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積極開發及善用土地,推動經濟及產業發展”議案發言 (2024年10月24日)
多謝代理主席。關於如何積極開發及善用土地,以推動經濟及產業發展,自由黨和我都建議就新界現有大量住宅(乙類) 土地,以及一些未補地價的土地,放寬地積比率及補地價金額,從而創造更多住屋和服務設施空間。
在推動安老服務方面,現時老人院或殘障人士院舍的數目一直不足,尤其是殘障人士院舍,在市區非常難以找到合適的地方興建。因此,政府應靈活運用補地價調整機制,考慮降低補地價或准許分期支付,以鼓勵土地擁有者開發未補地價的土地,刺激更多開發項目,尤其是與安老服務設施有關的項目。
另外,本人建議政府應採取混合用途形式開發土地,允許在住宅項目中加入安老服務設施,例如老人院或日間護理中心,這樣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土地,同時滿足社區需求。政府亦應簡化規劃程序,為與安老服務設施有關的開發項目簡化審批流程,以加快這類項目的實施。
以元朗區為例,唐人新村附近其實有多幅現成土地,該處的交通基建基本上已成形,加上新界地區環境較好,十分適合籌辦院舍醫護產業。根據現時的統計,新界及其周邊地區對醫護院舍服務的需求龐大,包括長者護理和康復服務。這些地方的交通便利,特別是接近市區的地點,更方便家庭探訪和醫療資源的接駁,若院舍能與社區設施結合,例如設立醫療中心、康樂設施等,便可增加院舍使用率。其實,只要籌辦者在商業角度上做到收支平衡,根據不同服務類型和客户需求設計靈活的收費方案,例如按月收費、按次收費,甚至提供不同的服務,便可以吸引不同客户群體和社會資本, 同時兼顧社會效益,收一舉多得之效。
另一方面,部分地區的現有屋邨商場(尤其是舊區的屋邨商場) 因為大廈公契指明使用用途而受到限制,阻礙土地使用權限,有關限制可謂不合事宜。舉例來說,小西灣邨內有一間幼稚園其實在數年前已被“殺校”,相關單位面積超過3 000平方呎,但卻一直空置。有些有心人希望將這個空置單位改作長者活動中心,但因為大廈公契的限制,故此申請人不獲批准把單位用作合適用途,變相令我們珍貴的土地被白白丟空。我們多年來用盡時間、方法覓地,但原來很多土地近在眼前。代理主席,如果政府能夠更改或放寬土地使用權限,必定能有效改善地區的營運力,並處理市民的需求,真正幫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
政府如在修改公契方面有困難,其實可以考慮通過修例解決有關問題,例如制定法例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靈活使用這類空間,即使與原有公契有衝突,政府也可以訂立明確的指引,並舉辦公眾諮詢和社區參與活動等,了解居民對商場用途的需求和期望,以制訂更符合社區需求的方案,為舊區屋邨商場進行業務轉型甚至升級。
最後,本人建議政府應探討在部分屋邨進行試點項目,測試新模式的可行性,如取得成功,則可擴展至其他區域。鑒於香港多個舊區屋邨的整體規劃仍未十分完善,政府必須制訂長遠發展願景,與時並進,確保商場的可持續使用率。本人亦建議政府與社區、商業機構、學術界和安老業界等多方合作,整合資源,共同促進屋邨商場的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以期真正善用土地,推動香港整體經濟和產業發展。
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