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就“強化治理體系,進一步增強‘三個中心’相扣牽引作用”議案發言 (2024年12月5日)
主席,今年7月舉行的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決定》當中指出要充分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並打造香港成為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是給予香港發展方向的指路明燈,即香港應向“三個中心、一個高地”的定位發展。
國際金融、貿易及航運3個領域可謂密不可分。香港是全球第十大商品貿易經濟體,貿易及物流業是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有貿易自然就有航運。不論是貿易和航運,抑或發展飛機和船舶租賃、管理等都涉及融資和專業的金融服務,可見3個領域是一環緊扣一環。發展“三個中心”都需要人才支撐,如果要向新質生產力發展,科技人才更不可或缺,因此,香港亦必須為各產業引進所需人才,同時,亦需加強對本地人才的培訓。
事實上,香港有完善的金融制度,吸引不少國際金融機構落户。因此,不少國際企業和船東都選擇在香港進行融資。既然香港有地理位置的優勢,位處於亞洲的中心地帶,在5小時的飛行航程覆蓋全球約一半人口;加上有健全的法律制度、簡單和具競爭力的稅制,具備發展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貿易中心的條件和優勢。為配合《決定》的定位,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亦提出多項鞏固提升“三個中心”的措施,自由黨絕對支持。
現時3個領域由3個法定或非法定組織負責執行政策及推動。香港金融發展局及香港貿易發展局分別於2013年及1966年成立,前者為一個高層次及跨界別的諮詢機構,推動香港金融服務業的發展;後者則為一個具執行力的法定機構,協助香港企業拓展業務。至於將成立的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將會是一個高層次的諮詢機構,以支援政府落實政策,推進香港航運業的可持續發展。
事實上,早於2014年公布的《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顧問研究報告及2018年香港金融發展局發表題為《船舶租賃業務建議》的研究報告,均建議設立新航運法定機構或將香港海運港口局升格。今年的施政報告終於提出把現時的香港海運港口局升格,並改名為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
雖然新局仍然是一個諮詢機構,並不完全是業界所建議的法定機構,但亦表現了政府確實有意發展航運的決心。現時,新局的主席將由業內人士出任,日後討論的議題將會更貼近業界所需。另外,新局會獲增撥資源,不論是在研究和推廣方面的工作,相信都會較現時更有效率,這亦可算是因時制宜的變革。
自由黨希望新局獲增撥資源後,能夠加快推進去年分別發布的《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和《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兩個行動綱領,甚至剛發布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以促進香港物流業和港口的持續發展。
金融、貿易及航運3個領域是相輔相成的。現時負責推動政策的3個組織分別由3個不同的政策局負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的香港金融發展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香港貿易發展局,以及運輸及物流局轄下的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自由黨衷心希望這3個組織能夠加強協作,共同以增強“三個中心”的牽引作用為目標,進一 步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
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