸,可見使用甲醇為遠洋輪船的綠色燃料正在快速增長。
主席,我想一提,近期已甚少貨櫃是由香港運至歐洲,現在全都由鹽田出發。香港至美國的海運,只有一艘船可使用綠色燃料。如果我們再不繼續朝這個方向發展,不單船隻數目會越來越少,我還聽聞船公司會對尚未設置有關設備和燃料的海港收取附加費,這樣便會增加我們的出口運費。
主席,有關細節我不作詳談,我想說的是,我這20多年擔任立法會議員,也曾出任行會成員八九年,但我從未見過一項政策…… 如同我剛才所說,16個月前,我還在跟政府和特首初步討論,大家不過是在審視和考慮有關情況,認同需要進行有關工作,但未有正 式討論如何實行。難以想象的是,我會在這20多年中得見一項條例草案由大家幾乎沒人考慮過 --可能有兩個政策局 (環境局和運物局)曾經考慮--變成真正落實推行。在這16個月內,政府已能把有 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立法,這個速度我從未見過。我希望特區政府以後不論是訂立政策還是立法,都可以按此速度推進工作。
當然,我感謝黨友易志明議員,在去年施政報告出台後不久,他已召集所有航運界的持份者。當然,我也非常感謝兩個政策局安排同事參與商討現在我們立法推行的工作,並聯絡持份者進行有關工作。我認為這是行政、立法互相配合的極佳證明,我亦樂見這項條例草案於如此短促的時間內便能呈交立法會進行二讀和三讀。
主席,我們自由黨支持這項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