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發言 (2024年12月12日)
謝謝主席。對於這次政府把200元以下烈酒的稅率繼續維持在100%,而200元以上的烈酒稅率則減至10%,自由黨和我均表示歡迎,也感謝丘應樺局長過去努力爭取落實這項措施。同時,感謝醫衞局“開綠燈”,讓這項措施能夠通過。
我明白政府需要平衡健康與經濟發展,但我想指出,眾所周知,酒在世界上已經超過數千年歷史,曾幾何時,我聽說美國有一段時間嘗試禁酒,但最終以失敗告終,因為私酒泛濫,而且最重要的是,酒始終有一種剛性需求,人民對酒有渴求。不過,這是否等於我們要向市民灌輸多喝酒的觀念呢?絕非如此,酗酒是壞事,對身體有害,所以我亦呼籲大家適可而止,絕對不可嗜酒。
不過,這次剛開始討論這項稅務政策時,有些朋友以為烈酒稅可以全面減免。我知道,有些關注健康的朋友擔心,烈酒稅減到那麼低,可能會令很多人誤以為可以多喝一點。我想跟各位說,大家如有留意,在普通超市甚或便利店和360等商店,有些烈酒現在每瓶的售價只是100元以下,所以若說人們因為價錢問題而喝不起烈酒,其實絕非如此,他們還是可以大量飲用,但好喝與否,則見仁見智。然而,如果因為不想市民多喝烈酒,或者因為對烈酒有所擔心,所以認為烈酒不應與紅酒看齊,我覺得邏輯上有點問題。
大家都知道,酒精濃度30%或以下的酒類現時是免稅的,包括葡萄酒。飲用烈酒的話,是否因為酒精濃度高而易醉,便會對身體造成較大傷害?大家如有留意,會發現人們喝啤酒時,總是大杯大杯地喝,雖然酒精濃度只有幾度,但啤酒杯卻是很大;喝紅酒時,只是用一個紅酒杯喝,不會用啤酒杯喝;喝烈酒的話,我們何曾看到有人喝那麼大杯?除非那杯是罰酒。否則,只會逐peg喝。如果喝中國烈酒,例如茅台,酒杯小如姆指而已。這是因為人人都會自行判斷,會根據酒精濃度而決定飲用和攝取的分量,他們會按自己身體的接受程度而決定。所以,簡單而言,即使烈酒減到十分便宜,人們並不會因為便宜就用啤酒杯喝烈酒,這是不會發生的。
我希望這是政府朝經濟方向邁出的第一步,亦希望大家能以科學眼光驗證,看看酗酒或喝酒的數字會否上升。可是,我可以告訴大家,香港當年 (即 2008年 )下調紅酒稅時,紅酒的人均飲用量是2.8公升,到了2023年,也只是2.24公升。實施紅酒“零酒稅”之後,飲用紅酒的人數未見增加。韓國每年的人均飲酒量約達7.4公升 -- 香港如同剛才所言是 2.24升 --日本是 6.1升,歐美更是接近10公升。這要歸功於醫衞局過去的教育,向大眾宣傳不可酗酒。不過,順帶一提,他們也不可以誇大,例如宣稱喝酒會致癌。要喝多少才會致癌呢?如果誇大其詞,以及發放大量廣告,其實會與現在減收酒稅有所矛盾,尤其是政府現時的財政預算赤字如此龐大。這些沒有需要的廣告,我覺得應該減少。然而,提醒市民不要酗酒,我相信整個議會的同事都會同意。
我們支持這項決議案,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