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鎮強就“積極應對經濟轉型,維持有利的營商環境”議案發言 (2024年12月19日)
多謝主席。從經濟學理論來說,締造方便營商的環境是每個政府應有之責,在香港,這更是特區政府的一貫政策。疫後復常,香港進入特首所說的“由治及興”階段,但礙於地緣政治等外 圍因素影響,香港經濟在疫後的復蘇過程未如想象般理想。本人感謝林健鋒議員提出這項議案,希望可藉此集思廣益,大家同心協力,盡快提振香港經濟。
首先,我想指出,對今天的議案所談及的 “進一步優化人才政策”,我絕對同意,但有關部門必須同時做好把關工作,杜絕假學歷、假工作履歷等欺詐行為,讓香港可獲得真正所需的人才。其實,各項人才計劃根本無須透過中介提出申請,所以我很希望政府當局在小紅書、微博、抖音等網站,或透過內地廣受歡迎的媒體做好宣傳,避免“黑中介”出現。另一方面,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及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須通過中介申請,我希望政府的相關部門與內地協商,使內地中介做好盡職審查,避免有人作出欺詐行為。
另外,我想討論這項議案中所提及的 “大力支持中小企持續發展,協助它們升級轉型及開拓新的業務與市場,以適應經營環境轉 變”。我對此絕對同意。翻查資料,政府在1996年已推行方便營商計劃,目標是要確保香港有利營商的環境及維持香港作為最佳營商地方的定位,當中所進行的工作包括取締不必要或過時的規管,精簡及加快政府發牌及對其他營商有影響的程序等。今天,香港特區是否可再加思索或深思如何增加這方面的吸引力,以招商引資、吸引人才呢?
主席,現今科技非常發達,很多程序都可由以往透過紙本形式進行,改為全電腦操作,甚或用電話進行申請,加上很多大數據已在雲端上互通,所以政府當局應聯同銀行和機構,思考如何進一步善用科技來進行查冊、處理申請等工作,方便市民和企業開户及申 請執照、牌照等,做到“一站多辦”。
從營商角度來看,我希望政府當局明白,任何形式的規管和發牌制度,對商界的運作和成本都不免造成影響,所以政府必須致力在有效規管和方便營商之間取得適當平衡,盡量避免制定新法例作規管或加稅等,並要善用執法權做到“應鬆則鬆,應緊則緊”,法、理、情兼備。
至於在其他範疇,政府也需要進行檢討,釋放更多私人市場,讓私人市場參與者參與,做到公私營合作,使發展空間得以增加。例如在租地政策上,政府當局應摒棄過往舊有的思維模式,考慮是否繼續推行短期租約模式,以致企業不敢投放資本作長期發展。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可望將有關的難題解決,當問題得以解決,便可以令資本家提升技術及升級轉型。
主席,當前香港正處於經濟轉型之際,而香港具備得天獨厚的條件,所以我們要作出籌劃。雖然現今世界幻變中,我們一定要抱持信心,因為香港擁有背靠祖國、“一國兩制”的優勢;我們在全球城市安全指數的排名中名列前茅;我們的基建、衞生、安全一直排名前列位置。香港作為全球其中一個最自由的經濟體系,一直依循市場主導的路向發展,通過個人和企業的獨立自強及靈活多變,取得長期驕人的成就。所以,本人促請特區政府,未來必須推出更多可行的政策措施,扶助本港中小企發展,最重要的是,要諮詢社會各界,以維持有利本港的營商環境,並要堅守以往一直奉行的“大市場小政府”原則。只有如此,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才能得到保障。
主席,我謹此陳辭。